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92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0-8754332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夏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四史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1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20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27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40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采购邀请函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四史馆”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 采购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889259.06

、项目需求:

1.标的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四史馆”建设项目(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项目期限10个日历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备注: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资金来源:拟在党群服务中心(站)专项经费列支。

、本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响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提供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1.3.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17202021726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购买售价:人民币600/套(售后不退)。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投标登记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73014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17301430分(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501室)

、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若有疑问请以书面方式传真、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8211332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7号自动化大厦14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87543323

本公告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d-huadi.com/)发布。










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889259.06

(二)本采购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

(三)项目期限:10个日历天。

(四)项目概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群众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追寻初心,通过学习历史不断增强历史思维、战略思维等思维能力,培养历史眼光,做到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建设单位拟结合街现有文化活动阵地,建设“四史馆”,具体规划为:青年休闲公园党史广场、西区长廊新中国史长廊、市民休闲小广场社会主义发展史园地、夏港街机关大楼中庭改革开放史展览。

  1. 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

1、中标供应商须结合现场实际及功能特点进行深化设计,考虑制作材料、内容、安装方式等,满足生产及实际需求设计、实施方案须经过采购人审核,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最终设计、实施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实施。

2、工程内容:

青年公园:设置引导牌4件、铜板4件、宣传设施21米、宣传设施8件、宣传雕塑3件、宣传设置多组/件等,具体形式及内容详见图纸。

西区长廊:宣传设施4组、宣传设施8件、宣传人物立牌8件、党建宣传栏4件等。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宣传设置3/组、钢字1组、书柜2件、多人创意休闲长椅1件、L600*W400*H400矮凳3件、Φ420*H450矮凳12件等。

管委会侧公园:宣传设施1件。

(六)本项目采取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实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的总价包干形式按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项目任务。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零配件的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安装、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和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调整。

(七)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终止本项目,采购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 中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广州市设立固定办公地点。

(二)项目任务由采购人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和具体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施工围挡,若因中标供应商施工不规范造成外界投诉的,每次扣罚项目款1000元。

(四)项目实施期间,由于中标供应商原因延期开工,造成的不良影响(如:造成安全、危险隐患;媒体报道;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等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采购人可出具警告通知并扣罚单项项目费用5%-10%(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五)项目实施期间,若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采购人有权根据单项项目情况扣罚一定项目款。延误工期5天(1-5天)扣罚单项项目费用5%,延误工期10天(6-10天),扣罚单项项目费用10%,延误工期10天以上的,扣罚单项项目费用15%。合同有效期内,如累计延误工期达5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中标供应商自负,并有权将未完成的合同任务通过合法程序另行委托。同时,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照价赔偿损失。

(六)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维护好公园景观效果,不破坏绿化、设施等。若因中标供应商施工过程中对公园景观有影响的,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恢复到其被破坏前的状态。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并对中标供应商处单项项目费用的10%扣罚。

(七)项目实施期间,一经发现中标供应商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水电和蓄意破坏设施的, 除照价赔偿水电费及设施维护费外,每次扣罚项目款1000元。

(八)所有实施项目,中标供应商需凭施工必备资料申请验收与工程量核实,同时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内必须配合采购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九)项目完工后,中标供应商应提交验收申请和项目验收资料(验收表、工程量清单、实施前后对比照片及其它资料)给采购人,经双方核实后,对于未按照采购人要求或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供应商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工程量清单须经现场核实双方签字,否则无效。

(十)经采购人核实验收通过后,中标供应商应及时申报办理结算资料送审。

(十一)中标供应商保证在合同期内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提供始终如一的高标准的服务,尊重和服从采购人的指挥和管理,随时配合采购人的调度及工作安排。合同期内如采购项目内容发生变化,中标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调整,中标供应商如有其它方案和建议,应提前与采购人商议,并提供详细可行的操作方案与材料,以便采购人决策。

三、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一)安装与调试

1、中标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行业内的相关标准及规定,符合用户需求。

2、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3、中标供应商须委派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产品的安装并现场讲解,安装调试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实施良好保护措施。

(二)验收

1、验收应在采购人和其委托的第三方、中标供应商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进行安装、调试、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 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要按设计图纸和安装规范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5、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做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验收不合格,采购人不予支付货款。

