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发改社会[2018]79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专项补助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128号北院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扩建一栋地上10层、地下1层的中医药传承创新科技大楼,总建筑面积约29031.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280.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751.60平方米。楼内设置重点病种和优势病种实验室、I期临床研究观察病房、新药研究相关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等)、信息服务相关研究室(医史文献、中医药信息、数据中心等)、实验动物中心等科研用房等,建设工程费用约 12400 万元。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已经完成了初步设计和报建图设计,并取得了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 400 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 75 日历天(含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 325 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5天内出具人防和基坑施工图纸。 2.5 质量要求: 施工图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要专项设计的部分还需达到专项设计深度,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中标人应当按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范围,确保中标人出具的预算指标与设计概算指标相匹配,且预算总额不得超过合同签约价中扣除预备费(即暂列金额)、设计费后的工程费用。 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使用需求,以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概算范围内除实验室系统、科研仪器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特殊装修部分、外线及变配电工程、市政供水工程和燃气工程以外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编制并完成结算,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第一部分 设计: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图纸、批复及报建图纸,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BIM设计),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供建设期设计服务。在此过程中,负责提供设计文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装配式设计,负责取得绿建二星级设计标识,负责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部分 采购:除电梯、变配电设备、实验室净化空调、科研仪器设备、实验室设备及其辅助设备以外的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调式、维护工作。 第三部分 施工: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础、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人防、暖通、消防、弱电系统、绿建工程、室外工程和现有房屋的拆除及外运等等,并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装配式施工。 2.8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业绩要求: 3.3.1设计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企业近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类工程设计,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不能体现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则应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报告文件影印件)。 3.3.2施工业绩要求:独立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近三年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个合同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或总承包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原件。 业绩要求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为有效。 3.4主要负责人要求: 3.4.1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单独设置,不可以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3.4.2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 3.4.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资质应当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同时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6.1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处于有效期内,组成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6.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和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6.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4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授权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企业人员;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上述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住宅产业化基地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基地类型:PC综合类,允许其关联生产企业使用相应的基地称号参与投标,但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只允许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基地须在湖南省境内或省外企业已在湖南省住建厅备案)。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投标保证交纳方式:现金、保函,以现金方式提交的,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 5 月 29 日~2020年 6 月 5 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以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前缴纳。 6.3 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通知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0年 7 月 14 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的开标室(地点: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由其联合体牵头人按前述要求派员到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unan.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0731-88950169。 招标人名称: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58号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31-88851809 代建单位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2层 代建单位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731-8443601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系人:杨乐 聂毅 电 话:0731-84514218 电子邮箱:hnzb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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