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群集团电影院保洁服务外包招标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0/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利群集团电影院保洁服务外包招标文件
利群集团电影院保洁服务外包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要求
第四部分: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
第五部分:开标及评标
第一部分
招标邀请
因企业发展需要,
现邀请信誉好的投标申请人参加
利群集团电影院保洁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投标前请各单位仔细阅读本招标公告,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视为完全接受我方招标公告要求
1
、工程概述:
1.1
项目地址:
1.1.1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83
号金鼎广场
7
楼华艺影院;
1.1.2
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
939
号新利群
7
楼华艺影院;
1.1.3
青岛市胶州利群购物广场
4
楼华艺影院;
1.1.4
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与南山路交汇处利群北方国贸
5
楼华艺影院
1.2
招标内容:利群华艺影院保洁服务外包
1.2.1
、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83
号金鼎广场
7
楼华艺影院,放映厅
8
个及公共区域,保洁面积约
2800
平方米
1.2.2
青岛市即墨区鹤山路
939
号新利群
7
楼华艺影院,放映厅
7
个及公共区域,保洁面积约
3000
平方米
1.2.3
、青岛市胶州利群购物广场
4
楼华艺影院,放映厅
7
个及公共区域,保洁面积约
2500
平方米
1.2.4
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与南山路交汇处利群北方国贸
5
楼华艺影院,放映厅
7
个及公共区域,保洁面积约
2500
平方米
2
、咨询电话:
项目现场联系人:崂山张经理 18678989893
即墨王经理 18562573725
胶州徐经理 13561083991
龙口高经理 13791917439
技术咨询:张经理 18678989893
商务咨询:郑工13573250825
3
、答疑环节
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电话联系现场负责人,我方随时电话/
邮件沟通答疑。招标答疑截止时间为正式开标前
3
天,如投标人在领取清单及标书后未提出盖章版书面异议,则中标后清单内容不再进行调整。
5
、招标日程安排: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
2020
年
10
月
21
日
下午
17
:
00
之前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崂山区海尔路
83
号金鼎大厦
36
层总裁办王工
0532-58668895
。逾期均视为废标,我司将不予接受。
电汇应在开标前
一
日汇入以上帐户(即2020
年10
月21
日下午
17:
点前到账),保证金到帐后,我集团财务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5.2
开标时间:
2020
年
10
月
22
日
第二部分
投标方需具备的条件
1
、对投标方要求:
(1
)投标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专业公司。
(2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相应的资质
(3
)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6 )
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10
万;)
2
、投标方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整(人民币壹万元整),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保证金电汇信息:
收款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青岛市崂山区崂山路67
号0532-88806838
开户账号: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台东支行3803023009006623292
3
、投保保证金
3.1
投标单位须在
2020
年
10
月
21
日下午
17
点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帐户,并保证在开标前到帐,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化为等额服务质量保证金,该服务质量保证金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因中标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工期、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垃圾清运等产生的违约赔偿责任,若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上述问题,中标人同意招标人从上述服务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招标人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上述服务质量保证金在中标人施工完毕且招标人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持招标人确认的验收合格单且经招标人确认后无息返还。
未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后予以无息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方,办理退保证金时请携带或邮寄相关资料到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83
金鼎广场
7
楼华艺影院(张经理
18678989893
,相关资料:招标单位的保证金收据原件、投标单位的退保证金的收据并盖财务章、投标单位开户信息并盖公章)
3.2
投标保证金责任:投标人在投标后撤回其投标文件或在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
3.3
中标单位如需通过当地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要求
1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
?投标保证金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资质证书 ( 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保证金
?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资质证书 ( 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本人的身份证
?投标单位情况简介
?实施本合同的具体服务方案
?报价都要附详细服务分析表。
?报价单:需在标书报价单中明确注明优惠条款。
?投标方提供的优惠的商务条件及其他承诺。
?质量服务及售后承诺。
?所报的材料开标时需提供样品
(
如需
)
。
2
、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装订成册后装入牛皮信封内并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法人代表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标书壹正伍副、电子版标书一套,概不退还。
第四部分
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要求
1
、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我方保洁服务合同及保洁管理规范。(各投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服务内容)
2 、投标报价为完全包干单价 , 投标单位报价须含员工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清洁工具物料、人员薪资等及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清单中如有增减项目,可在原清单以外注明。必须注明配备人员数量、年龄结构。
2 、投标报价为完全包干单价 , 投标单位报价须含员工保险、管理、利润、税金、清洁工具物料、人员薪资等及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清单中如有增减项目,可在原清单以外注明。必须注明配备人员数量、年龄结构。
3
、付款条款:按月结算,次月付款
4
、筹备期:在接到招标人的中标通知后
7
日内,安排清洁工具物料及保洁人员上岗工作。
5
、
需按照当地疾控中心相关要求定期消毒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例如定时规范喷洒75%酒精和84消毒液等措施。
6
、如投标单位对于以上有商务偏离,请直接在标书中商务部分中体现。
第五部分
开标及评标
1
、鉴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密封送报价的形式。
2
、本次评标由招标人主持进行综合评议,请各投标公司慎重报价,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保证最低投标价中标,且招标人无义务对投标人未中标原因做出解释。招标方于定标后通知中标单位。
3
、凡参加投标即视为已知晓保洁服务合同内容及有关保洁管理规范,并严格按照此执行。
4.
本招标项目合同签署甲方为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或关联公司。
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招标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招标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公告来源:
http://www.liqungroup.com/news.asp?fid=2&classid=7&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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