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ZZ[2022]08-C01: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77.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2022]08-c01
预算金额82.83万元
招标公司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
招标联系人子茂先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子茂先18183810804
中标公司云南弘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7.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2022-09-01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 | ||
行政区域 | 丽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2-09-01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2-08-22 | 成交日期 | 2022-09-01 |
成交供应商 | 云南弘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总成交金额 | ¥77.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子茂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83810804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文街道文荣街文荣巷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习强 180882208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子茂先 18183810804 |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Z[2022]08-C01
二、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
供应商名称:云南弘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洛羊街道办事处蓝苑静园住宅小区6幢一层
成交金额(万元):77.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 |
名称:丽江市文荣学校300百米复合型塑胶跑道铺设,共计:7个跑道,跑道宽1.1米 |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
项目经理:杨乃华 |
执业证书信息:云253201920213339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和丁圣、唐洪珠、冯志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收费标准计算后由采购人向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交纳。 账户名称: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账户号码:95300201000567891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行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金额:0.77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文街道文荣街文荣巷59号
联系方式:张习强 18088220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
联系方式:子茂先 181838108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子茂先
电 话:18183810804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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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塑胶跑道 文荣学校 采购文件.doc | 2022-09-01 | 下载下载 |
2.响应人资格要求11.项目基本情况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目录
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
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
竞争性碳商文件
项目编号:ZZ[2022]08-C01
采购人: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8月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7.其他补充事宜4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45.开启44.响应文件提交3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
2.竞争性磋商文件121.总则1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章响应人须知53.项目联系方式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4
8.询问与答复187.成交和合同176.评审175.开启164.磋商153.响应文件13
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24一、磋商小组24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4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10.纪律和监督199.质疑接收、回复18
八、推荐33七、评审方法26六、评审程序25五、评审原则25四、评审纪律25三、磋商小组职责24
第五章建设项目清单8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40第一部分协议书35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35九、评审报告编写33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85一、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84资格审查部分84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83二、项目要求82一、项目概述82
八、其他92七、项目经理简历表90六、资质证书89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8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7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6
四、授权委托书96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5二、磋商函94项目名称:93一、磋商报价一览表93商务技术部分93
十、其他资料106九、施工组织设计101八、类似业绩情况表100七、已标价的建设项目清单99六、磋商保证金98五、响应人基本情况表97
项目编号:ZZ[2022]08-C011.项目基本情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最终报价表107
采购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受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的委托,对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组织采购,欢迎符合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规定条件,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响应人报名参加。 |
项目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校内。项目概况:丽江市文荣学校300百米复合型塑胶跑道铺设,共计:7个跑道,跑道宽1.1米。最高限价:¥828307.26元。预算金额:¥828307.26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
1、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响应人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1.6信用要求:1.5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书面说明情况);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需书面说明情况或出具银行发出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或出具自成立至2022年7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1.1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3.1响应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响应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20】38号文的要求,在开标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专家备查)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3.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人请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指定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时间:请于2022年8月22日09时00分至2022年8月26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会议室时间:2022年8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开启地点: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会议室递交时间:2022年8月31日14时00分至2022年8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4.响应文件提交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其他补充事宜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以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发布的信息为准,对在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或澄清将在公告发布平台或以书面形式发布。6.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18088220881联系人:张习强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文街道文荣街文荣巷59号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1.采购人信息
第二章响应人须知项目联系人:子茂先电话:18183810804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8183810804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名称: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1.1.2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磋商。1.1项目概况1.总则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文街道文荣街文荣巷59号联系人:张习强电话:18088220881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联系人:子茂先电话:18183810804 |
1.1.4 | 项目名称 | 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建设运动场塑胶跑道项目(二次)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2.2 | 预算金额 | ¥828307.26 元。 |
1.2.3 | 最高限价 | £无☑有,最高限价:以招标控制价公布表为准。 |
1.3.1 | 磋商范围 | 详见第五章《建设项目清单》的具体内容 |
1.3.2 | 项目地点 | 丽江市古城区文荣学校校内 |
1.3.3 | 计划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设 |
1.3.4 | 保修期、质量标准 | 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1.4.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响应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信用要求: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 /。 |
1.9.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开启前)考察集中地点:/ |
1.10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 | 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R不允许。£允许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 | 澄清、修改等内容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2.2.3 | 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 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 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 清、修改。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1532488912@qq.com |
