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29.7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zj-2023-007
预算金额29.76万元
招标公司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379-623573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0
公告正文
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招标编号:HNZJ-2023-00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9.761965 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为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莲庄镇形象提升-《尚书故里》雕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 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的,提 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 号),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
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 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 页查询件并加盖公章)。
(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 效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证书;(4)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5)书面承诺书;以上证件要求提供验证原件,留复印件 1 套(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 原件一致”等字样)4、方式:资料合格即可领取。5、售价:3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广场 C 期 4 号楼 2817 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20 日 15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广场 C 期 4 号楼 2817 开标室
七、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 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莲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阳县莲庄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69381973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99 号 1 号楼 1 单元 11 层 17 号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379-6235736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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