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电厂输煤系统滚筒检修及导料槽治理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3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8261001
预算金额138万元
招标联系人秦博010-5733634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电厂输煤系统滚筒检修及导料槽治理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电厂输煤系统滚筒检修及导料槽治理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8261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8261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秦皇岛市民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秦皇岛腾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38.000000 135.7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13371577、2025年07月16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冀)JZ安许证字[2019]012327、2025年11月15日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13371577、2028年06月19日
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D213352803、2028年05月14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冀)JZ安许证字【2023】026115、2026年09月02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山西公司河曲CFB电厂输煤系统扬尘治理及智能化改造、神华神东电力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9月
2、陕西德源府谷电厂输媒系统#6带式输送机落煤筒改造服务项目、陕西德源府谷能源有限公司、2019年9月
3、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导料槽改造、内蒙古国华准格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5月
4、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给煤机主动滚筒重新覆胶及滚筒轴更换、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6月
5、国神公司宝清电厂输煤系统落煤管及滚筒改造、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2021年9月
6、二期输煤系统#2、3转运站及煤仓间转运站落煤筒、导料槽更换、国家能源聊城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10月
7、新疆众合热电公司输煤降尘设备改造、新疆众合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
8、新特能源自备热电厂输煤系统综合治理项目、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
9、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输煤系统部分落煤管改造、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
10、国神公司宝清电厂输煤系统设备检修项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2023年5月
11、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输煤#3皮带导料槽改造项目、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8月
12、山西公司神二公司输煤系统碎煤机改造及导料槽封闭、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2024年1月
13、国神公司宝清电厂输煤系统设备检修项目、国能宝清煤电化有限公司、2024年3月
1、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A、B滚轴筛改造、国电电力大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月
2、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B路滚轴筛、碎煤机大修、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4月
3、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碎煤机大修项目、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4月
4、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动力公司输煤系统汽车卸煤沟煤篦子大修项目、新疆天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
5、大唐保定热电厂输煤3号转运站内新增环保和锅炉启动用煤倒运旁路落煤管、大唐保定热电厂、202
0年11月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08261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秦博    电话:010-57336341
    邮箱:20013676@shenhua.cc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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