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水利局2020-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天地一体化”第三方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5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1/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4212020001639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公司仁寿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老师028-36293923
中标公司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3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审核意见
一、项目编号 | |||
511421202000163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水利局2020-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 “天地一体化”第三方服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北京市海定区西杉创意园四区5号楼3层301室 | ||
中标(成交)金额 | 530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名称:2020-2021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天地一体化”第三方服务 服务范围:2020-2021年水利部下发图斑复核: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756号》,完成2020年-2021仁寿县内水利部下发图斑现场复核工作。 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7号)规定标准,完成2020-2021年仁寿县批复(含省批、市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区域遥感监管。 生产建设项目系统录入:完成2020-2021年度仁寿县审批(含省批、市批)生产建设项目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2020-2021年水利部下发的图斑复核结果上传至信息化监管平台。 服务要求:1 对仁寿县范围内水利部下发的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进行现场复核。复核工作使用专用APP,按要求采集扰动图斑信息及拍摄现场照片并及时上传至水利部指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2对仁寿县2020-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区域监管,于次年1月底前提供区域监管成果资料。采用资料搜集、遥感监测和野外调查复核相结合的办法,利用2020-2021年最新高分辨遥感影像,每年一期,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上图与扰动图斑遥感解译。3对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合规性进行初步判定,并进行实地复核调查,实地核查范围包括2020-2021年面积大于1hm2的合规性初步分析结果为疑似违规扰动图斑及防治责任范围已上图的生产建设项目。4按照《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规划2017-2018》要求。最终成果在审核通过后,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管系统,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和执法等应用。4、2020-2021年水利部下发图斑复核: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756号》时间节点要求提供现场复核结果。5、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范围包括2020-2021年县级审批(含省批、市批)征占地面积在0.1hm2(含本数)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标准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7号)执行。6、生产建设项目系统录入:指标和参数应达到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上报端用户手册》的要求。7、2020-2021年水利部下发图斑复核结果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办水保函〔2019〕756号)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交;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区域监管成果于次年1月底前提交监管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8、项目实施过程中,工作所需高分卫星等国内外卫星影像应为合法获取,供应商须具有数据遥感解译能力。9、供应商须具有开展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的相应设备及技术人员,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服务时间:2022年1月31日前完工。 服务标准:“天地一体化”建设监管成果、生产建设项目录入工作验收时间为2022年1月底前,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7号)、《市县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子系统用户手册》的规定标准和《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徐赛(评审委员SC1417355) 黄晓群(评审委员SC1417368) 邓老师(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仁寿县水利局 | ||
地址: | 仁寿县水利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1356800755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新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眉山市仁寿县陵州路一段 319 号 (傻儿稀饭2 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3629392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老师 | ||
电话: | 028-36293923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