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地铁十三号线租赁汽车吊
投标剩余时间0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明顺1332463131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8
公告正文
广州地铁十三号线租赁汽车吊


采购单位:
广州地铁13号线项目经理部

发布时间:
2024-11-06 11:51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

响应截止时间:
2024-11-08 16:15

招标方联系人:
沈明顺

招标方联系电话:
13324631313

招标方邮箱:
649475155@qq.com

监督方联系人:
陈荷

监督方联系电话:
13600017652

交货方式:
工地交货

收货人:
沈明顺

收货人联系方式:
13324631313

保证金:
1900.0

发票种类:
专值税专用发票

支付条件:
双方对账结算开票后12月内支付本期结算金额的60%,二年内支付结算金额的80%,在合同执行完毕签订封账协议后支付比例调整至100%。

结算方式:
月结

发票抬头:
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税号:
91440115685247670F

其他要求: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款来源于建设单位对甲方的工程款支付,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的付款比例。乙方同意与甲方共同承担因建设单位原因付款迟延或不足支付的风险。如因建设单位原因对本项目款项支付迟延或不足支付的,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相应付款迟延或不足支付。3、买方支付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云信)等方式。若承租方以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等有贴息的方式进行支付时,承租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

其他说明事项:
珠村站附属结构因项目原有两台月租吊车无法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现场附属结构有一号风亭、二号风亭、三号风亭和珠村站明挖站台内部附属结构,因劳务班组合同属劳务分包合同,机械设备由项目提供,为满足业主节点工期目标申请月租吊车一台,工期约4个月,临星吊车租赁等。
序号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标准及要求 交货期 送货地址
1 2100032002003002 汽车起重机租赁 25t 100.0 台班 工地电话通知 华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与护林路交叉口
2 2100032002003003 汽车起重机租赁 25t 4.0 2024年11月5日 华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广州市天河区护林与中山大道交叉口
3 2100032002006002 汽车起重机租赁 50t 5.0 台班 工地电话通知 华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广州市天河区护林与中山大道交叉口
4 2100032002009002 汽车起重机租赁 100t 3.0 台班 工地电话通知 华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广州市天河区护林与中山大道交叉口
5 2100032002017002 汽车起重机租赁 80t 8.0 台班 工地电话通知 华南区-广东省-广州市-市辖区-广州市天河区护林与中山大道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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