2.2.4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 |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 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 涉及商业秘密。 |
2.2.5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 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3.1 |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书面形式 |
2.3.2 | 响应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 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 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 清、修改。形式:盖章确认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扫描件电子邮箱:1532488912@qq.com |
3.2.3 | 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本次磋商报价按照建设项目清单进行报价,包括建设项目清单中所有内容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响应人的磋商报价应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械、辅材、主材、税金、管理费等完成本项目及保修期内所需的一切费用及风险金。(3)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3.3.1 | 磋商有效期 | 磋商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金额:¥5000.00元。户名: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开户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玉龙农村商业银行黄山支行)银行帐号:8300015891240012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有效期限:磋商保证金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注意事项:①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人的基本账户划出。②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的退还要求:①响应人所缴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时,应填写好“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向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保证金退还申请表”,以便尽快退还响应人的保证金。②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并将已签订的合同扫描件或已签合同证明,以纸质或邮件方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响应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响应人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
3.5.3(2)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电子版文件: 1份 (U盘或光盘)其他要求:采用U盘或光盘制作,响应文件电子版制作的参考方法:响应文件电子版(word格式)及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完毕后(签字盖章完毕并检查无误),先按页码逐页(包括封面)进行彩色扫描,扫描完成后再将纸质版正本胶装成册,扫描形成的图像文件依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
3.5.3(3) | 响应文件分册装订要求 | 是否要求响应文件分册装订:R否□是,分册装订要求:/ |
4.1.1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响应人应将响应文件的正、副本文件及电子文件装入一个或多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盖密封章(或加盖公章)。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响应人名称:(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响应文件的提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4.响应文件的提交” |
4.2.2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5.1 | 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地点 |
5.2(5) | 开启程序 | 磋商顺序抽取:现场信封抽签顺序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的人数 | 3名以上。 |
7.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响应人 | □是☑否 |
7.2 | 成交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同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一致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按合同签订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合同签订要求。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按合同签订要求。□不要求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1.2 | 追加合同金额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项目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响应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 |
11.3 | 成交服务费 | 成交服务费:以本项目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收费标准计算后由采购人向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交纳。账户名称: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账户号码:953002010005678911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行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 |
11.4 | 参与报价的人员 | 参与报价的人员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报价时,须向磋商小组提交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现场核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因响应人自身原因或其他原因丢失及损坏的,可用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代替,其他人员参与报价无效。 |
11.5 | 拒绝签订合同的情况 | 若成交响应人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与其他响应人作为成交响应人签订合同。 |
11.6 | 磋商次数 | 本项目设2轮磋商报价,即响应文件报价为第1轮报价,响应人开标现场抽取磋商顺序后还需进行第2轮磋商报价,第2轮报价为最终报价。响应人需提前准备磋商报价表或现场签字盖章填写。 |
1.2.3最高限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1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2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1.4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响应人资格要求1.3.4保修期、质量标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3计划工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2项目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1磋商范围: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3磋商范围、项目地点、计划工期、保修期、质量标准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2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
1.9.1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考察项目现场。1.9现场考察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
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1响应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分包1.9.4采购人在考察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考察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响应人考察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否则,响应人磋商无效。1.11响应和偏离
(7)技术参数及要求(6)项目要求;(5)建设项目清单(4)合同草案条款;(3)评审方法;(2)响应人须知;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9)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响应文件格式;
3.响应文件2.3.2响应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采购人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人。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响应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响应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3.2磋商报价3.1.3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所指的磋商保证金。响应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商务技术部分中的内容。3.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部分详见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审查部分中的内容。3.1响应文件的组成
3.3.2在磋商有效期内,响应人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磋商有效期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3磋商有效期3.2.3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3.2.2响应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3.2.1响应人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磋商报价一览表中进行报价。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3.4.2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3.4.1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磋商保证金格式递交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联合体磋商的,其磋商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3.4磋商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磋商有效期。响应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5.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1规定的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3.5.1响应文件应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3.5响应文件的编制(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形。(2)成交响应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响应人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4.1.1响应文件密封要求和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磋商(3)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响应人应根据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5.3(1)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份证明书,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4.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回执。4.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4.2响应文件的递交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1开启时间和地点5.开启4.3.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响应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4.3.2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响应人出具签收回执。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介绍开启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2)公布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情况;(1)宣布开启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启:5.2开启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