(三)售后服务

1、保修期内中标供应商须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免费提供产品维修所需的配件及服务;保修期后维修及配件提供优惠价格。

2、质保期: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中标供应商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若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服务内,采购人仍可与中标供应商协商解决。

3、产品出现故障,采购人通知后须及时到达现场检修。在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提供相同价值的产品供采购人备用。

四、付款方式

(一)费用核算

项目任务根据项目要求由采购人具体安排,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完成的任务,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核实工程量。送审的任务均需达到验收标准,即按要求完成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由中标供应商编制结算书向采购人申报结算。

(二)支付原则

采购人根据项目合同书、任务单、验收表、核实表、前后对比施工照片等复印件资料等相关资料,分期支付进度款。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完税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五、履约担保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提交项目预算金额的5%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并将银行保函原件送交甲方备查和代为保管,合同期届满之日后银行保函自动失效。对于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甲方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合同期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上报主管部门并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

(二)乙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

1、乙方事前未告知或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2、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

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克扣人员工资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 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银行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三)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合同期间,乙方违约,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受损,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向乙方索偿;乙方拒绝赔偿的,履约保证金将用于冲抵甲方经济损失后返还金额,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损失时,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讨。

六、违约责任

(一)项目中标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本项已经双方确认设计的方案要求或合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该次下达任务单项总价3‰的违约金。

(二)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执行任务要求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项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项总价的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三)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退货处理;因质量问题采购人不同意接收的,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

(四)中标供应商提供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偿付本项总的5%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项总价的3‰向中标供应商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价的5%

七、项目清单


物品编号

使用区域

物品名称

尺寸规格

材质面料

数量

单位

Item NO.

Use location

Item name

Size

Finish

Quantity

Unit

1

青年公园

引导牌

L550*W100*H2000

铁艺

4

2

青年公园

铜板

L380*H380

铁艺

4

3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2920*H600

铁艺

9

4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3500*H1600

复合材质

12

5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600*W120*H2200

复合材质

3

6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600*W120*H2200

复合材质

5

7

青年公园

宣传雕塑

L1500*W600*H2200

铁艺

1

8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1075*H1700
L1045*H1700
L1035*H1700
L1035*1700

复合材质

2

9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540*H540
(
每一块双面图案)

复合材质

16

10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2150*H2700(x2)
L3300*H2950
X4

复合材质

6

11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3600*H2040
(屏幕尺寸)

复合材质

1

12

青年公园

宣传雕塑

L2000*W2000*H2000
(底座高度200*2500

铁艺

1

13

青年公园

宣传雕塑

L2000*W2000*H2000

铁艺

1

14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10000*W300*H2500
(鸽子雕塑1200开始镂空)

复合材质

1

15

西区长廊

宣传设施

W1500*H2200

复合材质

4

16

西区长廊

宣传设施

L4000*H2200

复合材质

8

17

西区长廊

宣传人物立牌

L3000*H2000

复合材质

8

18

西区长廊

党建宣传栏

L3000*H2000

复合材质

4

19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宣传设施

L11360*H3400

复合材质

1

20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宣传设施

L11360*H3400

复合材质

1

21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宣传设施

L1000*H1800
3副)

复合材质

1

22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钢字

L6300*H2400
(整体宽度及高度)

不锈钢

1

23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书柜

L2000*W400*H4000

实木多层板+烤漆+木饰面+灯带

2

24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多人创意休闲长椅

Φ4500*H750

实木多层板+烤漆+木饰面+金属

1

25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矮凳

L600*W400*H400

实木+优质布艺+高密度海绵

3

26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矮凳

Φ420*H450

实木+优质布艺+高密度海绵

12

27

管委会侧公园

宣传设施

12180*3210*H1190

复合材质

1

合计


113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定义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采购项目名称

四史馆”建设项目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

报价语言

中文

5

资金来源

拟在党群服务中心(站)专项经费列支。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邀请函

7

磋商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有效期为90天。

8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介质,WORD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

9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详见采购邀请函

10

磋商时间

详见采购邀请函

11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15000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

3.磋商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020107192003908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四史馆”建设项目保证金,以便查询。

12

磋商费用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和评标专家费成交服务费收费为:人民币5500评标专家费按实结算。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是指: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3“监管部门”是指: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2.4“响应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5合格的“响应供应商”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6“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2.8对供应商的限制: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报价。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2.9关于中小微企业报价

