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生态动物园职工通勤班车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44.95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81200982
预算金额44.95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君顺贸易有限公司44.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JZ-20210812009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生态动物园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君顺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职工通勤班车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812009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职工通勤班车采购 公共汽车详见附件1449500
 合计金额小写: 4495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肆万玖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宇通ZK6820BEVQZ32新能源中型客车金额449500元。车价内不含国家新能源补贴,国家补贴由生产企业(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申请,归生产企业(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甲方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具体配置详见配置表附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且车身外观图案确认之日起30 天内完成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49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资金支付方式:定金0万元,剩余购车款44.95万元车到长沙验收合格后8个工作日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在交付车辆时,同时提供本客车的机动车统一发票),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中南支行(湖南君顺贸易有限公司:4300151706105250279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在项目验收中,乙方除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外,还需提供如汽车质量合格证、底盘合格证、进口货物证明及相关设备的质量合格证书等。

2、甲方应在车辆交付后10日内登记注册完毕,并应在公交车辆登记注册后8个月内、非公交车辆登记注册后12个月内保证正常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且配合乙方车辆接入国家监控平台动态数据审核通过(以国家监控平台审核结果和核准的里程数据为准),否则因此导致乙方不能足额申领到国家补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国家新能源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3、甲方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向乙方支付该车辆对应的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并按照合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①以空驶、空转等方式增加车辆里程;②私自修改仪表里程;③在乙方领取到国家补贴前,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转售车辆;④在车辆报废前对车辆进行拆解、测试。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7%(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纯电动客车续航里程因受驾驶习惯、路况、天气,以及随着运营年限增长带来的电池容量衰减等因素影响,实际线路运营续驶里程与标准工况续驶里程会有差异。乙方提供的纯电动客车标准工况续驶里程参数仅作参考,不作为实际路况运营里程依据使用。

2、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关于电池安全回收的要求,甲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电池需要维修、更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甲方现场维修或更换等,电池维修或更换的费用由《质量保证手册》中约定的责任方承担;车辆达到报废条件时甲方应将电池交由乙方或乙方授权的第三方回收处理;甲方不可擅自处理新能源电池,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污染、处罚、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3、充电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充电桩、充电弓等)质量会影响车辆能否安全、可靠的使用,充电桩需经专业机构认证并出具带 “CNAS”标识的认证报告;因第三方充电设备质量原因引起的车辆损坏或安全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且车身外观图案按甲方要求喷涂完成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南路四段72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镇中南汽车世界C09栋102房
法定代理人: 饶霞云 法定代理人: 罗群
委托代理人: 饶霞云 委托代理人: 周娟
电话: 0731-85476969 电话: 0731-84089029
传真: 0731-85476969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长沙生态动物园宇通ZK6820BEVQZ32配置表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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