响应人代表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开启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启的各响应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3开启疑义(6)开启结束。(5)核对响应人代表身份信息,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抽取磋商顺序;(4)响应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6.2评审原则6.1.2评审中因磋商小组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审。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审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和开启、评审资料,依法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原磋商小组所作出的评审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存档。6.1.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1磋商小组6.评审响应人未参加开启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7.1确定成交响应人7.成交和合同6.3.2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响应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的人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3.1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评审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响应人发出成交通知书。7.3成交通知成交公告期限详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响应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和期限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2成交公告按照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响应人。
7.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7.5.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响应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响应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响应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响应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签订合同7.4.2成交响应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响应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响应人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履约保证金
9.1.1响应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9.1质疑接收9.质疑接收、回复响应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响应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8.询问与答复7.5.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系电话:18183810804。联系部门:中咨工程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质疑函采取现场书面递交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携带质疑函(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送至采购代理机构。9.1.3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响应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9.1.2质疑响应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10.纪律和监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响应人和其他有关响应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9.2质疑回复9.1.4不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通讯地址:丽江市古城区束河街道办事处丽江市体育发展中心八区二楼。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2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4)不得向成交响应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3)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成交响应人;(2)采购人不得向响应人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编制采购需求;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3)违反评审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2)接受响应人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1)确定参与评审至评审结束前私自接触响应人;磋商小组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响应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有前款第(1)至(7)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7)其他不遵守评审纪律的行为。(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审资料;(5)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以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采用扫描件发送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2.1.磋商小组对你方的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响应人名称)
附件二:问题的澄清日期:年月日磋商小组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磋商小组:(编号:)问题的澄清
响应人:(加盖单位公章)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
附件三:确认通知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特此确认。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采购人名称):确认通知
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加盖单位公章)
(二)宣布评审纪律。(一)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职责磋商小组的组成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6.1.1。一、磋商小组
(八)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七)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六)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五)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四)组织磋商小组推选评审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三)公布响应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一)审查、评价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负责具体评审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三、磋商小组职责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十)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九)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一)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响应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四、评审纪律(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四)确定成交候选响应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响应人。(三)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二)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七)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响应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委会统一组织办理。(六)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请假。(五)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四)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复制和保留。(三)任何属于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响应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二)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和评审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
七、评审方法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分别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响应人就竞争性磋商内容进行磋商(磋商顺序按响应人随机抽取的顺序进行)→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承诺书→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响应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六、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五、评审原则(八)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
磋商小组依据符合性审查标准对各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二)符合性审查(一)资格审查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即: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响应人的评审方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资格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
