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县芦北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上芦至水韩上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武义县芦北溪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上芦至水韩上段)经浙江省水利厅“浙水灾防〔2022〕6号”文批准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现对该项目施工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面向社会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武义县桐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武义江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境内,本次芦北溪治理河长1.65km,治理范围为上芦村至水韩上村。
本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新建左右岸堤防长度3.3km,新建下河台阶9处,改造阻水堰坝5座,改造农用桥梁2座,本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
本工程总投资约1178.93万元,计划工期为8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文件)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wy.gov.cn/zwgk/ztzl/wyxggzyjyw)“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模块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2022年4月25日17:00时止。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电话:0579-88046815,或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3858037049。
注: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先注册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企业信息库,具体通知详见中心网站2016年5月27日“关于采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企业基本信息的通知”及2020年3月4日“关于疫情期间取消建设工程企业信息库注册原件现场核对工作的通知”。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wy.gov.cn/zwgk/ztzl/wyxggzyjyw)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需要可自行安排。
5.2 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6日9:30时止。
5.3 CA锁和备用U盘( 电子版投标文件和PDF格式的投标文件)的递交:
5.3.1 现场递交: CA锁和备用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6日9:30时止,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浙江省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门卫处)。
5.3.2 邮寄方式:CA锁和备用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4月26日9:30时止,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邮寄递交需以邮政快递EMS (其他无效)形式的方式打包递交至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浙江省武义县武阳中路2号建行门卫处),收件人为陆文清;联系电话13858037049 (快递格式参照附件一) 。收到邮寄的CA锁后由武义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及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封存。
邮寄递交须提交以下资料: CA锁和备用U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书(注明手机号、钉钉号、身份证号、CA锁密码等)或授权委托书(注明代表手机号、钉钉号、身份证号、CA锁密码等),以上资料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快递。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本项且投标的。县外投标人一律采用邮政快递(EMS)方式递交,县内投标人可采用邮政快递(EMS)或现场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时,授权委托人健康码、行程卡均须为绿色,且全程必须佩藏口罩,保持1米距离,并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测温、登记等防疫工作,递交并签字确认后,须立即离开现场。
快递单应根据附件格式内容填写(因EMS快递细分类问题,面单形式不同,只要求按提供的内容填写),不得显示单位名称,快递费用请各位投标人自行支付,不得采用到付形式快递。(注:为加强投标人信息保密工作,快递单及包裹外观其他部分均不得显示单位名称或标志。违反本条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CA锁和备用U盘,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根据《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2020]1号)文件精神,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复工复产工作,本项目开标拟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后须立即离开现场。
5.6 投标人递交CA锁和备用U盘(如有)并签字确认后,根据金资交办[2020]1号文件的精神,须立即离开开标现场,采用钉钉群直播方式观看不见面开标实况。根据武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注: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义县桐琴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广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凤起东路50号501室
邮 编:310020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0571-86034960 13858037049
温馨提示:
1、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企业,均可在武义县交易平台使用,无需另行付费。
2、关于办理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专用“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根据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016-08-09发布的通知自行办理。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
资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
2 |
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及其法人(以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刑法执行完毕之日为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
3 |
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被浙江省、金华市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而被限制投标。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
2 |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
3 |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负责人无被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
4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水利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
6 |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担任,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2个岗位责任人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2 |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若发现上报的公示人员信息虚假,将按照《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要求对有关企业和人员按照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
3 |
投标单位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不得兼任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否则按废标处理。 |
4 |
拟派项目主要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1月、2月)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
5 |
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近3个月(2021年12月、2022年1月、2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材料原件的复印件)。 |
6 |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启用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电子证书的公告》(浙水监督[2020]1号)规定,由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以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电子证书为准,原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纸质证书不予认可。 |
类似项目指: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已完工的单个施工合同签约价(或中标价)6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堤防(新建或治理或加固)工程或山洪沟治理工程;日期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日期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佐证材料指:①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如上述佐证材料不能反映出项目或标段规模特征的,还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提供复印件即可)以上三项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