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额敏县地表水饮用工程及水厂建设项目(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
金额
825.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5.9万元
招标公司额敏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恒业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骐泽1819756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额敏县地表水饮用工程及水厂建设项目(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敏县地表水饮用工程及水厂建设项目(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水利局以塔地水发【2024】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招标人为额敏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萨尔也木勒牧场、上户镇
2.项目规模:第一标段:新建配水干管 8523m 及配水支管 4578m,新建分水井一 1 座,分水井二 5 座,流量井 6 座,补排气井 11 座,泄水井 2 座,水表井 4 座,减压池 1 座,接入井 4 座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二标段:新建配水干管 9942m 及配水支管 3832m,新建分水井二 5 座,分水井三 1 座,流量井 5 座,补排气井 15 座,泄水井 2 座,水表井7 座,接入井 7 座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和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额敏县地表水饮用工程及水厂建设项目(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水利局以塔地水发【2024】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招标人为额敏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萨尔也木勒牧场、上户镇
2.项目规模:第一标段:新建配水干管 8523m 及配水支管 4578m,新建分水井一 1 座,分水井二 5 座,流量井 6 座,补排气井 11 座,泄水井 2 座,水表井 4 座,减压池 1 座,接入井 4 座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第二标段:新建配水干管 9942m 及配水支管 3832m,新建分水井二 5 座,分水井三 1 座,流量井 5 座,补排气井 15 座,泄水井 2 座,水表井7 座,接入井 7 座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42003930000598001002 | 额敏县地表水饮用工程及水厂建设项目(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 184 | 825.9 | 新建配水干管9942m及配水支管3832m,新建分水井二5座,分水井三1座,流量井5座,补排气井15座,泄水井2座,水表井7座,接入井7座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E6542003930000598001001 | 额敏县地表水饮用工程及水厂建设项目(额敏县喀拉也木勒水源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 184 | 934.1 | 新建配水干管8523m及配水支管4578m,新建分水井一1座,分水井二5座,流量井6座,补排气井11座,泄水井2座,水表井4座,减压池 1 座,接入井 4 座及沿线配套附属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变更、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
3.投标其他条件:(1)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自治区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查询的唯一依据,在项目开评标过程中,在现场监督人的监督下查询。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2)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4月28日至2024年0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xjtc.gov.cn)和新疆水利厅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额敏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恒业同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额敏县 | 地 址 | 新疆塔城市文化路37号(原卫校实训楼)三楼 |
邮 编: | 834600 | 邮 编: | 834700 |
联 系 人: | 蔺元 | 联 系 人: | 韩骐泽 |
电 话: | 15109016536 | 电 话: | 18197565190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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