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海航标处2022年非钢质浮标采购(GXZF-BH-2022028HG)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海航标处2022年非钢质浮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9楼A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ZF-BH-2022028HG
项目名称:北海航标处2022年非钢质浮标采购
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报价时以单价报价,招标数量不限,招标人根据实际采购的数量按中标单价与中标供应商按实结算,但实际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000000.00)。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非钢质浮标一批,至少采购数量20个。主要用于航标维护保养;要求: 1、浮标颜色稳定,颜料应与浮标表面材料相容;在正常使用五年情况下,浮标表面颜色应符合GB/T8416和GB4696的规定;2、浮标浮体材质壁厚为12mm,浮体材质壁厚的偏差为±1mm。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本项目合同协议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9楼A室
方式:投标人代表凭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购买:(1)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以下统称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投标人为购买招标文件的代表于2022年3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提供一份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提供招标文件邮购。
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9楼A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9楼A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2.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落实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
(3)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货物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评审时对其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对投标人的其它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承诺履行公开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内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单位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北海航标处
地 址:广西北海市贵州路三中南里二巷20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79-308871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158号北园公寓星月座9楼A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钟剑萍 联系电话:0779-3969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剑萍
电 话:0779-3969099
广西泽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 月25日
北海航标处2022年非钢质浮标采购(GXZF-BH-2022028HG)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
序号 |
名称 |
至少采购数量 |
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1 |
北海航标处2022年非钢质浮标采购 |
20个 |
1、浮标直径Φ=2.4m,吃水>3.0m,浮标整体技术要求满足JT/T 760-2009《浮标通用技术条件》非钢制浮标的技术条件; 2、浮标包括浮体、灯架、望板; 3、浮标主浮体、尾管、灯支架的外侧面及与海水的接触面材质全部为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所有外露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质热熔焊接为一体结构; 4、浮体所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PE-UHMW)板采用模压工艺生产,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分子量≥500万,密度在0.90-0.96g/cm3,抗拉强度≥30MPa,弯曲弹性模量>700Mpa,摩擦系数<0.30,简支梁缺口能够接受冲击强度>100kj/㎡且不能完全断裂,(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5、浮标颜色稳定,颜料应与浮标表面材料相容;在正常使用10年情况下,浮标表面颜色应符合 GB/T 8416《视觉信号表面色》和GB 4696《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的规定; 6、高分子聚乙烯板材料长期在水中需无毒、无污染、环保,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7、浮标所用的表面材料应含有一定量的抗紫外助剂,使其在氙抗老化试验机中 8000h后能保持50%初始断裂强度;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8、浮标浮体最小壁厚应大于或等于15mm,浮体材质壁厚的偏差不超过1mm。应检测浮标浮体的最小壁厚,壁厚的检测通过随机选择的位置钻孔来进行; 9、浮标的表面应平滑,无突起、无凹陷和无瑕疵;所有外露的边缘应圆滑,其边缘的曲率半径应不小于3mm。浮体直径的允许偏差范围不超过浮体直径的1% ,浮筒表面应做防滑处理,方便施工。 10、浮标的骨架及外露螺栓应为316L不锈钢材质,需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尾管配重可为铸铁材质; 11、如在填充泡沫塑料前在浮体底部填充混凝土时,混凝土应符合混合、浇铸和养护的有关规定,其总高度不应超过浮体直径的1/5; 12、如在浮体内填充泡沫塑料,填充前浮体应完成加工;泡沫填充闭孔率>90%,吸水率<5%,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浮体内表面应干燥、无油、无蜡、无油漆;填充泡沫塑料后,不允许在浮标上进行任何焊接,以为泡沫塑料提供良好的附着表面;填充泡沫塑料过程中,不允许有切、钻和插加工;完成填充后应有足够的塑化时间,清除多余的泡沫,密封注入孔和做好防水;填充泡沫塑料后,不允许在浮标上进行任何焊接; 13、浮体应保证完全浸入水中达 2h 后,其浮体重量不大于浸入前浮体重量的 102%; 14、灯架技术要求: (a)灯架立柱采用管状结构,材质应与浮身相同,性能参数满足抗拉伸屈服强度≥30MPa,断裂伸长率≥300%。 (b)灯架配备两部爬梯,爬梯采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加工而成,上部安装扶手,供人员操作维护使用;护身圈支撑架为可拆卸、可更换结构。 (c)灯架顶部按采购人要求预留灯器及顶标安装孔及安装附件。 15、在浮标浮体水线以上的明显处应有产品标牌,标牌上应清晰地注明:生产厂家名称、 浮标型号及规格、 制造日期; 16、所投产品的其他技术标准应满足或高于国家或行业的技术标准; 17、产品设计使用寿命不低于10年,质保期不低于5年,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18、产品出厂时,应附有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产品合格证、产品的技术参数表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