2 | 财务情况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
3 | 税收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
5 | 专业技术能力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
6 | 信誉要求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响应人资格要求” |
7 | 其他要求 | 满足竞争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审查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5.3(2)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报价 |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2项规定和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款规定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计划工期、保修期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质量标准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其他无效情形 | (1)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2.报价不一致情形澄清磋商小组要求响应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响应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响应文件内容澄清(四)澄清有关问题(三)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单一响应人分别进行磋商,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竞争性磋商承诺及最终磋商报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初次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请响应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磋商报价进行扣除。响应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响应人,在磋商报价评分时给予磋商报价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评分。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五)政府采购政策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3.报价合理性说明
4.综合评分评审方法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响应人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自行承担相应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2.监狱企业评分优惠政策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评审总得分计算公式 | 响应人的评审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
2)评分分值构成 | 磋商报价F1:20分,权重1;技术部分F2:60分,权重1;商务部分F3:20分,权重1。 | |
3)磋商报价得分F1(满分20分) | 根据各响应人最终磋商总报价按照以下规则进行打分。(1)算术修正报价若存在算术修正,应按修正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计算(2)政策优惠报价--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若存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的报价优惠的情形,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进行评审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磋商报价扣除。若同时存在算术修正,应在算术修正后的报价基础上进行优惠报价的扣除。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3)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B)×20(4)磋商基准价=符合性要求审查合格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有效磋商报价。(5)B为:符合性资格审查、符合审查且有效的最后磋商报价。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 | 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满分8分) | 第一个档次(6-8分):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第二个档次(3-5分):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较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第三个档次(1-2分):对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的表述不够明确,对施工重点、难点、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满分12分) | 第一个档次(9-12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第二个档次(5-8分):对项目总休极况表述较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具体较可靠,较符合环保、安全、文明生产要求。第三个档次(1-4分):对项目总体概况表述不够清晰,部署及措施不够具体,对项目主要及关键方案表述不够清晰。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响应人案与技术措施。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8分) | 第一个档次(6-8分):质量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质量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第二个档次(3-5分):质量目标符合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目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第三个档次(1-2分):质量目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目标明确;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 |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满分8分) | 第一个档次(6-8分):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管理制度齐全;第施与监控措施全面、有效。第二个档次(3-5分):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职责分工较明确;管理制度较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较完整。第三个档次(1-2分):安全管理机构基本健全,职责分工基本明确;管理制度基本齐全;实施与监控措施基本完整。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 | 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满分8分) | 第一个档次(6-8分):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全面,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第二个档次(3-5分):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较全面,线路较清晰,计划编制较合理,措施可行。第三个档次(1-2分):工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施工进度计划内容不够全面线路不够清晰,计划编制不够合理措施基本可行。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 | 资源配备计划(满分8分) | 第一个档次(6-8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响应人法及进度计划呼应,很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全面。第二个档次(3-5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响应人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的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第三个档次(1-2分):劳动力计划、周转材料计划、施工机具计划、主要材料一次性需用量计划等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响应人法及进度计划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资源配备计划。 |
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 |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满分8分) | 第一个档次(6-8分):项目管理人员针对项目实际配置且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且有针对性,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二个档次(3-5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针对性一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三个档次(1-2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专业配置缺乏针对性,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第四个档次(0分):未提供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
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20分) | 保修期服务方案(满分16分) | 第一个档次(11-16分):售后服务承诺全面、明确,违约责任承诺具体,能为采购人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售后服务,产品保修期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第二个档次(5-10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全面,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能为采购人提供相对及时、高效、便捷的售后服务;第三个档次(1-4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差,有责任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一般;第四个档次(0分):无售后服务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不得分。 |
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20分) | 类似业绩评审(满分4分) | 响应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得基础分2分,每增加一个业绩得1分分数加至满分止。注:响应人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
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4.评审总得分汇总: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后的总和即为响应人评审总得分。3.统分原则:计算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响应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磋商报价得分除外(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除磋商价格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1.评委应首先对各响应人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评审因素分值评分,各分档评分中间不得用插入法评分。(六)得分汇总
1.邀请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九、评审报告编写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响应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八、推荐
第四章合同草案条款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响应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提出的成交候选响应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响应人的资格审查情况、响应人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1.项目名称:。一、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6.承包范围:5.建设内容:。4.资金来源:。3.项目立项批准文号:。2.建设地点:。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2)材料和项目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
