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资中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2520240001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资中县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资财采管〔2024〕105号
一、项目编号:N5110252024000123
二、项目名称:学生单人升降桌凳更换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赛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万富金街1号楼18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资中县第二中学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南镇学府街100号
被投诉人: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890号商铺198号
相关供应商:内江人凡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科技孵化器6楼10号-7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四川沐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8月14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内江人凡商贸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三、样品要求利用多项不属于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的样品作为实际性要求,具有排斥限制行为,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制控标条款,具有限制排斥性条款;影响公平公正竞争权力,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案涉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资中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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