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华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绿氢(氨)数字化工厂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0103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舒燕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越堃0105813234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绿氢(氨)数字化工厂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10302,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充分响应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化运用的政策要求,在国家能源集团的整体规划要求基础上,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开发一套绿氢(氨)数字化工厂管理平台。该套数字化工厂管理平台可满足绿氢(氨)项目建设单位对于透明数据的需求,服务项目建设阶段,为项目设计管理、工艺优化、质量管控、设备和材料管理、进度和造价控制提供信息化支撑。
本项目拟采购一套定制开发的绿氢(氨)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配套软、硬件的安装、调试,以及提供数字化交付平台上线运行、培训、验收、运行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平台可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过程一体化建设的集中管理。搭建统一平台,整合各阶段所有的数据、文档,从设计源头统一数据,解决各阶段的信息“孤岛”问题。制定统一的数字化交付标准,整合各设计院、供应商、施工单位等交付数据,构建以工厂对象为核心的数据、模型、文档及关联关系的交付,数据类型包括三维模型、智能P&ID、属性数据和文档等数字化信息,提供准确、高质量的数据基础,健全工厂数据库,加强应用软件开发,实现数字化交付。通过数据整合治理支撑数字化交付平台可视化进度功能;通过定制开发,支持数据的的统计分析,以报表、图形等方式在大屏界面上展示,并与国家能源集团ERP系统的采购、合同、资金计划等子系统数据对接。为绿氢(氨)工厂后期运维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2.2 主要开发内容及预期目标:
2.2.1 主要研究内容
(1)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全生命周期数据标准体系
统一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物料编码,编制一套适应国家能源集团统建系统的绿氢(氨)数据标准,实现建设阶段标准化数字交付。
(2)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业务支撑平台
开发一套适应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展模式的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期通过将设计院符合国标要求的数字化三维设计,转换为投标人能够开发的数字化工程,同时利用自有建设期管理模块实现设计、采购、土建、工艺设备安装和竣工等全流程管理;对建设过程中的设备、材料进行数字属性赋值;对土建、工艺设备安装过程进行数字化留档和检验,控制施工质量;对接总包队伍的施工管理(软件或者人工),对建设过程(安全、进度、造价、质量)进行可视化管理。
(3)数据资产库
建设高质量、二三维联动的工厂数字资产,打通基建期到运维期的数据流,消除数据孤岛。
2.2.2 预期目标
开发一套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管理系统:包含软件、硬件和可二次开发的源代码。
2.3 项目服务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关键节点进度要求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以证明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有已投运的化工类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的相关服务合同业绩3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标的物关键信息页,每个项目业绩项目合同文本均需包含数字化工厂管理系统开发(不得只包含展示性数字化工厂)交付类项目相关内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PMP或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或证书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化工类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指定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简历、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简历。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2-0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舒燕
电 话:010-58151989
电子邮箱:2002969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越堃
电 话:01058132348
电子邮箱:15115315@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绿氢(氨)数字化工厂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10302,招标人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为充分响应中央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数字化运用的政策要求,在国家能源集团的整体规划要求基础上,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开发一套绿氢(氨)数字化工厂管理平台。该套数字化工厂管理平台可满足绿氢(氨)项目建设单位对于透明数据的需求,服务项目建设阶段,为项目设计管理、工艺优化、质量管控、设备和材料管理、进度和造价控制提供信息化支撑。
本项目拟采购一套定制开发的绿氢(氨)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配套软、硬件的安装、调试,以及提供数字化交付平台上线运行、培训、验收、运行维护等相关技术服务。平台可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过程一体化建设的集中管理。搭建统一平台,整合各阶段所有的数据、文档,从设计源头统一数据,解决各阶段的信息“孤岛”问题。制定统一的数字化交付标准,整合各设计院、供应商、施工单位等交付数据,构建以工厂对象为核心的数据、模型、文档及关联关系的交付,数据类型包括三维模型、智能P&ID、属性数据和文档等数字化信息,提供准确、高质量的数据基础,健全工厂数据库,加强应用软件开发,实现数字化交付。通过数据整合治理支撑数字化交付平台可视化进度功能;通过定制开发,支持数据的的统计分析,以报表、图形等方式在大屏界面上展示,并与国家能源集团ERP系统的采购、合同、资金计划等子系统数据对接。为绿氢(氨)工厂后期运维提供强大的数据支撑。
2.2 主要开发内容及预期目标:
2.2.1 主要研究内容
(1)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全生命周期数据标准体系
统一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物料编码,编制一套适应国家能源集团统建系统的绿氢(氨)数据标准,实现建设阶段标准化数字交付。
(2)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业务支撑平台
开发一套适应国家能源集团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发展模式的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期通过将设计院符合国标要求的数字化三维设计,转换为投标人能够开发的数字化工程,同时利用自有建设期管理模块实现设计、采购、土建、工艺设备安装和竣工等全流程管理;对建设过程中的设备、材料进行数字属性赋值;对土建、工艺设备安装过程进行数字化留档和检验,控制施工质量;对接总包队伍的施工管理(软件或者人工),对建设过程(安全、进度、造价、质量)进行可视化管理。
(3)数据资产库
建设高质量、二三维联动的工厂数字资产,打通基建期到运维期的数据流,消除数据孤岛。
2.2.2 预期目标
开发一套绿氢(氨)工厂建设过程数字化管理系统:包含软件、硬件和可二次开发的源代码。
2.3 项目服务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关键节点进度要求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软件企业认证证书以证明具备相应的软件开发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0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有已投运的化工类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的相关服务合同业绩3份,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标的物关键信息页,每个项目业绩项目合同文本均需包含数字化工厂管理系统开发(不得只包含展示性数字化工厂)交付类项目相关内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并提供PMP或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证书或证书证明文件。
(2)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化工类项目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发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指定本项目技术负责人,提供技术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简历、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非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简历。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11-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11-2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12-06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舒燕
电 话:010-58151989
电子邮箱:20029696@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李越堃
电 话:01058132348
电子邮箱:15115315@shenhua.cc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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