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BT-13210048-221801(招标文件编号:HBT-13210048-221801 )
二、项目名称:武汉大学生活垃圾压缩中转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武汉仁吉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办事处新居丰泽园3栋1单元501室(9)
中标(成交)金额:196.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武汉仁吉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生活垃圾压缩中转设备 | 长沙中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长沙 | LYS20A型水平直压式垃圾压缩机等 | 1套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菁萍、王中柱、后德家、孙荃、李金保(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的70%计取,即17892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89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中标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受理部门: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
联 系 人:刘刚
电 话:027-87816246
2、武汉仁吉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标报价经算数修正为1960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大学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
联系方式:钟老师,027-687545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喻云鹭、孙静静,027-872736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老师
电 话: 027-68754582
LYS20A型水平直压式400000800000垃圾压00元.00元缩机液压系统款 | LYS20A型水平直压式400000800000垃圾压00元.00元缩机液压系统款 | LYS20A型水平直压式400000800000垃圾压00元.00元缩机液压系统款 | 压缩机、液压系统、控制系统为集成配套系统)/ | |||||||||||||||
LYS20A中型水平直压式2垃圾压缩机控制系统 | LYS20A中型水平直压式2垃圾压缩机控制系统 | LYS20A中型水平直压式2垃圾压缩机控制系统 | 压缩机、液压系统、控制系统为集成配套系统)/ | |||||||||||||||
卸料槽JLM型快台235000.70000.速卷帘00元00元门 | 卸料槽JLM型快台235000.70000.速卷帘00元00元门 | 卸料槽JLM型快台235000.70000.速卷帘00元00元门 | 压缩机、液压系统、控制系统为集成配套系统)/ | |||||||||||||||
ZK-LYS20型中央控制系统 | 台180000.00元 | 80000.00元 | 压缩机、液压系统、控制系统为集成配套系统)/ | |||||||||||||||
CF20型负压抽风除尘除臭系统 | 250000台1.00元 | 250000.00元 | / | / | ||||||||||||||
PL160型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 | 台80000.100元 | 80000.00元 | / |
8 | 高压清洗设备 | S-2006B2型高压清洗机 | 台 | 2 | 15000.00元 | 30000.00元 | / | |||||||||||||||||||
8 | 高压清洗设备 | 多点自动冲洗系统 | 台 | 2 | 45000.00元 | 90000.00元 | / | |||||||||||||||||||
9 | 多点自动冲洗系统 | 多点自动冲洗系统 | 台 | 2 | 45000.00元 | 90000.00元 | / | |||||||||||||||||||
9 | 多点自动冲洗系统 | XT22 | 台 | 4 | 140000.00元 | 480000.00元 | /Sepob | |||||||||||||||||||
10 | 垃圾集装箱 | XT22 | 台 | 4 | 480000.00元 | /Sepob | ||||||||||||||||||||
合计价: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元整¥1880000.00元 | 合计价: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元整¥1880000.00元 | 合计价:人民币壹佰捌拾捌万元整¥1880000.00元 | /Sepob | |||||||||||||||||||||||
供应商名称[盖章]:武汉 | 供应商名称[盖章]:武汉 | 国联设备部中美环保设西雪公司 | 国联设备部中美环保设西雪公司 | 国联设备部中美环保设西雪公司 | 1960000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国联设备部中美环保设西雪公司 | 国联设备部中美环保设西雪公司 | 1960000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 国联设备部中美环保设西雪公司 | 国联设备部中美环保设西雪公司 | 1960000元.日期:2022年06月16日 |
条 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1.2 | 采购 人 | 武汉 大学 |
1.1.3 | 采购 代理 机构 | 湖北 省招 标股 份有 限公 司 |
1.1.4 | 项目 名称 | 武汉 大学 生活 垃圾 压缩 中转 设备 采购 项目 |
1.1.5 | 项目 地点 | 招标 人指 定地 点 |
1.1.6 | 项目 内容 | 生活 垃圾 压缩 中转 设备 1 套。 详细 技术 规格 、参 数及 要求 见本 项目 招标 文件 第三 章内 容 |
1.1.7 | 监管 机构 | 武汉 大学 |
1.2.1 | 资金 来源 | 专项 资金 |
1.2.2 | 资金 落实 情况 | 已落 实 |
1.3.1 | 交 货 期 | 合 同 签 订后 6 0 日 内 |
1.3.2 | 质 保 期 | 免 费 质 量保 证 期 要 求 不低 于 1年 |
1.3.3 | 付款 方式 | 人民 币支 付: 合 同 签 订 后 支 付 合 同 金 额 30% 作 为 备 料 款 , 验 收 合 格 后 支 付 合同 金额 60%,余款 10%在验 收合 格使 用半 年起 7 个工 作日 内 支付 。 |
