招标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358546
(三)预算金额:200,000.00
(四)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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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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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提供珠江街2025年度法律服务
合同份数:6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罗华乐 84943481
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珠江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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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 量 单 位 |
1 |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5年1月1日 | 1.协助采购人处理 日常法律事务,包 括但不限于:采购 人重大决策、重大 行政行为进行法律 论证,并提供法律 依据和法律意见;2.对采购人起草或 拟发布的规范性文 件草案进行审查,并提供法律服务意 见; 3.对采购人拟 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 制、行政赔偿等具 体行政行为进行合 法性审查,并提供 法律依据和法律意 见; 4.草拟、修 改、审查以采购人 名义签订的合同 (协议)以及其他 法律事务文件; 5. 应采购人要求,参 与重大合同、重大 项目洽谈,就涉及 的相关问题提供法 律意见; 6.为采购 人处理涉法涉诉案 件、信访、行政调 解以及政府信息公 开等事项提供法律 意见; 7.协助采购 人处理化解群体性 事件、突发性事 件、重大社会矛盾 纠纷和其它非诉讼 纠纷,并提供法律 意见; 8.协助采购 人组织法律服务专 家顾问团对重大事 项进行研讨,提供 法律意见; 9.应采 购人要求,对采购 人工作人员进行法 律法规专题培训,参与采购人组织的 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10.向采购 人提供国家有关法 律信息,就采购人 工作中涉及的法律 问题提出法律意 见; 11.受采购人 委托,代为签署、接收、提交法律文 书; 12.经采购人 另行委托,代理各 类诉讼、仲裁、行 政复议案件; 13. 协助采购人审查其 他重大经济合同以 及重要的法律文 书; 14.应采购人 要求,办理其它法 律事务。 | 1 | 200,000 项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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