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长沙市宁乡市资福镇等2个乡镇华宝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519.7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9.73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铁文1357410485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4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宁乡市资福镇等2个乡镇华宝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转发《长沙市宁乡市资福镇等2个乡镇华宝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宁发改审〔2023〕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招标人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市宁乡市资福镇等2个乡镇华宝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
2.2 建设地点:资福镇华宝村、流沙河镇草冲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和田间道路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总投资额:519.73万元。总工期:4个月。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长沙市宁乡市资福镇等2个乡镇华宝村等2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〇二三年,改造提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一个标段;计划工期:4个月。
2.5 质量标准:符合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标准 DB/T876.1~7-2014)系列标准,验收合格。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其他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或“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A)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 t(B)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5 t(B)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同一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指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无在建未完工项目或已中标(以网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未开工项目,以及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适用各类农田建设项目、工程项目)
3.6 □(A)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6 t(B)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A)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7 t(B)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受到湖南省内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其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2月14日09时止(北京时间)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址:http://fwpt.csggzy.cn)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在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31-89938899)。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担保
5.1 t(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 □(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 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4日09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40)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网址: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 评标办法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招标人定于(具体时间)在(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在(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 t(B)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fgw.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长沙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731-88665984。
11.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宁乡市花明北路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731-87071512
传   
真:/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楚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康社区花明北路中源凝香华都26栋2单元1404
项目负责人:何铁文
电   
话:13574104850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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