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档案扫描归档等服务采购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nzc2024-c3-030350-gxhm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韦秋0771-567973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工0771-3108386
中标公司广西莞龙科技有限公司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NZC2024-C3-030350-GXHM;采购计划文号:QXZC2024-C3-00949

二、项目名称:档案扫描归档等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950000.00()

广西莞龙科技有限公司

柳州市高新一路15号科技一条街2113号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档案扫描归档等服务采购

1.诉讼档案整理服务,预计量约2.8万卷,具体数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2.诉讼档案装订服务,预计量约1.27万卷,具体数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3.诉讼档案案件扫描服务,预计量约144万页,具体数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根据纸质档案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处理。

2.由成交服务方自带加工生产线的整套设备及专业人员进行服务;购买设备费、及服务人员的工资等均由成交服务方承担;所有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均由成交服务方负责;采购方提供场地、桌椅及水电供成交服务方使用。

3. 成交服务方需拟派从事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管理工作的人员驻点在服务场地,分别负责档案服务外包日常工作的处理、协调和落实各项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合同金额用尽,合同即自动终止。(合同服务期满时若合同金额有剩余则服务期可根据甲乙双方商议延长,直至合同金额用尽为止。)

1)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档案局、最高法、广西区高院等相关要求执行。验收以抽检方式进行,抽检比率为20%,采购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予以验收通过。

2)业务量验收标准:成交服务方按采购人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如遇对业务流程的调整,则提前一个月向成交服务方提供最新验收标准,成交服务方应按新标准按时完成工作。

3)其他验收要求按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格式》执行,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1522]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琅、陈中、梁丽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25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广西莞龙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 72.77分。

2.公告媒体:

http://zfcg.gxzf.gov.cn (广西政府采购网)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19

项目联系人:韦秋

联系电话:0771-5679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1号金旺角商住楼AA3002

项目联系人:兰工

联系电话:0771-3108386

 

 

广西恒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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