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河县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cgq-zhzb2024060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萍1760904763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6
公告正文

青河县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4日 18: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河县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青河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8: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4日至2024年06月12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00
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萍
项目联系电话17609047632
采购单位青河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友好南路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6-882613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09047632

项目概况

青河县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Q-ZHZB2024060

项目名称:青河县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163667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青河县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配种架1套,挤奶器2套,管理用房3套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4日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随时关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本项目的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并对上述查看行为自行承担责任。对于未查看最新的变更公告、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审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3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较大数额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5. 供应商须注意事项: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电子标的方式开标。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询标澄清、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5.2 潜在供应商应于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3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4 本次采购为国产设备,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6. 潜在供应商领取文件须提前完成注册,并在开标前成为政采云正式供应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阿勒泰地区青河县友好南路67号

联系方式:0906-8826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诚正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东风路2区将军城三期1栋

联系方式:17609047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萍

电 话:17609047632









附件信息:

  • 青河县生态牧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__招标文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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