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ucg-tydt-wzcg-2024-004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7
公告正文
询 价 公 告
招标编号:CRUCG-TYDT-WZCG-2024-004
1、因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项目工程进度的需要,拟对管道式消声器进行询比价采购。
2、兹邀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购人,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有能力、有信誉的厂家及经销商参与投标。
3、本次采购的是管道式消声器,详见《询价表》。
4、 投标单位于2024年04月24日起,截止2024年04月27日18时30分前将投标报价单及所附资料(要求加盖鲜章)递交于中铁城建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部设备物资办公室或发送至邮箱2469449260@qq.com。
5、付款方式及比例: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任一付款方式(包括不限于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E信通(6个月)、铁建银信(6个月)、云信(6个月)、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等),任何情况(包括不限于项目在建、停(缓)建、总承包合同或本合同解除或者中止、终止等,本合同发生诉讼或发生纠纷等情况)下,乙方都承诺自愿接受甲方指定的上述任一付款方式,且不提出任何异议及附加条件,若乙方将票据及非银行转账等付款凭证金额贴现,乙方自愿承担全部贴现息费用。若甲方采用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等方式付款的,乙方自愿承担办理国内信用证(6个月)、保理或类似供应链(6个月)的全部手续费用(若建设单位通过保理或类似供应链融资方式付款向甲方付款的,乙方也自愿承担建设单位办理该保理或类似供应链融资付款方式的全部手续费用)。(法院或者仲裁调解文书中、判决文书生效中,乙方同意写入本条款约定的全部票据付款方式,履行中也完全同意接受甲方按本条款约定的任一票据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利息等额外成本,乙方自愿承诺不因甲方付款方式(票据)问题申请强制执行或计算贴息或者利息)。
按月结算,货物到场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支付结算金额的70%,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付至结算金额的80%,甲方与发包方(建设单位)双方按总承包合同约定真实完成竣工结算(不是竣工交付时向第三方的结算备案数据。签订合同时经甲方提示和协商,乙方同意认可该条款节点,无论结算耗时多长,乙方均不提出异议,自愿等待甲方和发包方(建设单位)竣工结算真实成立后再主张权利)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本合同结算金额的95%,5%质保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乙方自愿承担由于发包人(建设单位)不能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向甲方计价、结算、付款的风险,任何情况下(包括不限于工程正常施工、停建、缓建,总承包合同及本合同中止、解除、终止、纠纷等情况)因发包人(建设单位)未按照总承包合同履约导致甲方不能按时足额支付本合同费用时,乙方完全自愿同意甲方有权延期付款至发包人(建设单位)资金拨付到位为止,且乙方自愿免除甲方任何违约责任(免除的费用包含不限于违约金、逾期利息、律师费、差旅费、保函费、保全费、案件受理和处理费、执行费等额外费用,并且因国有企业不存在资产保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乙方自愿承诺放弃使用司法保全措施)。
6、供应商需要提供附件:
6.1营业执照
6.2开户许可证
6.3产品合格证
6.4产品出厂检验报告
6.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所报单价和总价经评审后,最终以合理低价者中标。
8、报价有效期:6个月。
9、报价方式:一次报价。
商务联系人:袁金龙 15188394381
技术联系人:杨国庆 18513766475
中铁城建集团           
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标项目部
2024年04月24日
 
