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夜景照明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郁慧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一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甜甜0316-7905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 | 河北一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5-23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6-12 10:00 |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夜景照明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区夜景照明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3]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为市区夜景照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道路两侧绿化带夜景照明。涉及艺术大道(下穿桥至和平路)、和平路(广阳道至金源道)共10公里道路两侧绿化带,其中艺术大道(下穿桥至和平路)安装LED照树灯约2316套、点光源约28000套,雕塑1套,电力增容3处(每处新增200KVA);和平路(广阳道至金源道)安装LED照树灯约1289套,电力增容1处(新增200KVA)。 2.优化万达广场、大中广场、浙商广场等3处商圈组团亮化品质,围绕周边20栋建筑物夜景提升效果(万达广场楼群6栋、新世界楼群3栋、浙商广场2栋、大中广场1栋、金桥大厦1栋、儿童医院1栋、妇产医院1栋、交通一大队1栋、艺术中心1栋、体育馆1栋、人力资源市场1栋、爱尔眼科医院1栋);其中设置一套城市智慧照明管理平台系统,可实现以上3处商圈的整体效果联动,实现统一自动开关灯,远程控制,远程上传动画片源及广告投放,实现日常、节日、深夜模式,最大程度上节省电能。其中,包含业务服务器2套、操作系统2套、核心路由器1套、和弦交换机1套、出口防火墙1套、防火墙病毒库1套、等级保护一体机1套、城市照明智能化管理控制平台1套、景观照明强电业务数据库后台软件1套、强电业务云平台数据对接系统1套、网管平台1套、基础建设配套1组等。 3.打造广阳道、金光道、和平路8个街角游园的“微亮化”景观。其中,碾子营村委会旁公园安装LED照树灯107套、艺术草坪灯20组、LED图案投影灯10套、LED投光灯10套;华苑园安装LED投光灯128套、LED图案投影灯20套;叠翠园安装LED照树灯125套、激光萤火虫灯10套、LED图案投影灯10套;紫竹园安装LED照树灯36套、LED图案投影灯4套、LED洗墙灯6套、LED竹子灯20套;人民检察院旁公园安装LED照树灯222套、LED图案投影灯12套、小鹿艺术装置5套、洗墙灯610套、爱心艺术装置1套、LED投光灯12套;世纪广场安装LED照树灯357套、LED洗墙灯301套、LED图案投影灯16套;百草园安装LED照树灯146套、LED投光灯52套、LED图案投影灯12套、洗墙灯74套、荷花装置1套、LED小品灯具100套、LED芦苇灯50套、LED石头灯30套、增容1处(新增100KVA);锦城小区2期公园安装LED照树灯46套、LED图案投影灯20套。 4.广场区域。时代广场、文化艺术中心2个公园广场,通过安装景观小品、增加照明灯具营造夜间氛围,提升夜景效果;其中文化艺术中心广场与艺术大道、和平路较近,工程量已包含在艺术大道(下穿桥至和平路)、和平路(广阳道至金源道)共10公里道路两侧绿化带中;人民公园时代广场安装LED照树灯2264套、景观灯柱18套、LED图案投影灯50套、LED芦苇灯1860套、光束灯18套、激光灯3套、雾森系统1套,融合、控制设备1套。 5.廊坊站区域。围绕廊坊高铁站南广场、廊坊北站广场、常甫路夜景照明进行改造。安装景观灯柱65套、照树灯239套、图案投影灯22套、灯杆挂件240套。 工程地点为:廊坊市主城区。总工期4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30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29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投标报价上限:人民币3200.34518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电子证书)并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需提供电子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执业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1.3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如为联合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5-23 09:00至2023-05-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6-12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