1.4.1 | 供应 商资 质条 件 、能力 和信 誉 | 详 见 第 一 章 《 投 标 邀 请 》 第 二 条 “ 供 应 商 资 格 要 求 ” , 须 提 供的 证明 文件 包括 但不 限于 : 1) 营 业 执 照 或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证 书 或 个 体 工 商 户 营 业 执 照 或 自然 人身 份证 明等 证明 文件 。 2) 上 一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或 基 本 开 户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文 件 ; 专 业 担 保 机 构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资 信 审 查 后 出 具 投 标 担 保 函 的 , 可 以 不 用 提 供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和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文件 。 3) 具 备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须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的 承 诺 或 证 明材 料。 |
条 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4)供应 商依 法交 纳税 收的 证明 材料 :本项 目公 告发 布时 间前 6 个 月 ( 至 少 提 供 一 个 月 ) 内 交 纳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凭 据 ( 完 税 证 、 缴 款 书 、 印 花 税 票 、 银 行 代 扣 ( 代 缴 ) 转 账 凭 证等 均可 ); 供 应 商 依 法 交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证 明 材 料 :本 项 目 公 告 发 布 时 间 前 6 个 月 内 ( 至 少 提 供 一 个 月 ) 交 纳 社 会 保 险 的 凭 据( 专用 收据 或社 会保 险交 纳清 单) ; 供 应 商 为 其 他 组 织 或 自 然 人 的 , 也 需 要 按 此 项 规 定 提 供 交纳 税收 的凭 据和 交纳 社会 保险 的凭 据; 依 法 免 税 或 不 需 要 交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供 应 商 , 应 提 供 相应 文件 证明 其依 法免 税或 不需 要交 纳社 会保 障资 金。 参 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前 3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的书 面声 明( 格式 要求 详见 第六 章 《投 标文 件格 式》 )。 5)具 备法 律、 行政 法规 规定 的其 他条 件的 承诺 或证 明材 料 。 6)符合 本文 件第 一章 第二 条第(二 )(三 )款要 求的 证明 资 料。 所 有 证 书 、 证 明 文 件 包 括 按 要 求 提 供 的 官 网 截 图 必 须 是 真 实 可 查 证 的 , 须 注 明 资 料 来 源 。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应 为 原 件 的 扫 描 件 , 投 标 文 件 中 须 编 入 清 晰 的 扫 描 件 或 复 印 件 。 所 有 证 明 材 料 须 清 晰 可 辨 认 , 如 因 证 明 材 料 模 糊 无 法 辨 认 , 缺 页 、 漏 页 导 致 无 法 进 行 评 审 认 定 的 责 任 由 供 应 商 自 负 。 如 发 现 弄 虚作 假将 按照 有关 规定 严肃 处理 。 证 明 材 料 仅 限 于 投 标 单 位 本 身 , 参 股 或 控 股 单 位 及 独 立 法 人 子 公 司 的 材 料 不 能 作 为 证 明 材 料 , 但 投 标 单 位 兼 并 的 企 业的 材料 可作 为证 明材 料。 | ||
1.4.2 | 是否 接受 联合 体投 标 | √ 不接 受 □ 接受 ,应 满足 下列 要求 : 联合 体资 质按 照联 合体 协议 约定 的分 工认 定 |
1.4.3 | 供应 商不 得 存在 的其 他情形 | 1)单位 负责 人为 同一 人或 者存 在直 接控 股、管理 关系 的不 同 供应 商, 不得 参加 同一 合同 项下 的政 府采 购活 动 ; 2)为 本项 目提 供整 体设 计、 规范 编制 或者 项目 管理 、监 理 、 检测 等服 务的 。 |
1.9.1 | 踏勘 现场 | √ 不组 织 ,供 应商 自行 踏勘 □ 组织 ,踏 勘时 间: 踏勘 集中 地点 : |
1.10.1 | 投标 预备 会 | √ 不召 开 □ 召开 ,召 开时 间: 召开 地点 : |
条 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内 容 | 内 容 | 内 容 | ||||||||
1.11 | 中标 后 分包 | √ 不允 许 □ 允许 ,分 包内 容要 求: 分包 金额 要求 : 分包 人资 质要 求: | √ 不允 许 □ 允许 ,分 包内 容要 求: 分包 金额 要求 : 分包 人资 质要 求: | √ 不允 许 □ 允许 ,分 包内 容要 求: 分包 金额 要求 : 分包 人资 质要 求: | √ 不允 许 □ 允许 ,分 包内 容要 求: 分包 金额 要求 : 分包 人资 质要 求: | ||||||||
1.12 | 是否 接受 进口 产品 | 不接 受 | 不接 受 | 不接 受 | 不接 受 | ||||||||
1.12 | 支持 中小 企业 政策 |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的项 目 □ 非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的 项目 依 据 财 政 部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管理 办法 》的通 知(财库 [2020]46 号 )的规 定, 中小 企业 应当 提供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 见附 件)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详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 2011 〕 300 号 ) 。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的 对 应 的 中 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所属 行业 为: 制 造 业 依 据 财 政 部 司 法 部 《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的规 定,监狱 企业 视同 小 型 、 微 型 企 业 , 享 受 预 留 份 额 、 评 审 中 价 格 扣 除 等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出 具 的 属 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 依据 财政 部 民政 部 中国 残疾 人联 合会 《关 于促 进残 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 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 审中 价格 扣除 等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政府 采购 政策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属 于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 不重 复享 受政 策。 