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定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61.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cg201906-174
预算金额61.59万元
招标联系人罗义明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彬1386694030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定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滁州市
项目名称 定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18日 截止时间 见公告内容

定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业务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06-17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621

开标日期:2019718

中标供应商名称:滁州天邈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创业中心3号楼106

中标金额:陆拾壹万伍仟玖佰贰拾元整 (¥:615920.00 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附件及交易文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陈树胜、刘莲、姚乃远、戚跃远、戴秀君

采购人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

地址:定远县境内

联系人: 罗义明

联系方式: 181550552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定远县万汇龙国际装饰城

项目负责人:陈彬 联系电话: 13866940301

收费标准:按交易(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期限: 20197 18 日至 20197 19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 定远县人民法院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定远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18155055200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定远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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