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电子轨距尺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129-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旭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电子轨距尺询价采购公告)公开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41129-01)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工务机械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郑州工务机械段“电子轨距尺”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询价采购明细(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
二、资格条件及商务条款
(一)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
2.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
4.投标人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需在标书中提供投标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产品图片、质检报告等资料;
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符合TB/T 1924-2008和JJG 219-2015要求,具备《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铁路专用计量器具新产品技术审查证书》在标书中提供;
7.投标人需在评标现场提供投标产品的样品;

8.投标人需提供售后服务及履约能力承诺(发生质量、数量异议的反应,采取应急措施及承诺,对供货及时性的承诺、质保期等)
9.投标人信誉良好,接收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信用评价管理;不存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二)主要商务条款:
1.合同签订主体:郑州工务机械段;结算单位:郑州工务机械段
2.本次询价为单批次询价,中标方按照中标价格执行。
3.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原区西站路25号院郑州工务机械段计量室。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供货完毕并免费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运杂费和包装费由中标方负担。
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按郑州工务机械段有关财务规定通过银行转帐付款,结算时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质量保证期相关约定:质量保证期为自供货之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负责维修。我段依据《标准轨距铁路轨距尺》(JJG 219-2015)进行检查、验收。招标方段计量室对全部产品进行检定,首检如果超过30%产品与本技术规格书有偏差,则自动终止合同,无条件退货;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非人为原因损坏,由中标方无偿进行修复或更换。中标方应提供报修电话及联系人(人员变动要及时通知),在质量保质期内接到使用方物资损坏通知后,中标方须在24小时内响应,7日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7. 如投标人提供虚假资质,将按照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签订人为被授权人,则还需提供授权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要求:
1.响应者必须在国铁通用物资采购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4日18时)提交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不含税到站落地价、金额及含税价、金额必须填报齐全。报价纸质资料以邮寄方式送至郑州市二七区西中和路7号郑州工务机械段411房间,提交时间以到达签收时间为准。响应者提交以下资料: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报价U盘、报价单原件、逾期未送达资料的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为成交投标人。
2.报价单必须注明以下承诺“我方已仔细阅读本询价采购公告,承诺遵守本公告各项条款”,未注明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3.未按交货时间供货,或因产品质量问题影响询价方工期,询价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赔赏询价方经济损失,询价方将按供应商管理办法上报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考核。
4.除非有特殊要求,我们不单独提供询价物资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路设施等情况,报价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 联系方式:
技术规格咨询联系人:王建芬联系电话:15890196074

报价单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371-68359215
传真:0371-68359215邮编:450000
通信地址:郑州市西中和路7号郑州工务机械段411房间
收货联系人:李旭 电话:15981987910邮编:450000
五、采购规则:符合本公告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六、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郑州工务机械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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