2.合同价格形式:。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项目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通用合同条款;(1)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
(8)其他合同文件。(7)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5)磋商申请函及其附录;(4)成交通知书;(3)已标价建设项目清单;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建设施工,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项目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本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按照上述约定的先后顺序决定效力高低。
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
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无。1.1.1合同1.1词语定义
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项目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
1.4.1适用于项目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项目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项目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项目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由此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建设量偏差范围:/。出现建设项目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1.13建设项目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本合同签订前。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4)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3)项目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工伤或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禁止分包的项目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项目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担保方式: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3.7履约担保承包人负责照管项目及项目相关的材料、建设设备的起始时间:。3.6项目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履约担保的退还:。担保金额:。
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建设质量(4)。(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项目检查的期限的约定:。5.3隐蔽项目检查关于项目建设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5.1质量要求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5文明施工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项目开工报审表的期限:。7.3.1开工准备
(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4测量放线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项目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1)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项目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
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9.4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项目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建设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建设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1付款周期12.4项目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13.验收和项目试车1、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建设验收
13.3项目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项目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项目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项目的期限:。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项目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项目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项目试车内容:。13.3.1试车程序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
14.4最终结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建设保修期为:。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现场的合理时间:。15.4.3修复通知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项目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工期延误的,按照专用条款7.5.2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项目、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8.3其他保险关于项目保险的特别约定:。18.1项目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项目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向本合同下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向采购人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贿,经乙方或其他线索检举,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认定的,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索贿方单位或个人)承担。不论举报甲方或乙方的贿赂行为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可由查办案件的机关(单位)依据规定给予奖励。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承包或从事与项目有关的材料供应、项目分包、项目监理、装潢和装修、组织提供劳务等活动;不得向响应人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响应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甲方不得接受乙方请吃、请玩;不得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好处费及项目回扣;不得向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不得借用、租用乙方的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不得参加乙方举行的任何祝贺庆典活动。根据国家建设部、监察部《关于在工程建设中深入开展反对腐败和反对不正当竞争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纪委、监察厅、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建设工程中建立工程承包和工程廉政“双合同”机制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反对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确保建设建设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规定、争优创优、干部廉洁,在签定建设合同的同时,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建设廉政合同。附件:廉政合同格式
建设单位(甲方): |
中标单位(√施工、勘察、设计、监理): |
项目名称: |
投资计划批准机关文号: |
资金来源:区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 |
投标形式:公开□ 邀请□ 直接发包□ 未招标□ |
投标报价: 采购人拦标价: 中标价: |
建设工期: |
建设地点: |
评标形式:综合评分■ 量化评分□ 经评审的最低价□ |
定标形式:当场□ 隔日■ |
项目竣工验收同期,甲乙双方要分别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写出执行《工程廉政合同》的情况总结和相互鉴定报告。未按规定作出报告或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不同意验收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领导、有关人员要严格履行《工程廉政合同》。履行《工程廉政合同》中的相互监督、自查自纠等情况,甲乙双方分别在建设合同中期要向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作出报告。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可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如有违反,对法定代表人或分管领导从严追究责任。凡是未按规定签定《工程廉政合同》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统一或者进行使用(勘查、设计、监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甲乙双方人员赠送、贿赂、接受或索要钱物的行为,如果一方发生,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或向检察机关举报。对不主动报告情况的有关人员,一经查出,必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乙方在项目建设中贿赂甲方人员、中介方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甲方有权中止建设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可在项目结算款中扣除。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邀请甲方人员吃、玩或向甲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或物品。如有违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给予扣减应付项目款3%—5%,或者中止建设合同。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决策人和经办人以及甲方接受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建设单位(甲方):(公章)中标单位(乙方):(公章)此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经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证后即生效,并由本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和监证的纪检监察机关、部门监督执行。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一份,纪检监察机关、部门一份。
协议书附件:附件联系电话:年月日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公章)联系电话:本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公章)
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项目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项目文件目录附件3:建设质量保修书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建设项目一览表
