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6-北三环五期-59-水泥制品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2024-6-北三环五期-59-水泥制品

一、询价条件

本次询价项目为为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二工区经理部,资金来自 政府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水泥制品  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项目为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为 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新建辅路双侧长度共计20.97公里,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40/50公里/小时,新建桥梁6座;新建一体化灯杆100个;铺设市政给水管线1.35公里,阀门井20座,雨水管线16.65公里,雨水检查井300座,污水管线7.73公里,污水检查井100 座,中水管线6.63公里,阀门井38座及配套建设项目;包含西古城立交拆除及胜利北大街燃气保护涵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

2.2 询价内容: 水泥制品 ,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询价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经营范围符合本期招标物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3.1.4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三公局第六工程(河北)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 2024  09 06 10:00时至 2024  09  13 18:00(北京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9 1318:00(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六、联系方式

购单位: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柳辛庄立交桥东

询价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北部片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五期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询价组织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柳辛庄立交桥东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563063088

 

供应商注册、合作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701321802

项目联系人: 周结雄    联系电话:15563063088           

 

 

   2024   09     

 

七、附表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包件1

混凝土平缘石

100mm*200mm*500mm

1400.00

项目指定地点

按招标人要求为准

混凝土平面石

300mm*100mm*500mm

1900.00

六棱块

250*150*50

12000.00

 

 

 

 

 

 

 

 

 

 

 

 

 

 

 

 

 

 

 

 

 

 

 

 

 

 

 

 

1、技术要求:国标

2、验收方式:提供检尺及点数计量,以甲方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3、结算周期: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

4、支付周期:物资结算之日起60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  90工作日内付至97%,3%为质保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保质期为物资结算完毕后3个月,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5、支付方式:网银转账支付;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6、其他: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范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上述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以数量增减提出异议。
3、投标报价分出厂单价、运杂费、安装费(运杂费含运费、中转库费用、出库装车费及中转库至工地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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