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3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20231223000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购买中小学德育学堂项目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1223000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购买中小学德育学堂项目服务 其他教育服务 1.由投标人提供中小学德育教育视频节目的内容策划、整理、编辑;视频后期制作、加工与出成片等服务。负视频内容审核把关,保证时事新闻、专题故事等内容来源可靠、表述正确且为原创版权。 2.围绕建党100周年推出相关视频栏目,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3.投标人提供权威中央级媒体渠道等进行传播展示服务,积极重点策划德育主题活动,带动项目“进校园”。活动方案需包含线上或线下活动供选择,需把长沙的德育活动纳入全国性系列活动之一,活动结束后在中央级媒体上进行传播推广。 4.中小学德育教育视频节目要求每周一期,分为小学低龄版、小学高龄版、初中、高中四个版本,每个版本的内容针对不同年龄段各有侧重。包括6-10个栏目。 5.投标人具备海量、丰富、独家的资源,可在权威中央级媒体平台上传播长沙市优秀德育工作典型案例,展现德育工作新作为,有效提升长沙市教育局在德育工作方面的关注度和影响力。 6.为保证课程内容的政治安全、内容权威、导向正确,投标人营业范围应具备新闻采访、新闻编辑、新闻发布、新闻供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服务。 7.投标人提供项目移动端管理平台,可在移动端收看德育视频节目,帮助教委及学校打造多级德育工作管理平台,实现教育管理、教育评价、教育培训、信息互通等功能,强化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不断提升本地区德育工作水平。 8、供应商将德育学堂平台对接至长沙智慧教育云平台的“智慧德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册》等视频素材,每周提供一期(不少于4条)。视频内容仅限于智慧教育平台内部展示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1 630000
 合计金额小写: 6300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叁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新闻公告内容及原创版权,视频内容采集、整理、策划与编辑

/

长沙9个区县,每个县区8万,共计720000元,7折优惠后价格是504000元

50.4万

1

5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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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视频后期制作、加工与出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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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9个区县,每个县区15000元,共计135000元,7折优惠后价格是94500元

9.45万

1

9.4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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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视频平台系统运维与管理

/

长沙9个区县,每个县区5000元,共计45000元,7折优惠后价格是31500元

3.15万

1

3.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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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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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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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0日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提供《中小学德育学堂》节目的内容策划、编辑集成设计制作等服务,负责确保节目内容审核把关,保证时事新闻、专题故事等内容来源可靠,表述正确。

《中小学德育学堂》节目由长沙市各学校安排专人负责各自学校的系统账号工作,乙方协助市教育局及时掌握各学校在“中小学德育学堂资源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s://www.xinhuaedu.org.cn/c/index.html#/)每周定期下载的节目,观看反馈等情况。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7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0,说明:双方签订协议后,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5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府后路支行(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190110251910001246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服务期限内,乙方提供的服务需满足甲方的要求且验收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通过“权威的时政资讯、深度的新闻专题、独特的解读视角、主流的价值传播”,引导广大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节目针对中小学不同学龄层次的受众接受特点和心理习惯,运用直观、生动、形象的视频呈现方式,创新探索实践中小学德育工作。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小学德育学堂》视频节目每周一期,每期10-15分钟。每期分为小学版、初中版、高中版三个版本。全年约40期,共120版节目。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素材和有关背景资料及其他协助。

2、协助乙方确保视频节目通过“中小学德育学堂节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方式在学校顺利播出。

3、甲方承诺不擅自许可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合作单位以及关联机构)提供乙方提供的内容及任何形式的复制品。

4、甲方享有按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提供视频节目的权利,但不享有乙方在本协议中未明确授予甲方的其他权利。

5、甲方承诺按时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6、甲方对提供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保证上述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因甲方的原因所引起的纠纷、争议及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视频节目的内容策划、编辑集成及设计制作。

2、乙方保证其设计并制作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视频节目。

4、乙方负责德育学堂PC端平台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建设工作;负责平台的技术维护、改进、升级工作。

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协议款项后向甲方提供视频节目,款项未到可不提供。因甲方原因导致地提供服务延迟,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应支付自违约日至继续履约日期间的违约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支付应付未付协议金额的千分之一。若甲方延迟支付服务费用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甲方应按协议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7.5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方式使用乙方的视频节目,或将视频节目赠送第三方或擅自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本协议服务费用1.5倍的赔偿金。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7.6若甲方擅自终止协议,乙方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回。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依本协议向甲方提供的设计制作的节目成片和资料中所包含的新华社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案、图像、配音、配乐、文字、专题片语、卡通人物形象、FLASH片等),其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归乙方所有;

(2) 《德育学堂>视频节目的所有权、品牌权以及相关知识产权所涵盖范畴的权利归乙方所有。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路320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178号
法定代表人: 孙传贵 法定代表人: 陈国安
委托代理人: 雷俐 委托代理人: 余鑫
电话: 0731-84799705 电话: 0731-82684595
传真: 0731-84799704 传真: 0731-82684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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