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区项目)及周边配套工程总承包已由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武发改审〔2022〕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2000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346962260元。
2.2建设规模:武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区项目)及周边配套工程总承包,本项目由高层居住建筑、配套公建、多层商业建筑及地下室组成。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26833㎡,总建筑面积约90803㎡。地上建筑面积约66564㎡(其中住宅面积约52775㎡、服务网点约1271㎡、商业面积约10435㎡、物业管理用房约468㎡、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约108㎡、体育健身面积约695㎡(不计入容积)、快递智能收发室约55㎡、小区客厅及门卫约219㎡、社区服务用房约348㎡、垃圾收集房约90㎡、通讯机房约49㎡、开闭所及配电房约599㎡、消防控制室约81㎡、架空层及井道约66㎡),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4239㎡(其中非机动车库约3780㎡、地下一层面积约20459㎡)。
2.3招标范围:本次以工程总承包方式对本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从施工图设计开始的全过程设计、采购、施工(施工内容仅限红线图范围内)、竣工验收、资料存档备案、协助办理产权证、质量保修、结算编制并配合完成结算审核工作等。
2.4工程建设地点:武义县开发区金牛路南侧,武江大道西侧。
2.5计划总工期:80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710日历天,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当日起9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各类专项设计等设计工作并报审通过且同时完成办理开工许可证】。
2.6质量要求:
2.6.1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6.2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及发包人要求,满足武义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
3.投标人及拟派相关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能力的企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不满足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3.2.1若联合体投标的,负责采购、施工任务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担任,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3.2.2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投标等工作,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向招标人递交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负责采购、施工任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设计任务的独立法人企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
3.2.3联合体各方仅限承担设计或施工中的一项工作任务,承接的工作任务不允许相互交叉;
3.2.4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执业资格证件(书)和相关佐证材料;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6联合体组成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变更;
3.2.7若联合体各方均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后的确定资质等级。
3.3 投标人拟派相关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3.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若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并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
3.3.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并在联合体牵头单位注册)
3.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若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并在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
注:①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相互兼任外,其他人员不得兼任。
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 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③上述人员须由对应的联合体各方单位出具在本单位连续缴纳近6个月(2022年1月-2022 年6月)的个人社保明细清单(出具或打印的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日前30日历天内有效),其它无效。
④浙江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须在“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进行进浙备案;浙江省外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须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行进浙备案,并提供(网站备案截图或备案信息表)。
3.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住建部、浙江省本级、金华市本级及武义县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期或者投标限制期的情况。
3.5在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内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电子版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供潜在投标单位进行网上自行免费下载。进行网上自行下载的潜在投标单位,请登录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新系统)模块下载,下载成功的即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电子版招标资料下载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网上下载有疑问,请咨询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电话:0579-88046815或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79-87629731/15068098108/15024501285。
注:本项目开评标将使用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新系统)进行开评标,所有潜在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新系统)后再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刊登在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请投标人时刻关注本项目公告下的补遗文件并下载。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3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5.4本项目实行投标文件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注:凡在金华各县(市、区)内办理过浙江CA天谷签章的企业,均可在武义县交易平台使用,无需另行付费。具体详见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020年5月19日发布的“关于CA互通互用工作的通知”和2020年10月12日发布的“关于办理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分中心专用“数字证书”的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6日9:30时止。
6.2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方式: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准)通过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模块,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武义投标编制”(投标编制-武义.330723_4.0.2.5_20200729)软件编制生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CA电子签章和加密,生成电子版投标文件(以“投标单位名称+水印码.投标文件”的格式)后上传至“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6.3根据金资交办【2020】1 号文件的精神,采用钉钉群直播方式观看不见面开标实况。根据武公管办【2020】2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是否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注:未进入钉钉群观看直播的投标单位,直接视为默认本次招标项目的开评标结果,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浙江武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佳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义县火车站广场南侧三江御园22幢3楼
电 话:0579-87629731、15024501285
发布日期:2022年7月15日
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地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