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2-440111-04-01-26572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梁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中标公司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曾振文
公告正文
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440111-04-01-26572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宗地位于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土地用途为广场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G3/S3/B1/B2),规划总用地面积6094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80430平方米,包含盖上建筑面积11615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0559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暂定10559平方米),盖下建筑面积64280平方米。项目拟开发建设写字楼等业态功能。本项目绿建等级:二星级,建筑最高高度约为130米。
(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工程总投资:165200万元(暂定金额)。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具体包括盖上综合体开发、盖下开发预留空间(除建筑、结构外)、园林景观,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的监理服务。
服务期限:暂定约26个月。实际起始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
服务阶段要求: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
最高投标限价:8701884.00元,其中:盖上开发监理费用6272100.00元,盖下开发监理费用2429784.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场站综合体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年4月6日14时15分——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企业库,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 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联系人:梁工、黄工 电话:020-3192137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系人:李工、梁工 电话:020-87575800-81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电话:020-319213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
电话:020-86212546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及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八、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九、本公司承诺,我司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我单位负责人与其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会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会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已由广州市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440111-04-01-26572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
工程建设规模:宗地位于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土地用途为广场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G3/S3/B1/B2),规划总用地面积60947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180430平方米,包含盖上建筑面积116150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105591平方米,不计容面积暂定10559平方米),盖下建筑面积64280平方米。项目拟开发建设写字楼等业态功能。本项目绿建等级:二星级,建筑最高高度约为130米。
(注:以上数据仅基于现有资料提供,后续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工程总投资:165200万元(暂定金额)。
2.2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1个标段
服务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完工验收、交付使用及竣工验收等监理工作。具体包括盖上综合体开发、盖下开发预留空间(除建筑、结构外)、园林景观,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的监理服务。
服务期限:暂定约26个月。实际起始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
服务阶段要求:前期工程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保修阶段。
最高投标限价:8701884.00元,其中:盖上开发监理费用6272100.00元,盖下开发监理费用2429784.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1.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1.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场站综合体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注册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与登记时一致);或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且拟担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是本企业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在册人员。
③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④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详见附件二。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⑥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准,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7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招标失败的情况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3年4月6日14时15分——2023年4月6日14时30分(备注:填写时间为投标截止前15分钟开始递交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6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企业库,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企业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登记时间,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 www.gzmtr.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6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联系人:梁工、黄工 电话:020-31921374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联系人:李工、梁工 电话:020-87575800-811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园路1号云胜广场B1座3-304
电话:020-319213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
电话:020-86212546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及广州市鸿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白云(棠溪)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工程东地块场站综合体项目监理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不廉洁行为。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遵照《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生不诚信行为,导致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和限制合作的。我司将放弃候选人、合同签订人资格。
八、本公司承诺,若我司以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我司确保投标保函真实、有效。
九、本公司承诺,我司及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我单位负责人与其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会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会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 | |
序号 |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
1 | 广州雄志科技有限公司 |
2 | 广州格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3 | 翰威特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4 | 广东至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5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6 |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7 | 成都鼎祥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8 | 戎威远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9 | 广州百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 | 广州市广通源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
11 | 广东恩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 | 广东华鑫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13 | 广东至艺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14 | 广州市睿辰祥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5 | 广州市恒力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6 | 深圳市禹宸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17 | 广州龙悦轨道设备有限公司 |
18 | 广州诗润顺贸易有限公司 |
19 | 深圳市天空领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天勤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1 | 中山大智无疆科技有限公司 |
22 | 汕头市睿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 | 广东华盛颂典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
24 | 肇庆市定江康宇有色金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5 | 广东鸿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6 | 广州市固意隆五金材料有限公司 |
27 | 广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8 |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及其下属支行 |
29 |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0 | 中铁二院(成都)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1 | 广东和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2 | 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3 | 广州市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
34 | 中交(广州)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5 | 广州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及所有子公司 |
36 | 广东锦标科技有限公司 |
37 | 曾振文(一级建造师注册号:贵152060801025) |
38 | 陈仁(监理工程师注册号:44014218) |
39 | 蒋章保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19202000961) |
40 | 罗文华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号:51020261) |
41 | 康安帅(一级建造师注册编号:粤14420210499) |
42 | 肖国仕(监理工程师注册号:00178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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