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1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沙工0517-898818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9
公告正文
淮安市淮安区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施工1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淮安区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已由淮安市水利局以《市水利局关于准予淮安区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淮水许可〔2023〕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财政资金60%、地方配套资金40%,项目法人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1标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境内。2.2项目概况:窑头河-渔滨河位于里下河腹部渠南地区,流经盐城市阜宁县和淮安市淮安区,为跨县重要河道,具有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窑头河北起灌溉总渠南侧,南至徐宿淮盐铁路南侧汇入渔滨河,河长11.5千米;渔滨河北起复兴西干渠,向东南与窑头河汇合后,至淮安流均镇沿荡村入马家荡,河长24.0千米。窑头河-渔滨河河道全长35.5千米,流域面积110.51平方千米,受益面积255平方千米,其中淮安区境内河长22千米,流域面积87.8平方千米,受益面积165.75平方千米。本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河道疏浚12.425千米,堤防加固3.77千米,拆建涵闸5座、闸站12座、桥梁1座,提升防汛道路3.50千米等。工程总投资8385万元,总工期:20个月。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施工招标分为施工1标、施工2标,共2个标段同时招标。淮安市淮安区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施工1标,工程地点位于复兴镇境内,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投资3017.40万元。淮安市淮安区窑头河-渔滨河治理工程施工2标,工程地点位于博里镇、流均镇,招标范围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等全部工程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对应投资2270.47万元。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施工1标、施工2标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本次2个施工标段设1个评标委员会,评标按照从1标至2标顺序进行评审,如果投标人在已评审的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可继续参加后续标段评审的评分,但不作为后续标段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如果后续标段中有效投标人只有3家或少于3家的,评标委员会可将其作为最后1名中标候选人推荐)。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17个月,2025年5月底前完工(电子投标系统暂填写天数:510日历天)。2.5质量要求:优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资质证书: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必须达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达标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业绩要求:2018年11月1日以来(时间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财务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提供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拟任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其它投标项目中拟任项目经理并中标,虽尚未签订承包合同但该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的,该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工程);②项目经理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视为无在建工程,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的,可以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提供最近一次中标工程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时间均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目前仍有增补或续建工程的)。(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6)技术负责人要求:/。(7)其他人员要求:/;(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为1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以及水利部直属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由水利部颁发)。(9)信用等级要求:/。(10)施工设备要求:/(11)其他要求: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投标人或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有关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情形;【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④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⑤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有效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退休证书。】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事项详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4.2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分类—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9日9时45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6.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8.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9.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11.信用等级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12.施工设备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13.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14.联合体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15.分包人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为C=α×A+(1-α)×B×K其中:C—评标基准价;A—最高投标限价;B—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各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α取0.6,0.62,0.65中的一个,K取0.97,0.98,0.99中的一个;(α、K均由招标人代表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进行随机抽取,投标人可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在线观看,①当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不用抽取,直接按1计算;②如果开标时投标报价个数>5时,K已经抽取,但在剔除被否决的投标以及低于招标控制价85%的投标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个数≤5时,开标时已经抽取的系数K作废,K直接按1计算)。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施工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最高投标限价:3010万元(含3%预留金),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7.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详见下表。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2.2.4(1)投标报价601.在评标基准价98%(含)~100%(含)之间的得60分;2.在评标基准价100%以上每超过+1%扣1分,最多扣至0分;3.在评标基准价98%以下每超过-1%扣0.5分,最多扣至0分。4.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2.4(2)施工组织设计36注:针对本项目进行编制,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2针对本工程涉及的工场(含料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2河道疏浚工程2土方开挖、运输及弃土区设置与维护、排泥管安拆等。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3建筑物土方工程3土方开挖、调配及基坑防护等方案措施合理,质量有保证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4施工导截流及降排水3①施工导流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②施工截流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③施工降排水方案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5复堤工程3土方开挖及运输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复堤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6涵闸站工程3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7灌注桩工程2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8机电设备安装2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9金属结构安装2闸门、启闭机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技术措施有保证,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0拆除工程2建筑物、道路工程拆除、运输及处置方案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1水土保持工程1工程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2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具体可行得1分;有缺陷责任期服务承诺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2安全管理体系内容全面、危险源识别与管控措施有针对性、隐患排查与治理措施有针对性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5资源配置计划2施工设备、劳动力、周转材料等资源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方案有针对性且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6文明施工及创建措施2文明施工、扬尘控制、环境保护、场地硬化、车辆冲洗等措施合理可行且在措施或方案中明确不使用《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淮政发〔2019〕15号)中禁止的施工机械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17施工难点对策措施及创优、创新措施方案2①工程施工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具体情况熟悉,施工难点把握准确,相应对策措施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②创优、创新措施方案:工程创优、创新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2.2.4(3)业绩、项目管理机构等41企业业绩2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2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2拟任项目经理业绩12018年1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施工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协议书;3.验收证明(提供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证),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须原发包人签字盖章)。】同一项业绩企业、项目经理不得重复评分,项目经理得分优先。3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在项目管理机构表、主要人员汇总表中明确注明,未注明不予计分);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得1分(提供证书及养老保险证明)。备注:(1)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称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原人事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为准。(2)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必须提供退休证书、聘用合同。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水利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翔宇大道1007号宏信大厦1513室联系人:吴锦,联系电话:0517-85912106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淮安市生态文化旅游区通源路1号创业投资大厦(青创空间)19楼联系人:沙工,联系电话:0517-8988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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