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阜平县沙河流域(王林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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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54660040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阜平县沙河流域(王林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阜平县沙河流域(王林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阜发改[2023]432号、阜发改[2024]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阜平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阜平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阜平县沙河流域(王林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地点:董家沟口村至下游2.56km 段沙河,河道长度2.56km;
建设规模及内容:(1)河道清淤疏浚长度2.56km。(2)岸坡防护4.90km。(3)4m宽车行道1.34km,人行步道1.05km。(4)截污沟1.13km。(5)人工湿地 5100㎡;
计划工期:18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投标人可由具备以上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三家;b.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c.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d.投标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e.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f.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2 09:00至2024-12-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辛秀雪 0311-66792269 招 标 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阜平县分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国雷 0312-7221775 异议提出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阜平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电话:0312-7221133 电子邮箱:fpxfzgej@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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