消声器技术要求
1.1 环境条件
(1)仓储条件:环境极端温度-25 ºC≤T≤50 ºC,相对湿度10%≤φ≤95%。
(2)运行条件:室内安装的消声器,应能在环境温度-25 ºC≤T≤50 ºC范围内,相对湿度10%≤φ≤95%,在使用寿命期内能正常工作。
(3)安装位置及型式:通风系统上一般设置整体式的消声器,与风管连接,为水平安装。
1.2 基本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消声器必须符合本用户需求书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2)消声器应结构合理,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满足水平或立式安装要求,体积合理、重量轻、工艺简单、清洗方便;正常使用寿命:不小于15年,寿命期内消声量下降范围不超过5dB(A)。
(3)消声指标:投标人提供的消声器或系统消声设计的最终效果均应满足第1.2条的要求。
1.3 性能要求
(1)消声量(插入损失):消声器的消声量应以倍频权插入损失表示,并按GB4760-1995(或国际标准ISO 7235 ASTME 477)实验标定。其插入损失值应能满足第1.2条的要求。
(2)气动性能要求(阻力系数“ξ”值):
1)阻性消声器1m长度的“ξ”值应不大于0.8;2)微穿孔板消声器1m长度的“ξ”值应不大于0.2;3)抗性、小孔喷注、其振型、阻抗复合消声器整机的“ξ”值应不大于1.4;4)其他型式消声器1m长度的“ξ”值均应不大于0.5。(3)总压力损失控制值
1)当风机全压小于300Pa时,消声器总压力损失应少于风机全压的10%;2)当风机全压大于300Pa时,消声器总压力损失应小于风机全压的15%。(4)消声器气流再生噪声应满足降噪设计要求。投标人还应提供不同流速下的气流再生噪声值和计算公式。
(5)消声器在保证使用性能的条件下,通过流量范围应为系统设计流量的90~110%。
(6)消声器在保证使用性能的条件下,通过的介质压力最高应为系统设计压力的120%。排烟系统上的消声器应保证排烟时在280℃的条件下连续有效运转0.5h。
1.4 外观要求
(1)所采用的框架材料、消声体外包材料、吸声材料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2)表面处理:框架及构件应采用热镀锌作防腐处理,其镀锌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2518-2008相应条款要求。
1.5 设计要求
(1)噪声控制标准
正常运营工况下:高大厂房≤70dB(A);通风机房≤90dB(A);除通风机房以外的设备、管理用房≤60dB(A)。
投标人设计的消声器必须保证高大厂房区及设备管理用房的噪声不高于上述标准,测试点为上述区域距地面1.8米处。
投标人设计的消声器必须使排风口、多联机室外机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要求。本车辆段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之1 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 dB(A)。并需满足环评报告要求,
(2)消声器设计要求
1)在满足各系统不同风量和风压、不同布置形式的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提供适合本工程需要的消声器。2)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的通风空调平面图(电子文件)、风机相应参数(如风量、风压、倍频噪声值、转速、电机功率、效率、叶片数等)进行系统消声设计及消声器的选型配置。3)投标人必须提供可操作的消声器维护、清洗方案。4)投标人应对各对外百叶处进行噪声计算并提供综合噪声治理方案,该方案必须达到噪声控制标准;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风机参数、通风系统的设计发生修改后,应及时修改消声方案;并保证最终使用效果满足噪声控制标准。5)消声器投标人后期需对本工程采取消声综合治理措施以满足验收要求。1.6 材料部件要求
(1)材料要求
1)消声器采用的全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牌号、规格、品种。2)材料性能应能满足消声器使用安全及寿命要求。3)采用的吸声材料应满足JC/T 469-2005《吸声用玻璃棉制品》的要求,应为超细玻璃棉,且应经过国家认可的声学试验室鉴定,有详细吸声系数与频谱特性,资料数据齐全。投标人应提供其直径及填充密度。4)吸声材料允许容量误差应不超过±5%,允许含湿量不大于5%,含杂质量不大于3%。(2)吸声材料护面结构
1)对于室内安装的消声器,吸声材料护面、消声片两端的导流罩均应采用厚度为不小于0.8mm的热镀锌钢板,其厚度应保证护面穿孔后在正常使用寿命内,在正常风速及消声材料挤压力作用下不发生变形,其镀锌层质量应不小于275g/m2,穿孔后应有在运行过程中保证由于穿孔而不使钢板锈蚀的措施及详细的方案说明,并提供相应的使用实例证明材料。 2)吸声材料护面板的穿孔率应满足消声性能要求,平面度不应超过2/1000(mm),穿孔板边缘要求平整,表面应光滑无毛刺,无污物或锈痕,孔板平面度按GB1184未注公差D级精度执行,孔板最小周边距不小于5mm。3)采用粘贴玻璃布的穿孔板护面层,其玻璃布应为平纹无碱玻璃布,并不允许有堵塞孔洞的情况。4)吸声材料护面的开孔率、孔径的大小应针对该工程的声学特性进行方案的详细比选,并进行详细的方案说明;同时推荐的开孔方案应使得消声器在运行的过程中雨水不易透过护面进入吸声体、吸声孔不易被灰尘堵塞、方便清理表面灰尘等特性。5)消声器密封材料应采用理化性能稳定、耐高温、抗老化冲击、无腐蚀并不产生污染的橡胶制品或者其他材料。6)全部标准件、外构件、外协件应有产品检验证明或者产品合格证。(3)框架要求