符合 该通 知规 定条 件的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应当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 见附 件) 。 供 应 商应 当 对《 中 小 企 业声 明 函》、监 狱 企 业证 明 文 件 、 《 残 疾 人福 利 性 单 位 声明 函 》 的 真 实 性负 责 , 上 述 材料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依 照 《 政 府采 购 法 》 第 七十 七 条 第 一 款 的规 定 , 处 以 采 购金 额 千 分 之 五以 上 千 分 之 十以 下 的 罚 款 , 列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名 单 , 在 一 至三 年 内 禁 止 参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并 处 没 收 违法 所 得 , 情 节严 重 的 , 由 工 商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吊销 营 业 执 照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任 。 |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的项 目 □ 非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的 项目 依 据 财 政 部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管理 办法 》的通 知(财库 [2020]46 号 )的规 定, 中小 企业 应当 提供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 见附 件)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详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 2011 〕 300 号 ) 。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的 对 应 的 中 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所属 行业 为: 制 造 业 依 据 财 政 部 司 法 部 《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的规 定,监狱 企业 视同 小 型 、 微 型 企 业 , 享 受 预 留 份 额 、 评 审 中 价 格 扣 除 等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出 具 的 属 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 依据 财政 部 民政 部 中国 残疾 人联 合会 《关 于促 进残 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 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 审中 价格 扣除 等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政府 采购 政策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属 于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 不重 复享 受政 策。 符合 该通 知规 定条 件的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应当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 见附 件) 。 供 应 商应 当 对《 中 小 企 业声 明 函》、监 狱 企 业证 明 文 件 、 《 残 疾 人福 利 性 单 位 声明 函 》 的 真 实 性负 责 , 上 述 材料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依 照 《 政 府采 购 法 》 第 七十 七 条 第 一 款 的规 定 , 处 以 采 购金 额 千 分 之 五以 上 千 分 之 十以 下 的 罚 款 , 列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名 单 , 在 一 至三 年 内 禁 止 参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并 处 没 收 违法 所 得 , 情 节严 重 的 , 由 工 商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吊销 营 业 执 照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任 。 |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的项 目 □ 非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的 项目 依 据 财 政 部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管理 办法 》的通 知(财库 [2020]46 号 )的规 定, 中小 企业 应当 提供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 见附 件)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详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 2011 〕 300 号 ) 。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的 对 应 的 中 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所属 行业 为: 制 造 业 依 据 财 政 部 司 法 部 《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的规 定,监狱 企业 视同 小 型 、 微 型 企 业 , 享 受 预 留 份 额 、 评 审 中 价 格 扣 除 等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出 具 的 属 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 依据 财政 部 民政 部 中国 残疾 人联 合会 《关 于促 进残 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 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 审中 价格 扣除 等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政府 采购 政策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属 于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 不重 复享 受政 策。 