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JXH-ZG-JL05-ZB201805-01-0042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10月25日
公示内容:
一、评标情况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郑州国水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69.9003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248.2341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25.0792万元,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郑州国水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吴连生,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LG2010020061。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作江,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LG2007088127。
中标候选人(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锋,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LG2006020062。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郑州国水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甲级资质。
中标候选人(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甲级资质。
中标候选人(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甲级资质。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电话:0371-86535716)提出投诉。
三、其他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国水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华錾高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乡
联 系 人:崔晨曦
电 话:1829969004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 系 人:楼越佳、王明莹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42/22
邮 箱:chinabrr0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