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机房UPS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招标内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机房UPS设备采购及安装。其中:国产UPS(10KVA)11台、国产UPS(3KVA)136台。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1.2交货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指定地点。
2.1.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货到指定地点并在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与检验并投入正式使用。
2.1.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最高限价:183.9万元
2.1.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产品生产、合格出厂、安全运输、货到现场、合格验收、安装调试与检测、试运行、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技术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正常使用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必须为国内上市公司)或其代理经销商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供货能力、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2同一品牌的产品,若制造商(必须为国内上市公司)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授权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如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需得到制造商(必须为国内上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同一制造商最多可授权2名代理经销商参加投标。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存在失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单位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独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02 日(法定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持: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的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3)制造商为国内上市公司的证明资料(制造商提供);4)制造商(必须为国内上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代理经销商提供)等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16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楼)举行招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 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216号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联 系 人: 郑东盟 联 系 人:杨东波 电 话: 0311-85015006 电 话: 0311-8606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