承包人承揽建设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发包人(全称):建设质量保修书附件3: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2: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二、质量保修期。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项目质量保修责任。一、项目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项目全称)签订项目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项目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项目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项目先于全部项目进行验收,单位项目缺陷责任期自单位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项目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质量保修事项:无。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一、甲方职责为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二、乙方职责5、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即使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项目“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项目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工作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零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专职安全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安全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三、违约责任10、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即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造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不拖欠民工工资责任书年月日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十四份,其中正本六份,副本八份,承包人执正本三份,副本三份;发包人执正本三份,副本伍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发包人有权对分包合同及劳务人员工资执行情况监督,当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进行计量支付时,发包人可直接对分包单位或劳务工进行支付,支付费用无论多少都将从项目进度款中扣除。三、每月月初十日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劳务工工资支付情况说明(应有劳务工代表签字)。二、在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进度款的情况下,承包人必须按分包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民工工资。一、承包人必须和本项目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务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及云南省昆明市《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项目款及务工人员工资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做到以下:承包人:
承包人:(盖章)九、本责任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份数与施工合同一致,承包人盖章签字后生效。八、如出现非发包人原因,导致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时,由此引起项目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社会影响,等一切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七、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账户、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将本项目款挪作其它用途,而使本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方面受影响。六、在每期项目进度款拨付时,发包人将扣除2%作为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支付项目进度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领取民工工资花名册及现场张榜公布后,发包人给予支付上一期民工工资保证金(无息)。五、一旦发现承包人无故拖欠劳务工工资,发包人可以直接从承包人的项目进度款职工垫付务工人员工资,直至项目进度款扣完为止。
承包人用于本项目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主要建设项目文件目录附件4:责任代表人:年月日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项目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项目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8: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第五章建设项目清单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二、项目要求响应人应按照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技术建议、施工工艺。响应人提供的所有施工工艺及产品功能、性能应完全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满足或优于采购人提出的要求。一、项目概述第六章项目要求另册提供
(2)经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1)经采购人确认的发票;5、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或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响应人申请付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4、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完成数量计量。3、售后服务:保修期内响应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在保修期内,如果出现非人为损坏,响应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以上都应是免费的。2、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响应人拨款申请时响应人须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税率按国家或地方现行的关于项目的规定执行,若项目实施期间国有或地方有最新标准和要求的按最新规定执行。(2)验收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且达到采购人要求。(1)成交响应人在采购材料前需拟定采购计划清单供采购人审核并确认。6、其他(3)其他材料。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及出具银行发出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或出具自成立至2022年7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审查部分日期:年月日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人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我公司郑重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致:(采购人)声明函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项目经理简历表响应人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若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换证的响应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资质证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单位名称):承诺书附件: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证书编号 | ||||||||||||||
在建和已完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合同金额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完成 | 项目质量 | ||||||||
特此承诺。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八、其他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磋商报价一览表商务技术部分2.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磋商总报价(元) | 小写:大写: |
项目经理(姓名) | |
工期承诺 | |
保修期 | |
质量标准 |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 形式: |
备注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请放在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以方便查找。
3.我方承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准确的和有效的,否则,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及引起的任何后果。2.本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或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磋商保证金。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无任何异议,并愿意以¥(大写:人民币)的磋商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建设,修补项目建设中的任何缺陷,建设质量达到:。(采购人名称):二、磋商函
5.(其他补充说明)。(4)除商务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和地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项目。(2)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如我方成交:
传真:电话:网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响应人名称: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
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四、授权委托书
日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 |
八、类似业绩情况表七、已标价的建设项目清单六、磋商保证金五、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响应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电话 | ||
响应人须知要求响应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响应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响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
备注 |
附:磋商保证金有效凭证单据复印件或扫描件 |
序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总价 | 使用单位名称 |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签订合同时间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格式自拟九、施工组织设计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及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清晰复印件)。
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附表项目管理机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建设进度计划与保证、资源配备计划、保修期服务方案等施工组织设计应该包含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响应人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建设/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响应人须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响应人须提交)
最终报价表(二)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十、其他资料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日期:年月日
响应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不必放在响应文件中,应由响应人提前准备带到磋商现场或现场填写。项目名称:
磋商总报价(元) | 小写:大写: |
项目经理(姓名) | |
工期承诺 | |
保修期 | |
质量标准 |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 形式: |
备注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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