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77.1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069
预算金额78.5万元
招标公司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女士0834-2893539
中标公司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7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1.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78.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3.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34112024000069
二、项目名称: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三号 | 615,000.00元 |
合同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 | 凉山州西昌市三岔口东路10号 | 785,000.00元 |
合同包3: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123号时代锋尚大厦401 | 634,800.00元 |
合同包4: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 | 四川省西昌市长安中路40号 | 737,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甘洛、越西、喜德、冕宁四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甘洛、越西、喜德、冕宁四县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615,00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四川省第八地质大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2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布拖、金阳、昭觉、美姑、雷波五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布拖、金阳、昭觉、美姑、雷波五县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785,000.00 |
合同包3:
服务类(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3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四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会理、会东、宁南、普格四县市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634,800.00 |
合同包4:
服务类(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二八一大队)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4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西昌、德昌、盐源、木里四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服务 | 西昌、德昌、盐源、木里四县市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365天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并完成履约验收。 | 第一阶段(成交通知书发放至5月10日) 1、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各指导组到州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报到,迅速开展指导工作 2、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工作技术交底。充分交流本年度技术指导各项工作要点,并熟悉各项防灾工作流程。各指导组应针对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收集片区内县市基础资料,基本掌握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有成果及防灾重点要点。5月10日前提交片区驻守专业技术指导方案,并完成辖区隐患点监测员全覆盖电话抽查,同步根据抽查结果督促有关县市在系统内更新完善监测员信息。 第二阶段(5月10日至10月31日) 1、对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及措施落实情况,地灾治理、避险搬迁、自动化监测国债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建设质量,地灾治理工程完好性和防灾有效性,自动化监测设备运行和运维情况,水电站、库区隐患点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地灾隐患排查及培训演练落实开展情况开展专业技术指导。 2、逐一检查乡镇、在建工地、水电站、矿山等地灾防治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责任单位,强化督导,及时跟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督促各县、乡、村、组、点严格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机制,通过电话抽查方式检查县市防灾相关人员到岗到位情况,督促指导县市、乡镇灾情、险情、成功避险等信息的规范报送。 4、根据每日发布的预警响应通知单,重点督促指导强降雨落区县市及乡镇防灾工作落实,抽查隐患点预警响应、避险转移闭环管理等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 5、在州地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突发灾情、险情应急处置、调查等工作,协助配合开展省级、州级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6、针对督导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并完善整改措施,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原则上,同一片区的排查组与督导组不能同时在同一个县市开展工作,对地灾隐患点开展督导或排查工作时,要交叉开展,尽可能覆盖更多的隐患点。 第三阶段(10月31日至2025年4月30日) 1、整理完善前阶段专业技术指导工作的内容、图片、记录等资料,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阶段总结。 2、对非汛期地质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如地质灾害隐患点自动化监测项目、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避险搬迁项目推进及验收等工作进行技术支撑;对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进一步抓好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 | 737,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永红、苏剑(采购人代表)、苏文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第一包:人民币9000元,第二包:人民币12000元,第三包:9500元,第四包:11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0.9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4: 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凉山州地质环境监测站
地址:西昌市登月路50号
联系方式:0834-2161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长安北路4号同德苑商业楼4楼左侧
联系方式:0834-28935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女士
电话:0834-2893539
四川新宇盛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业技术指导磋商文件(2024041201).pdf
包2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3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4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