符合 该通 知规 定条 件的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应当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 见附 件) 。 供 应 商应 当 对《 中 小 企 业声 明 函》、监 狱 企 业证 明 文 件 、 《 残 疾 人福 利 性 单 位 声明 函 》 的 真 实 性负 责 , 上 述 材料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依 照 《 政 府采 购 法 》 第 七十 七 条 第 一 款 的规 定 , 处 以 采 购金 额 千 分 之 五以 上 千 分 之 十以 下 的 罚 款 , 列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名 单 , 在 一 至三 年 内 禁 止 参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并 处 没 收 违法 所 得 , 情 节严 重 的 , 由 工 商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吊销 营 业 执 照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任 。 |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的项 目 □ 非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的 项目 依 据 财 政 部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管理 办法 》的通 知(财库 [2020]46 号 )的规 定, 中小 企业 应当 提供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 见附 件)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详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 2011 〕 300 号 ) 。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的 对 应 的 中 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所属 行业 为: 制 造 业 依 据 财 政 部 司 法 部 《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的规 定,监狱 企业 视同 小 型 、 微 型 企 业 , 享 受 预 留 份 额 、 评 审 中 价 格 扣 除 等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出 具 的 属 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 依据 财政 部 民政 部 中国 残疾 人联 合会 《关 于促 进残 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 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 审中 价格 扣除 等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政府 采购 政策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属 于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 不重 复享 受政 策。 符合 该通 知规 定条 件的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应当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 见附 件) 。 供 应 商应 当 对《 中 小 企 业声 明 函》、监 狱 企 业证 明 文 件 、 《 残 疾 人福 利 性 单 位 声明 函 》 的 真 实 性负 责 , 上 述 材料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依 照 《 政 府采 购 法 》 第 七十 七 条 第 一 款 的规 定 , 处 以 采 购金 额 千 分 之 五以 上 千 分 之 十以 下 的 罚 款 , 列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名 单 , 在 一 至三 年 内 禁 止 参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并 处 没 收 违法 所 得 , 情 节严 重 的 , 由 工 商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吊销 营 业 执 照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任 。 | ||||||||
1.12 | 支持 中小 企业 政策 |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的项 目 □ 非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的 项目 依 据 财 政 部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管理 办法 》的通 知(财库 [2020]46 号 )的规 定, 中小 企业 应当 提供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 见附 件)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详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 2011 〕 300 号 ) 。