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太湖县中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5gc24a07g07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太湖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曹股长0556-418396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556-512900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太湖县中小型水库清淤工程勘察设计(二次)

项目编号

H5GC24A07G071

招标人

太湖县水利局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代表:曹股长

联系方式:0556-4183963

最高限价

批复概算工程总投资的3%

代理机构

安徽恒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太湖县新城龙山路与天华路交叉口向北100

联系方式:0556-512900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10119时00分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研批复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需满足发包人开工进度要求,服务期至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被否决的

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

 

联合体牵头人:水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合肥市兴农水利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2.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级

投标响应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研批复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需满足发包人开工进度要求,服务期至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30号1幢

投标价(%)

批复概算工程总投资的2.7%

项目负责人

景淑娟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正高级工程师

181039980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含山县和平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实施方案

2、含山仙踪镇长洼水库清淤项目

3、含山仙踪镇狼洞洼水库清淤项目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县刘楼水库工程 - 全国优秀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铜质奖

企业业绩

1、含山县和平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工程实施方案

2、含山仙踪镇长洼水库清淤项目

3、含山仙踪镇狼洞洼水库清淤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2.工程勘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

投标响应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研批复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需满足发包人开工进度要求,服务期至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徐州市铜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纬路2号

投标价(%)

批复概算工程总投资的2.7%

项目负责人

李欣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

202001600043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新沂市姚庄闸除险加固工程 - 江苏省优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二等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南京水科院瑞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

2.工程勘察: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乙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

投标响应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研批复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需满足发包人开工进度要求,服务期至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止。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25号

投标价(%)

批复概算工程总投资的2.7%

项目负责人

胡继洲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高级工程师

20200120646

技术负责人

/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1012日至2024年101517:30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0556-5129009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4161296、0556-4182026)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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