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汉公司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险废物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国良022-662241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环汉公司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险废物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人为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合理低价法进行询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环汉公司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险废物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2.2 主要内容:天津滨海新区环汉固废综合处理有限公司下属有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汉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大港垃圾焚烧项目)危险废物信息化升级改造。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目前均具有单独的危废间、地磅及危废平台管理系统。改造后可实现自主配置使用智能称重,二维码、电子标签手持终端等物联网设备,通过“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生成并领取二维码标签。转移全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扫码操作,电子台账应实时自动生成,并与天津市危险废物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时对接。
设备整套采购,包含对接省级平台的智能终端、电子称(尺寸不小于1.2M*1.2M,分度值0.2kg、含出厂计量校准证书)、危废平台终身免费软件及对接平台10年的维护费用(如有)及其它。
2.3 项目地点: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汉沽电厂),地址汉沽区塘汉路88号;滨海新区大港垃圾焚烧发电厂(大港电厂),地址轻纺经济区济民街262号。
2.4 服务期限:5天
2.5 合同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近3 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投标人提供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的承诺书或近一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及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
3.6 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危险废物信息化升级改造成功业绩至少2个,业绩材料证明至少包含合同,与危废平台联网对接入库和转移截图等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须提供廉政承诺书和近三年无安全事故承诺书。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公告周期及报名方式
4.1 公告周期: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5日
4.2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下午17:00。投标人可网上报名:请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将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件,发送采购人邮箱。递交报名资料后,投标人应向采购人联系人电话确认。邮件标题应注明:环汉公司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险废物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向经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的电子邮箱发送询价文件(询价通知书)。审查未通过的邮件告知但不予发放询价文件(询价通知书)。
注:不接受未报名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6:00
5.2 递交方式及地点:纸质文件递交,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建投大厦8层810房间。
5.3 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下午16:00
5.4 开标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建投大厦8层810房间。
6.监督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22-66225917、13212089007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建投大厦8层
联系人:刘国良
电话: 022-66224195、13820241313
电子邮件: 38945624@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