对于整体式消声器的外壳体,当连接风管截面的大边尺寸≥2000mm时,采用厚度≥3.0mm冷轧钢板制作,并作可靠的防腐处理;当连接风管截面的大边尺寸<2000mm时,冷轧钢板厚度按国标风管厚度加大一号。
1.7 安全装置
(1)消声器内不含有任何易燃、可燃物质和有害、有毒物质;
(2)消声器部件连接牢固、无松动及开焊点,表面光滑平整、无锈蚀、无毛刺,咬口搭接均匀;
(3)组装成形后的消声器结构有足够的刚性和强度,能承受2000Pa的内外压差,长期运行不会出现松动和变形。
1.8车站管道式消声器技术要求
1)设计内容包含噪声源的测试与分析、系统噪声综合治理方案的深化设计、消声装置的声学和力学性能的设计、结构设计、制造和安装工艺的设计。
2)消声器应具有惰性、防潮、防虫等特性;消声器应是具有结构坚固、防潮防腐、防火、降噪效率高的特点,满足不同风量、风压和环境温湿度要求的产品。
3)消声片面板采用穿孔铝合金板;内装离心玻璃棉应外覆平纹无碱玻璃布。
4)消声器连接要牢固、无松动及开焊现象;表面要平整、无锈蚀。
5)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权威单位性能测试证明。
6)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消声器在寿命期内消声量下降应≤4~5dB(A)。
7)消声器应选用材料应不燃、耐高温、抗老化、抗腐蚀。
8)投标人应在设计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供深化和优化设计方案。
9)投标人必须根据所有车站的通风空调平面图、风机相应参数进行系统消声设计及消声器的选型配置,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叙述消声器降噪综合方案说明、分析报告、计算结果。
10)消声器气流再生噪声应满足降噪设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不同流速下的气流再生噪声值和计算公式。
11)投标人的消声方深化设计方案应满足环评报告关于噪音敏感点的相关控制性要求、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太原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并环发〔2019〕139号)及其后续更新文件、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等,还应满足《地铁设计标准》(GB 50157-2013)中对噪声控制的相关规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当招标人的设备参数、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发生修改后,投标人应及时应修改消声方案,并保证最终使用效果满足车站噪声控制标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2)本项目的系统降噪设计(含噪声源的测试)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3)用于大小系统风机配套消声器的总压力损失应小于风机全压的10%。
14)消声器法兰应采用热浸镀锌型钢,镀锌层厚度应满足《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 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2020)第6.2.3节的相关要求。
 
 
 
询 价 表
询价单位:
中铁城建集团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标项目部
日期:

报价单位(盖章):

报价人:

付款方式:

联系方式:

报价有效时限:此报价从      年     月   日开始生效,有效期    天,有效期过后需重新报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合价(元)
增值税税率
税额
价税合计(元)
备注

1
管道式消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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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收货方式:运输并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国铁建太原轨道交通1号线SGJD-101项目施工现场
合计












注:1.质量标准:采购、租赁设备(物资)须符合国家标准。  
  2.报价人需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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