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特检中心2023年承压类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311-1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特检中心2023年承压类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更正1:采购公告中“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4、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款中小企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质疑渠道关于“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的内容修改为“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
更正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9.2、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修改为:39.2、如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质疑,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更正3: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9.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修改为:39.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更正4: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9.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修改为:39.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也可以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更正5: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39.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但属于第39.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修改为:39.3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质疑的,应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但属于第39.1款问题,且未在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更正6: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42.1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
修改为:42.1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
更正7:商务标评审细则中“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其得分为满分;”
修改为:2.评标基准价=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含扣除后价格);其得分为满分;
更正8:商务标评审细则中“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修改为:3.其它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含扣除后价格)*30分;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滁州市会峰西路83号
联系方式:王晓静180198787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1999号长江财富广场B座5楼505室
联系方式:邓晓春、王娟 0550-3058649、15955013042、1530960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静、邓晓春、王娟
电话:18019878766、15955013042、15309600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