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08.14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mc24gg074
预算金额508.14万元
招标联系人侯玉丰1868754526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媛惠1388871901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 监测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MC24GG07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 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54.47万元,招标人为 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投资:508.14万元;招标规模:454.4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 监测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 监测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 业执照一致。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 年)经与投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1)投标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 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 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 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 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 被移出等不良记录)²;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 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入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 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 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 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的投标入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 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 政务通【2020】9号)。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16时00分到2024年10月10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 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 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 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网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七、其他 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系 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 监测系统(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水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水复【2024】17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 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安宁市增发国债资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大坝 安全监测系统,对分布于县街、太平、青龙、禄婊、连然、草铺、八街等7个街道未进行雨 水情监测、大坝安全监测、实时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建设的小(二)型水库进行全面建 设。 2.2招标范围:完成安宁市小型水库防洪减灾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小型水库水情测报和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所包含的各项建设内容。 2.3总投资:508.14万元;招标规模:454.47万元。 2.4资金来源:安宁市增发国债资金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安宁市辖区内。 2.6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 2.8.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2.8.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入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 (事业)法人或组织,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 年)经与投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的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公司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3.3 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 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或相关 证明材料)。 (2)投标人涉及“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 料的,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 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3)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 被移出等不良记录)²;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 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 信息,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 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 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 政务通【2020】9号)。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 换至“昆明市”)(网址 https://ggzy.yn.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 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 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 “昆明市”)(网址:https://ggzy.yn.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 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 https://ggzy.yn.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 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 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 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要求: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 (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 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 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 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 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 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技术操作咨询: 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昆明市”)(网址: https://ggzy.y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4楼 邮 编:650300 联系人:侯玉丰 电 话:1868754526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 联系人:杨媛惠 电话:13888719014 行政监督单位:安宁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871-686981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14楼 联系人:侯玉丰 电 话:186875452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迎宸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北京路金江小区融苑7栋二单元501室 联系人: 杨媛惠 电 话: 13888719014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劢媛真 (签名) 次 口 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三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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