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聚春园食品有限公司连江工业园2号厂房扩建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78.5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聚春园食品有限公司连江工业园2号厂房扩建项目(施工)澄清答疑及更正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更正内容如下
1、已将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设计图纸上传至本澄清答疑及更正公告附件中,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更正及澄清公告的附件中免费下载。
2、删除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34.2.2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原则上由投标人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印章。”
3、删除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其他/34.2.19/“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令)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同时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文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4、本项目发包价为:5785292.658请投标人报价时取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即5785292.66元)
5、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修改后内容详见本更正及澄清公告附件。

6、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第2节招标控制价/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修改后内容详见本更正及澄清公告附件。

二、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问题1按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答: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不适用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澄清通知、更正公告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答疑及更正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聚春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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