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4年会计集中核算软件采购项目
金额
4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现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4年会计集中核算软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BX-2024-011)”的比选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XBX-2024-0112、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2024年会计集中核算软件采购项目3、最高限价:48万元4、采购需求概况:会计集中核算软件1套。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二、报名及比选文件发放1、报名时间:自2024年9月25日9:00至2024年9月30日16: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1)<供应商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以下简称“金采网”)“电子采购与数据资源服务平台”,在本项目采购公告下在线报名,并在线上传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非本平台注册供应商请首先在本平台免费注册(注册网址:www.cfcpn.com/front/register/register_gys.jsp),注册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2)<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免费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3)<供应商报名后须自行查看审核信息;4)<金采网技术支持电话:18001335198。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需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上需注明被授权人联系方式,包括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并加盖单位公章)。四、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供应商应于2024年10月10日14:00前,前往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业务楼4楼4001会议室密封递交一式三份的纸质比选响应文件(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同时将以上正本文件电子版制成光盘密封递交。到期未提交比选响应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并视为无效响应。对已报名参加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项目比选的,应于2024年10月10日14:00前向采购方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说明函,说明其放弃参加比选的理由。未按要求提交说明函也未参加项目比选的供应商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五、比选时间及地点比选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00(北京时间)。比选地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业务楼4楼4001会议室。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以开标后采购人资格审查时的查验结果为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同类型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从2021年10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3.近三年(从2021年10月1日至今)供应商不得存在下述行为,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1)供应商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人民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3)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4)向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6、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项目转包和分包。(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七、采购方信息采 购 方: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繁昌路298号;邮政编码:201201;联 系 人:顾女士;电<<<<话:021-20679657;电子邮件:13786064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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