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的 对 应 的 中 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所属 行业 为: 制 造 业 依 据 财 政 部 司 法 部 《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的规 定,监狱 企业 视同 小 型 、 微 型 企 业 , 享 受 预 留 份 额 、 评 审 中 价 格 扣 除 等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出 具 的 属 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 依据 财政 部 民政 部 中国 残疾 人联 合会 《关 于促 进残 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 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 审中 价格 扣除 等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政府 采购 政策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属 于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 不重 复享 受政 策。 符合 该通 知规 定条 件的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应当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 见附 件) 。 供 应 商应 当 对《 中 小 企 业声 明 函》、监 狱 企 业证 明 文 件 、 《 残 疾 人福 利 性 单 位 声明 函 》 的 真 实 性负 责 , 上 述 材料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依 照 《 政 府采 购 法 》 第 七十 七 条 第 一 款 的规 定 , 处 以 采 购金 额 千 分 之 五以 上 千 分 之 十以 下 的 罚 款 , 列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名 单 , 在 一 至三 年 内 禁 止 参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并 处 没 收 违法 所 得 , 情 节严 重 的 , 由 工 商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吊销 营 业 执 照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任 。 | 采购 节能 产品 政策 |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 “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 的, 评审 时不 予价 格扣 除。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非“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的 ,给予 该项 产品 价格 1%的扣 除, | 专门 面向 中小 企业 的项 目 □ 非专 门面 向中 小企 业的 项目 依 据 财 政 部 、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关 于 印 发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小 企业 发展 管理 办法 》的通 知(财库 [2020]46 号 )的规 定, 中小 企业 应当 提供 《中 小企 业声 明函 》( 见附 件)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详 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国 家 统 计 局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财 政 部 《 中 小 企 业 划 型 标 准 规 定 》 ( 工 信 部 联 企 业 〔 2011 〕 300 号 ) 。 本 项 目 采 购 标 的 的 对 应 的 中 小 企业 划分 标准 所属 行业 为: 制 造 业 依 据 财 政 部 司 法 部 《 关 于 政 府 采 购 支 持 监 狱 企 业 发 展 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财库 [2014]68 号 )的规 定,监狱 企业 视同 小 型 、 微 型 企 业 , 享 受 预 留 份 额 、 评 审 中 价 格 扣 除 等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政 府 采 购 政 策 。 监 狱 企 业 应 当 提 供 由 省 级 以 上 监 狱 管 理 局 、 戒 毒 管 理 局 (含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出 具 的 属 于 监狱 企业 的证 明文 件。 依据 财政 部 民政 部 中国 残疾 人联 合会 《关 于促 进残 疾 人就 业政 府采 购政 策的 通知 》(财库 [2017]141 号)的规 定,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视同 小型 、微 型企 业, 享受 预留 份额 、评 审中 价格 扣除 等促 进中 小企 业发 展的 政府 采购 政策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属 于小 型、 微型 企业 的, 不重 复享 受政 策。 符合 该通 知规 定条 件的 残疾 人福 利性 单位 应当 提供 《残 疾人 福利 性单 位声 明函 》( 见附 件) 。 供 应 商应 当 对《 中 小 企 业声 明 函》、监 狱 企 业证 明 文 件 、 《 残 疾 人福 利 性 单 位 声明 函 》 的 真 实 性负 责 , 上 述 材料 与 事 实 不 符 的, 依 照 《 政 府采 购 法 》 第 七十 七 条 第 一 款 的规 定 , 处 以 采 购金 额 千 分 之 五以 上 千 分 之 十以 下 的 罚 款 , 列入 不 良 行 为 记 录名 单 , 在 一 至三 年 内 禁 止 参加 政 府 采 购 活 动,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并 处 没 收 违法 所 得 , 情 节严 重 的 , 由 工 商行 政 管 理 机 关 吊销 营 业 执 照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任 。 |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 “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 的, 评审 时不 予价 格扣 除。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非“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的 ,给予 该项 产品 价格 1%的扣 除, |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 “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 的, 评审 时不 予价 格扣 除。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非“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的 ,给予 该项 产品 价格 1%的扣 除, |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 “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 的, 评审 时不 予价 格扣 除。 供应 商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节能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单 》 中非“政府 强制 采购 产品 ”的 ,给予 该项 产品 价格 1%的扣 除, |
