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设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ZXZ-2023-11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1)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023年塔类、室分、微站、传输、拓展、常规能源类项目(大型项目除外)勘察设计及地质勘察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塔类、室分、微站、传输、拓展、常规能源类项目等的站址规划、勘察设计、外市电方案及图纸规范性审核、区域产品的创新及应用等。常规能源设计:总部集采产品范围内所涉及的备发换充项目,总部集采产品包含UPS、开关电源、电池、FSU、机柜、充电桩、换电柜等。(2)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塔类、室分、微站、传输、拓展、能源项目各类新建、改造(含维护改造)施工内容。勘察设计及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1.1招标规模:2024年-2025年西藏7个地市的勘察设计服务及监理服务。
1.1.2采购预算金额:标段一:勘察设计服务预算4432.88万元(不含税),税率:6%,4698.85万元(含税),其中勘察设计服务费(资本类)含税金额为4270.45万元,另经现场勘察采取“存量满足”的项目发生勘察设计服务费(成本类)含税金额428.40万元。标段二:监理服务预算2204.727万元(不含税)税率:6%,2337.011万元(含税)。
1.1.3服务地点:拉萨市、山南市、那曲市、昌都市、林芝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
1.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1.1.5框架启用条件:上一框架到期后(中标份额执行完毕或者履约合同到期,以其中先到达的为框架到期)启用。
1.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并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1.7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本项目划分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标段一:勘察设计服务,采购三家供应商,第一名中标份额36.23%,服务地点为林芝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第二名中标份额33.28%,服务地点为拉萨市、山南市。第三名中标份额30.49%,服务地点为那曲市、昌都市。
标段名称 |
地市 |
勘察设计费用(不含税)(万元)-资本类、成本类 |
份额 |
服务保障人 |
标段一 |
林芝 |
1606.03 |
36.23%(份额一) |
份额一备份份额二 |
日喀则 |
||||
阿里 |
||||
拉萨 |
1475.26 |
33.28%(份额二) |
份额二备份份额三 |
|
山南 |
||||
那曲 |
1351.59 |
30.49%(份额三) |
份额三备份份额一 |
|
昌都 |
||||
合计 |
4432.88 |
100% |
|
标段名称 |
地市 |
监理费用(不含税)(万元)-资本类 |
份额 |
服务保障人 |
标段二 |
林芝 |
804.2844096 |
36.48%(份额一) |
份额一备份份额二 |
日喀则 |
||||
阿里 |
||||
拉萨 |
723.5914014 |
32.82%(份额二) |
份额二备份份额三 |
|
山南 |
||||
那曲 |
676.851189 |
30.70%(份额三) |
份额三备份份额一 |
|
昌都 |
||||
合计 |
2204.727 |
100% |
|
标段二:监理服务,采购三家供应商,第一名中标份额36.48%,服务地点为林芝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第二名中标份额32.82%,服务地点为拉萨市、山南市。第三名中标份额30.70%,服务地点为那曲市、昌都市。
1.3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的不含税折扣报价超过对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标段一: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中的其中一条:
标段一: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两项资质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1)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备注:1.需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2.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标段二: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以下三项资质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备注:1.需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2.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3、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提供相应记录截图证明或信用中国完整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纳入全国/西藏自治区铁塔黑名单的。
(11)2020年1月1日起近三年在铁塔公司施工活动中出现人员伤亡的或依据铁塔公司规定进行内部严重行为通报的。
(12)2020年1月1日起近三年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有过通报处罚的。
注:上述条款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12)条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截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以上4项需做书面承诺,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7、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需对该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期间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至少一份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每份合同(订单)下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发票开具日期应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之日前,需提供清晰可查询的扫描件,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辨别,视为无效)。
9、本项目标段一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标段一接受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标段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11、服务保证机制: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人无法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剩余未执行的份额由招标人重新采购。
中标人在中标服务区域内无法正常履约或提前履约完成中标份额时,对应服务区域的服务工作由招标人重新采购,在该区域重新采购结果生效前,在该服务区域启用服务保障机制,保证服务工作不中断。服务保障机制具体如下:
(1)总体规则
本服务保障机制是针对中标人在中标服务区域内无法正常履约或提前履约完成中标份额时,为保证该服务区域内的服务工作不中断,在该服务区域的中标人无法正常履约或提前履约完成至该服务区域重新采购结果生效前的期间内,所采取的服务保障方式。该服务区域内的服务保障任务由按照服务保障人确定规则所确定的另一中标人承担。
(2)服务保障人确定规则:标段内份额1的中标人须承诺担任份额2的服务保障人,份额2的中标人须承诺担任份额3日的服务保障人,份额3的中标人须承诺担任份额1的服务保障人。
(3)承担服务保障的中标人其中标份额(中标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仍保持不变,即该中标人在其中标区域及在服务保障区域内所承接的业务金额合计不超过其中标框架合同金额上限,且其承担的服务保障施工金额累计不超过400万元,勘察和设计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4)服务保障人的履约义务
为确保服务保障质量,中标人在服务保障区域的履约权利和义务与其中标服务区域的履约权利和义务保持一致。
(5)服务保障人承诺
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满足招标人服务保障机制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的则不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后当出现需要提供服务保障任务的情形时承担相应的服务保障职责,投标人在承担服务保障人时,结算价格按照投标人的中标价格执行。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1日9时30分至2023年1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户名及银行账号信息见本公告内容“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支付完成后点击“线下支付”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款发票事宜:【详见本公告内容“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10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异常时,投标人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4) 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以纸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纸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纸质原件递交至【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与1-7路交叉路南苑小区西南门对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5.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及CA办理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1.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与1-7路交叉路南苑小区西南门对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联 系 人:王蓉
电 话:13628993217
招标人纪检部门举报渠道:
邮箱:xizjw@chinatowercom.cn
电话:0891-640117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与1-7路交叉路南苑小区西南门对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联 系 人:周统文、张倩倩、彭楚华
电 话:13322512034、18008906147;
电子邮箱:2415522323@qq.com
标书款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大学路支行
账 号:45050160485100001383-0008(“-0008”不得缺失)
备注: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请将标书费付款凭证(截图)发送至邮箱2415522323@qq.com,电子邮件正文请写明以下信息:公司名称、缴费参与的项目名称、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