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环境监理服务已由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筹及商业贷款100%,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项目现场。
2.2 项目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3 服务期限:详见招标范围。
2.4 招标范围:2.4.1项目概况: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选址在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为1500万吨/年炼油、165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对二甲苯等,下游规划有乙烯和丙烯产品链、精细化工产品链等。为配合推进整体项目建设,公司拟配套开展环境监理服务招标。 2.4.2招标范围:环境监理工作内容为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含配套工程) 及其相关工程所在区域和工程环境影响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炼油区、化工区、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区和储运工程的主要生产装置和工程内容。环境监理公司派驻专业管理团队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环保措施管理;人群健康措施环境监理;海洋环境调查及监理;环保设计审核和确认;环保许可、手续办理所需的资料和协调工作;环保信息、记录、资料的收集、梳理和总结;开展必要的环境监测、迎接检查、对外交流、招标人交办的全部事项等其他工作。 配套工程包括:项目配套建设的液体物料储存运输、工艺及热力管网、动力站和燃料气系统、空分、空压等储运系统,给排水系统、供电、电信、采暖通风空调污水处理厂等公用工程,以及原煤储运、办公楼等辅助生产设施和其他厂外工程(配套码头,厂外铁路,厂外供电,厂区至液体码头及汽车装卸站台管廊,界区外雨排水、界区外工业污水管网等)等。 相关工程包括:30万吨原油码头至罐区原油管线。 2.4.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计划服务期暂估36个月,投标人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直至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含配套工程)及其相关工程配套环保设施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为止。具体结束时间以投标人完成招标人要求的所有环境监理服务相关工作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咨询服务、技术咨询等相关内容;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营业执照和资质认定证书扫描件) (2)人员要求: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由于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无标准称呼,本项目所指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是指负责环境监理项目的总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监理业绩(此业绩中担任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且具有环保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环境保护部或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监理培训合格证或环境保护部环评司颁发的环境监理岗位证书。(须提供职称证书及相关证书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服务范围页、双方盖章页、签署日期页、环境监理报告盖章页扫描件,若合同或监理报告中无法体现担任过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则须提供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等其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对应分工范围含环境监理的联合体成员派出。 (3)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4)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环境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首页、服务范围页、双方盖章页、签署日期页且必须清晰可辨)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本资格条件中的环境监理业绩应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相对应分工范围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信誉要求: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评审时以现场网上查验为准) (6)其他要求: a.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两年内,在参与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中(含招标与非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取消通过资格、取消报价资格)的情形,如有不实,自愿放弃本次通过资格(中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c.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d. 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资质,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联合体成员分工范围提供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为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0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3年10月17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02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2号楼207会议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norincogroup-ebu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指挥部
- 邮编:
- 联系人: 刘文涛
- 电话: 15842752772
- 传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楼10层
- 邮编:
- 联系人: 宋经理
- 电话: 18010493408
- 传真:
-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bq@163.com
8.投诉/异议受理
- 单位名称: 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
- 联系人: 姚峰
-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辽东湾新区
- 电话: 1584275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