条 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用扣 除后 的价 格参 与评 审。 | ||
采购 环保 产品 政策 | 投标 人提 供的 产品 如属 于《 环境 标志 产品 政府 采购 品目 清 单 》范围 的 ,给予 该项 产品 价格 1%的扣 除,用扣 除后 的价 格 参与 评审 。 | |
2.2.3 | 供应 商确 认收 到招 标 文件 澄清 或者 修改 的 时间 | 在收 到相 应澄 清文 件后 24 小时 内 |
3.2.1 | 投标 报价 | 本项 目采 购预 算详 见第 一章 《投 标邀 请》 。 报 价 方 式: 人 民 币 报 价。 |
3.2.4 | 采购 预算 价格 | 本项 目采 购预 算详 见第 一章 《投 标邀 请》 。 |
3.3.1 | 投标 有效 期 | 投标 截止 日期 后 90 日历 日 |
3.4.1 | 投标 保证 金 | 金 额 :0 元 截止 时间 : 与投 标截 止时 间一 致 形 式 : 投 标 保 证 金 应 当 以 银 行 转 账 、 电 汇 形 式 或 者 金 融 机 构 、 担 保 机 构 出 具 的 保 函 或 者 投 标 供 应 商 基 本 账 户 转 账 等 非现 金形 式提 交。 保证 金帐 户信 息: 户 名: 湖北 省招 标股 份有 限公 司 开 户 行: 招商 银行 水果 湖支 行 账 号: 12790 54338 10603 |
3.4.3 | 投标 保证 金的 退还 | 未 中 标 的 供 应 商 投 标 保 证 金 退 还 时 间 : 中 标 结 果 公 告 发 布 之 日起 5 个工 作日 内; 中标 供应 商的 投标 保证 金退 还时 间: 自采 购合 同签 订之 日 起 5 个工 作日 内退 还; |
3.5.1 | 是否 允许 递交 备选 投 标方 案 | √ 不允 许 □ 允许 |
3.6.4 | 投标 文件 份数 | 投标 文件 纸质 版: 正本 一份 ,副 本 叁 份 |
3.6.5 | 装订 要求 | 按照 供应 商须 知第 3.1项规 定的 投标 文件 组成 内容 ,投标 文件 应按 以下 要求 装订 : √ 装订 成一 册 □ 分册 装订 ,共 分 册, 分别 为: 第一 册, 包括 第二 册, 包括 |
条 款 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 投标 文件 采用 胶粘 方式 装订 ,装订 应牢 固 、不易 拆散 和换 页, 不得 采用 活页 装订 。 | ||
4.1.2 | 封套 上写 明 | 采购 代理 机构 名称 : 湖北 省招 标股 份有 限公 司 (项 目名 称)投标 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 不得 开启 供应 商名 称: 供应 商地 址: |
4.1.3 | 开标 一览 表 | 为 方 便 开 标 唱 标 , 供 应 商 应 将 开 标 一 览 表 单 独 密 封 提 交 , 并 在 密 封 袋上 标 明 “ 开 标 一 览表 ” 字 样 。 投 标 代 表 手 持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 身 份 证 原 件 参 加 开 标 会 。 |
4.2.1 | 投标 截止 时间 | 详见 第一 章《 投标 邀请 》 |
4.2.2 | 递交 投标 文件 地点 | 详见 第一 章《 投标 邀请 》 |
5.1.1 | 开标 时间 和地 点 | 详见 第一 章《 投标 邀请 》 |
6.1.1 | 评标 委员 会的 组建 |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采 购 人 代 表 和 有 关 技 术 、 经 济 等 方 面 的 专 家 组 成 , 成 员 人 数 应 当 为 五 人 及 以 上 单 数 。 其 中 , 采 购 人 代 表 1 人 ,技术 、经济 等方 面的 专家 不得 少于 成员 总数 的 2/3,从湖 北省 政府 采购 专家 库中 随机 抽取 。 |
6.3.2 | 推荐 中标 候选 人 | 中标 候选 人数 量 3 家 |
7.1.1 | 定标 原则 | 采 购 人 按 评 审 报 告 中 推 荐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排 序 确 定 中 标 供 应 商。 |
7.2.2 | 中标 结果 公告 | 公告 媒介 : 中国 政府 采购 网, 公告 期限 : 1 个工 作日 |
7.3.2 | 中标 通知 书领 取 | 中 标 结 果 公 告 发 布 后 , 中 标 供 应 商 即 可 前 往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处 领取 中标 通知 书 ,并于 30 日内 按照 招标 文件 要求 和投 标文 件 承诺 与采 购人 签订 采购 合同 。 |
9.1.1 | 履约 担保 | □ 有 √ 无 |
10.1.1 | 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收取 方式 和标 准 | 根据 采购 人和 采购 代理 机构 签署 的委 托代 理协 议书 约定 : 1)招标 代理 服务 费 : √ 由中标 供应 商支 付 □ 由采购 人 支付 2 ) 支 付 标 准 : 参 照 原 国 家 计 委 计 价 格 [2002]1980 号 规 定 的 货物 类 收费 标准 的 70%计取 。 |
序 号 | 招标 文件 条 款项 | 招标 文件 的商 务条 款 | 投标 文件 的商 务条 款 | 说明 |
交货 期 | ||||
质保 期 | ||||
售后 服务 | ||||
争议 解决 方 式 | ||||
… … | ||||
序号 | 名称 | 招标 文件 条 款项 | 招标 规格 | 投标 规格 | 响应 /偏离 | 说明 |
... | ... | ... | ... | ... | ... | ...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制造 商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 总价 (元 ) | 节能 标志 产 品认 证证 书 | 属强 制 采购 或 优先 采 购 |
1 | |||||||||
2 | |||||||||
3 | …… |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制造 商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 总价 (元 ) | 环保 标志 产 品认 证证 书 |
1 | ||||||||
2 |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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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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