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64号格力花园8栋B座403房等14处物业租赁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0461c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项目名称 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64号格力花园8栋B座403房等14处物业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 2300461C
标的名称 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64号格力花园8栋B座403房租赁;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64号格力花园9栋C座402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岭南路8号岭秀城8栋2004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岭南路8号岭秀城8栋2203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岭南路8号岭秀城9栋805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南香里二街42号202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银海新村23栋4楼B座租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106号竹苑新村9栋101A租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106号竹苑新村9栋101BC租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106号竹苑新村8栋301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106号竹苑新村18栋102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南路5001号水岸华都6栋712房租赁;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中2106号竹苑新村4栋304租赁;珠海市香洲区岭南路8号岭秀城4栋703房租赁
标的编号 2300461C001;2300461C002;2300461C004;2300461C005;2300461C006;2300461C007;2300461C008;2300461C009;2300461C010;2300461C012;2300461C013;2300461C014;2300461C011;2300461C003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64号格力花园8栋B座403房等14处物业租赁项目项目编号2300461C
委托方珠海格力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方联系方式13392958161
公告开始日期2023年10月30日公告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批准机构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委托方所属地市属项目(标的意向)租赁
交易底价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报价幅度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经营期限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项目概况珠海格力服务有限公司出租位于珠海市前山金鸡路564号格力花园8栋B座403房等14处物业,物业相关信息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保证金缴纳类型按标的竞价保证金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1、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
3、标的物业按标的现状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竞买人办理报名手续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买人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4、租赁标的用途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且不得用于经营空气污染、噪音污染或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的项目;如承租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用途和擅自转租、转让或转借,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并不再返还承租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5、此次竞价以租赁标的底价进行网络竞价,租金底价、报价增幅、竞价保证金、租金年递增率、履约保证金等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
6、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仅限于标的物第一次挂牌交易)。
7、竞买人需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买人需进入资金结算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买人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买人可在资金结算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成功到账的到账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买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买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8、竞买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9、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完毕。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0、中标人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中标人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中标人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1、现场勘探时间为项目报名期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联系电话:13302866112 ,联系人:黄生。
12、承租物业履约要求
(1)承租人承租后自行对承租物业进行装修,并承担装修费用。经承租人装修后的物业应当保障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在租赁期间,如因执行公、检、法机关的有效法律文书或上级行政指令、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因城市建设的需要被拆迁、改造、征地等非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部分履行或提前终止的,出租人对承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须提前通知承租人,由出租人与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单位协商赔偿金额。对承租人出资建设的构筑物或投入的设备、装修改造的赔偿,原则上根据承租人投入时的价值,以直线折旧法按照合同总租期进行折旧;合同总租期大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的,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算;未折旧年限的剩余价值额作为赔偿参考,赔偿额不得高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租期内租金;如有关单位对出租人就合同有专项补偿的,出租人赔偿给承租人的总额不高于有关单位就该专项补偿给甲方的总额。待出租人收到有关单位的赔偿后再向承租人支付。如有其它包括土地或者房屋等补偿的,该补偿归承租人所有。
(3)承租人必须负责租赁期间物业的消防及安全生产等,并与出租方签订《租户消防安全责任书》,详见租赁合同附件。
(4)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可将物业用作危险性、污染性产品的生产、存放、销售,不得用于娱乐行业,包括洗浴、按摩等。
(5)承租人如对标的进行装修,应当提前将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消防审核,获得批准并提交出租人备案后方可施工。承租人还应将设计合同、装修施工合同正本一份以及所支出的设计费、施工费凭证提交出租人备案。
(6)合同到期后,如出租方继续出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如出租方不再出租,承租方不得以装修、更改用途等任何理由提出补偿或赔偿。
(7)出租物业的水电费、管理费等在物业交接前由出租方负责,物业交付之日起由承租方负责。
(8)该物业的租期从物业交付之日起计算。
13、本项目出让事项如有变更,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为准。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范本。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竞买人须提供的资料

线上报名参加即可
交易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地点网络终端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
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网络终端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日17时00分(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竞买
项目交易地点网络终端
自由报价起始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时00分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交易时间自由竞价期:2023年10月30日9时至2023年11月13日10时30分;限时竞价期:2023年11月13日10时30分开始,限时报价周期180秒。
现场查勘时间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杨先生、王先生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756-2602651、2538098
交易机构传真0756-2538993
竞买须知
1、标的物以现状交易。2、竞买人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3、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人自行办理。4、有效报价说明: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且高出部分构成报价幅度的整数倍(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优先购买权人允许以现有最高价进行报价),即为有效报价。5、竞价期、中标人说明:竞价期由“自由竞价期”与“限时竞价期”两部分组成。在自由竞价期间,竞买人可以对标的不限次数、充分报价。自由竞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期。限时竞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直至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出现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报价标的的中标人,竞价结束。6、联系地址: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窗口。 7、所有附件均在网站公告下方下载。
备注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租赁合同.pdf
  • 附件名称 2

    竞买人操作手册(网络竞价).pdf
  • 附件名称 3

    物业照片.zip
  • 附件名称 4

    租赁物业明细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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