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2041500462
预算金额39.6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20415004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安福纵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办公基地物业管理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415004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12个月,参照原签定合同1396600
 合计金额小写: 3966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叁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月费用)

备注

1

物业经理

工资

2500

1人

2500

2

保安员

工资

2000

6人

12000

3

保洁员

工资

1800

2人

3600

4

绿化工

公司兼

800

800

5

维修工

公司兼

1000

1000

6

社保福利

9人

5500

7

法定加班

900

8

办公培训

500

9

绿化维护

800

10

工程器材易耗

1000

11

保洁易耗

500

12

保安器材易耗

600

13

管理费

1500

14

税费

1850

年费用

15

小计

33050

16

合计

396600

一年合同金额合计:小写:¥396600.00,大写: 叁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4-22 —— 2023-04-2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南路长沙市动植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定点三年,合同为一年一签。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经甲方考核无任何违反合约事宜发生,则甲方支付前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以后依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在第二个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30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桥支行(湖南安福纵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82010400000003319)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南路,占地面积51亩,其中办公综合楼1034㎡、食堂220㎡、变电间64.72㎡、宿舍楼560 ㎡、鸡猪舍540㎡、水上亭141.12㎡、科研试验鱼池22亩、绿化面积4800㎡、水泥硬化停车坪6000㎡、道路1400㎡、水塔水井等办公生活和工作开展配套设施。办公综合楼共4层,含会议室45㎡、多功能会议室72㎡、职工之家45㎡、办公室、档案室、实验室等;主要出入口:院子车辆出入口1个,保安监控设在传达室。

(二)服务质量要求

1、房屋建筑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顶、屋顶、外墙面(含清洗)、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卫生间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配电系统、及消防供水系统、消防设备设施、保安监控系统等所有大楼共用的机电设备、设施。

3、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流泥井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基地范围内公共区域的绿化维护。院内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及白蚁防治。

5、基地范围内全天候、全方位安全监控和巡查,指挥车辆的有序停放与管理;消防系统与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责办公楼卫生间和会议室的日常保洁;公共环境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分的卫生清扫与保洁、垃圾的收集与清运、除“四害”的消杀。其中单位办公楼公共区域的卫生、单位出入口主马路、食堂前坪停车场的卫生清扫。

6、办公楼一年清洗一次外墙、两次地面石材护理,办公楼的门窗每半年清洁护理一次。

7、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负责24小时来客登记、巡逻护卫及公共秩序管理;维持公共秩序,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包括:门岗执勤、楼内巡视、安全监控及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和抢险工作。

8、办公室门锁更换,室内办公设备及灯泡、灯管的维修、更换等服务。

9、一般性文件与报刊杂志、快递的收发、分检、投递管理和服务,做好收发登记。

10、对物业使用人违反单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采取规劝、批评、制止、警告、责令赔偿损失等措施,并及时通报甲方。

11、物业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为了便于管理和检查监督,将物业管理的工作划分为七个项目,合计分值为100分,每个项目满分值分别为:

(1)房屋管理10分;

(2)机电设备管理10分;

(3)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20分;

(4)清洁卫生管理20分;

(5)安全保卫管理20分;

(6)绿化管理10分;

(7)服务受理10分。

2、总得分低于80分,每少一分,处罚物业管理公司400元。

3、对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的罚金,从应付的物业管理费中扣除。

4、业主单位物业工作监管小组每月与物业公司召开一次沟通会,对上一个月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出评价。特殊情况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对重大工作进行讲评打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物业管理公司应遵守甲方的相关工作规定,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不得透露甲方有关重要消息和情况,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对外不得损害甲方名誉,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甲方提供乙方物业管理人员的住宿场地和办公休息场地,承担乙方物业管理人员日常办公生活的水电费用,不负责物管企业人员就餐及相关费用。

3、服务范围内需要维护、维修的项目一项工程综合费用及元器件单个采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肆佰元的(含400元)由乙方负责,超出范围的单项工程费用及元器件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责提供任何与物业相关的易耗物品及工程工具配置及费用。

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苗木补栽补种:乙方负责基地范围内的绿化苗木日常整理养护,绿化苗木、草地的正常成活率必须达95%以上,如需补栽补种的品种、数量需征得甲方同意,绿化维护费用全年如有剩余资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剩余资金用于绿化改造及苗木补种。

6、因物业公司责任造成财产损坏、丢失和其他损失应由物业公司照价赔偿。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流动及必要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保险和人员意外伤害、死亡保险办理及费用,全部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因物业公司责任,造成所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对甲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4月22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滨河南路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汽配城湘龙街道时中南路77-7号
法定代理人: 宁华杰 法定代理人: 葛增归
委托代理人: 唐巍 委托代理人: 娄飞虹
电话: 0731-84319597 电话: 0731-82723568
传真: 0731-88809347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4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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