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法律服务协议定点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3-07724
2、订单号:FWYJ4200002300101741
3、采购总预算金额:30.0(万元)
4、本次成交金额:28.8(万元)
5、采购单位: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6、联系人:郑女士
7、联系电话:83466083
8、成交供应商:湖北兴路律师事务所
9、成交日期:2023-06-09 16:26:04
10、执行方式:议价
11、成交内容:
采购品目:法律服务
采购需求:一、法律顾问聘任条件(一)律师事务所。应当为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法律服务供应商库已入围供应商,具有为机关事业单位或交通运输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负责本项目律师服务团队不少于3人(含值班律师),其中团队中至少2人应具有8年以上的执业经历。(二)受聘律师。服务团队律师成员相对固定,最近三年内没有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没有被投诉记录。团队负责人应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应当熟悉行政法及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擅长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法律事务。坐班律师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且执业3年以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法学(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一)为本单位承担的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二)为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定、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出据科学、精准的法律意见书。(三)为处置信访事件和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等提供法律服务。(四)参与处理或者代理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仲裁等事务。(五)为本单位进行的各项改革及措施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提供相应法律依据与政策,根据要求适时出具实施的法律意见书。(六)规范本单位常用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加强实体证据审查,预防和避免行政侵权,减少各种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发生。(七)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草案的起草、论证工作。(八)整理汇编本单位工作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帮助采取预先应备措施。(九)每服务年度内为本单位提供义务法律知识授课不少于2次;参与本单位举办的专题法治讲堂、行政听证等执法竞赛活动的评委工作。(十)应邀参与重大事项的策划、运作,拟订、论证法律方案,审查法律文书。(十一)对本单位业务活动中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进行查找和提出相关风险防控的建议,完善法律风险防范制度、措施。(十二)本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三、法律顾问服务要求(一)律所指派一名律师(行政法专业优先),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按照局机关作息时间(8:30—17:30)驻局机关坐班,有特殊事情应请假。(二)工作时间外处理相关事务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QQ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遇有其他紧急事件时随叫随到(含非工作日),并即时提供优质、高效、及时、准确的法律服务。(三)自行解决服务期间案件调查、案件应诉、司法机构协调等工作用车或交通费用。四、相关要求(一)法律顾问对所提供的法律咨询意见及所接触的国家**负有**义务,不得向本单位以外的任何人披露。如需要对外披露,必须按本单位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二)律师事务所及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在办理本单位法律事务以外的业务时,不得以本单位法律顾问身份开展工作;(三)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四)在处理法律事务时,坚持维护本单位形象和利益;(五)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聘任单位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法律顾问与所承办的业务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五、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采购金额30万元,报价超出采购金额的视作无效报价;报价时一并上传项目团队学历和执业证明,未上传的作无效报价。
服务响应说明:全部响应。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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