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博罗县图书馆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采购合同 |
合同编号:441322-202010-G1886604-4-0003 |
甲 方:博罗县图书馆 |
乙 方:惠州金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45,792.00 |
金额大写:肆万伍仟柒佰玖拾贰元整 |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总则
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设备维护项目服务。
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
二、 合同标的
按服务期限承包:
1.服务报价
设备类型 | 数量(台) | 报价(元/月) | 服务期限(月) | 合计(元) |
台式计算机 | 35 | 2500 | 12 | 30,000.00 |
特殊服务要求及配件费用(元): | 无 | 15,792.00 | ||
合同金额(元): | 45,792.00 |
2.服务内容
台式计算机:技术支持、巡检服务、软件服务、硬件维修、故障排查、搬迁服务等;
其他服务要求:1、向博罗图书馆现有AF-1120防火墙一年软件升级支持服务、一年设备硬件保修服务、一年电话与远程技术支持服务、一年IPS漏洞防护模块数据库升级服务 、一年服务器防护功能模块数据库升级更新; 2、向博罗图书馆现有AF-1120防火墙不定期防火墙故障故理服务、提供一年上班日每日防火墙设备运行状态检查服务并提供电子日检记录与状态截图、提供每月至少一次的上门实地防火墙运行状态检测服务,发现有恶间入侵记录时及时保留相关安全日志,评估入侵行为的破坏结果,必要时协助博罗图书馆及时向相应网络警察报案并提供依据; 3、针对博罗图书的办公计算机系统及服务器提供病毒防护服务,提供具有原厂商授权的正版防病毒软件网络版的防病毒查杀与病毒防护服务,提供合同有效期内可自动更新的病毒查杀引擎包括云查杀引擎、AVE、QEX、QVM等防病毒引擎更新支持,防病毒软件支持多引擎的协同工作对病毒、木马、恶意软件、引导区病毒、BIOS病毒等进行查杀,提供主动防御系统防护等功能。 4、针对博罗图书的办公计算机系统及服务器提供的病毒防护服务软件必须支持客户端系统支持Windows XP/VISTA/WIN7/WIN8/WIN10及LINUX系统的运行,服务包含计算机设备更新时在内一年防病毒软件安装维护、升级及电脑病毒安全故障排除; 5、向博罗图书馆提供网络计算机病毒防护软件不定期上门故障故理服务、提供一年上班日每日防病毒运行状态检查服务并提供电子日检记录与状态截图、提供每月至少一次的上门实地防病毒软件运行状态检测服务,发现网络系统中含有被隔离的计算机病毒文件或有防病毒系统软件未能及时处理的病毒时,及时进行手动计算机病毒清除,保障博罗图书馆内部网络的安全性; 6、针对博罗图书馆现有包括图创系统软件在内的应用软件提供通过防火墙安全扫描、防病毒软件系统侦测、安全端口防护等方式提供博罗图书馆各应用软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服务,发现问题时及时与图书馆及各应用软件开发商协商处理各应用软件出现的安全风险问题。
3.服务标准
(1)现场服务响应时效:接障后驻点技术支持人员需在10分钟内响应服务要求,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效定义:接到服务需求后工作人员到达故障现场的时间);非驻点技术人员:周一至周五8:00~18:00期间为2小时内到达现场,其余时间为12小时内到达现场。
(2)非硬件故障: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需要更换配件的服务单,在备件到货后12小时内完成服务需求。
三、 付款方式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且甲方收齐乙方维护过程文件、自检报告及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四、 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2020年11月04日--2021年11月04日
服务地点: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一路301号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提供的维护项目工作进行监督。
2.对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报告进行审核确认。
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
4.要求乙方提供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至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统一收集管理。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合作。
2.协调解决项目开展中出现的问题。
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供应商,达成双方共识。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维护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
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的义务
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信息化建设维护项目。
2.建立本项目专用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化服务小组(含技术人员、客服人员若干人),其中驻场的技术人员为0人,驻场天数为0个工作日/周, 详细实际维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3.确保驻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变更。
4、乙方需在2020年11月12日前完成甲方的设备资产普查及标签张贴,并完成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
5.乙方的运维管理信息系统需向甲方提供查询帐号;项目结束后,乙方须将运维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及数据)移交甲方。
6.配合甲方进行维护业务知识培训。
7.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8.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
七、 验收
乙方在提交齐全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质量验收,服务质量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质量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维护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中标投标文件的有关部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八、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
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 其它
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变更信息
经双方协商,对上述合同条款进行以下调整和补充。
删除条款:无
增加条款:无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甲方代表(签章): |
乙方代表(签章):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罗阳一路301号 |
地址:广东惠州市惠城区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东湖西路168号和庆商务大厦9B2 |
电话:0752-6623315 |
电话:0752-2088887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东湖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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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44001718138053005192 |
合同签订日期:2020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