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嵊州市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dl-2023-zfcg008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联系人许红炎
招标代理机构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巧林187585594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嵊州市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的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L-2023-ZFCG008
项目名称:嵊州市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07日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23187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在线电子响应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响应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磋商响应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磋商响应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响应方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方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二)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三)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商谈响应供应商,需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红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18332
质疑联系人:许红炎
质疑联系方式:1381955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巧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559400
质疑联系人:许听听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0312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嵊州市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项目的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DL-2023-ZFCG008
项目名称:嵊州市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300000
最高限价(元):13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3月07日9: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六、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923187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一)在线电子响应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磋商响应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磋商响应方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磋商响应方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磋商响应方递交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以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磋商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磋商响应方仅递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二)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
(三)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商谈响应供应商,需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供应商及时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红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18332
质疑联系人:许红炎
质疑联系方式:13819555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嵊州市剡湖街道龙会一路14号(禾泽都林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巧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58559400
质疑联系人:许听听
质疑联系方式:0575-830312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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