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南溪湿地公园驿站、AI智能超市、集装箱小镇西岸2万平方米场地租金评估选取评估公司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zszb23-17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赵佳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宇征0431-805291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长春南溪湿地公园驿站、AI智能超市、集装箱小镇西岸2万平方米场地租金评
估选取评估公司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LZSZB23-17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南溪湿地公园驿站、AI智能超市、集装箱小镇西岸2万平方米场地租金评估选
取评估公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自筹资金,
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南溪湿地公园驿站、AI智能超市、集装箱小镇西岸2万平方米场地租金评估
选取评估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南溪湿地公园驿站、AI智能超市、集装箱小镇西岸2万平方米场地租金评估
选取评估公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准颁发(或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 年财务审
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
承诺书;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
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
资产评估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4)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证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8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七、其他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南溪湿地公园驿站、AI智能超市、集装箱小镇西岸2万平方米场地租金评估选取评估
公司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9
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ZSZB23-173;
2.项目名称:长春南溪湿地公园驿站、AI智能超市、集装箱小镇西岸2万平方米场地租金
评估选取评估公司;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折扣系数):0.5;
5.采购范围:对南溪湿地公园2个驿站、2个AI智能超市及集装箱小镇场地内2万平方米
租金进行评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完成;
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准颁发(或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
3.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产评估师资格。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财务审
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响应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
承诺书;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
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4)项目负责人资产评估师证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售价: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竞争性磋商。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9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9月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肆仟元的竞磋保证金。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网站上发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方式:0431-80519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方式: 0431-805291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宇征
电话:0431-8052915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30号
联系人:赵佳
电 话:0431-805193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伟峰东樾11栋写字楼1505室(长春市天工路与生态大街交汇)
联系人: 吴宇征
电 话: 0431-80529152
电子邮件: jlzs998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水^NU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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