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花园路10号院开办幼儿园消防保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RSGS-2023-208
预算金额4.0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老师1552289635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玮1550226632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花园路10号院开办幼儿园消防保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
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RSGS-2023-2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花园路10号院开办幼儿园消防保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4.0966 万元,招标人为天
津市幼儿师范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消防保障设施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花园路10号院开办幼儿园消防保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花园路10号院开办幼儿园消防保障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
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基金会法人等)或具备履行本项
目合同能力的自然人(法定自然人不能参加的除外),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
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至提交响应文件截
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供应商须携带《授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法人章)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电子邮件获取:将《授


权委托书》(体现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以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天津融尚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rongshanggongsi@163.com)后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磋商文件的售价 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幼儿师范学校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双峰道38号
联系人:郝老师
电 话:155228963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融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京津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
联系人: 周玮
电 话: 15502266327
电子邮件: rongshanggongs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魂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