中小微企业报价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响应供应商,通过报价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报价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报价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是指响应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响应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磋商费用

4.1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和评标专家费,成交服务费收费为:人民币5500评标专家费按实结算。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采购邀请函

2)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书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6.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6.2响应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4如因响应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磋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7.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磋商报价要求

8.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五、磋商保证金

10.1响应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磋商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1.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1.1响应供应商应将《唱标信封》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信封”字样。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U盘或光盘介质,WORD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

1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2)响应供应商名全称;

3)日期。

1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应于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2.2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七、磋商的步骤

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3.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前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组织采购人对响应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会议内容或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响应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3.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视其为无异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14.磋商:(程序须重点审核)

14.1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发布公告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谈判前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谈判排序。

14.2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带“”号条款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4.3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14.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

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14.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4.5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密封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14.6在磋商过程中,响应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文件,由响应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响应供应商应受其约束。

14.7磋商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具体步骤详见磋商细则。

14.8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5.确定成交供应商

15.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5.2本项目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将各报价供应商按其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小型或微型企业;(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都是(或都不是)小型或微型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15.3成交人确定后,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如发现成交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或其磋商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情况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报告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成交资格授予第二候选成交单位。

九、质疑

17.如果响应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法向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十、签订合同

1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

19.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及响应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改



合同编号: [ ]




四史馆”建设项目



采 购 合 同







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发包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

签订日期:2021年 月 日













甲方: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史馆”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

(二)项目限额:

(三)项目期限:

(四)本项目采取包深化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文明实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的总价包干形式按时完成采购人下达的项目任务。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包含零配件的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安装、验收、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和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调整。

(五)合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而终止本项目,甲方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

二、项目总体要求

(一)乙方承诺中标后在广州市内设立固定办公地点。

(二)项目任务由甲方具体指定,并以下达的书面任务书为准。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

任务书和具体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围挡,若因乙方施工不规范造成外界投诉的,

每次扣罚项目款1000元。

(四)项目实施期间,由于乙方原因延期开工,造成的不良影响(如:造成安全、危

险隐患;媒体报道;上级领导点名批评等情况),视情况严重程度,甲方可出具警告通知

并扣罚单项项目费用5%-10%(除不可抗力因素外)。

(五)项目实施期间,若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根据单项项目情况扣罚一定项目款。延误工期5天(1-5天)扣罚单项项目费用5%,延误工期10天(6-10天),

扣罚单项项目费用10%,延误工期10天以上的,扣罚单项项目费用15%。合同有效期内,

如累计延误工期达5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乙方自负,并有权将未完

成的合同任务通过合法程序另行委托。同时,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的,乙方应照价赔偿损失。

(六)乙方在项目实施期间,维护好公园景观效果,不破坏绿化、设施等。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对公园景观有影响的,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恢复到

其被破坏前的状态。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安排其它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对乙方处单项项目费用的10%扣罚。

(七)项目实施期间,一经发现乙方施工人员随意浪费水电和蓄意破坏设施的,除照

价赔偿水电费及设施维护费外,每次扣罚项目款1000元。

(八)所有实施项目,乙方需凭施工必备资料申请验收与工程量核实,同时乙方在项

目实施期内必须配合甲方在招标范围内的应急工作。

(九)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提交验收申请和项目验收资料(验收表、工程量清单、实

施前后对比照片及其它资料)给甲方,经双方核实后,对于未按照甲方要求或设计施工图

纸及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乙方无条件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工程量清单须经现

场核实双方签字,否则无效。

(十)经甲方核实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及时申报办理结算资料送审(按区财政局结算

送审有关程序办理)。

(十一)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提供始终如一的高标准的服务,尊

重和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管理,随时配合甲方的调度及工作安排。合同期内如采购项目内容

发生变化,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整,乙方如有其它方案和建议,应提前与甲方商议,

并提供详细可行的操作方案与材料,以便甲方决策。

三、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一)安装与调试

1、乙方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安装、调试,必须符合国家、省、市行业内的相关标准及

规定,符合用户需求。

2、乙方应保证所供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

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3、乙方须委派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产品的安装并现场讲解,安装调试时须对各安装场

地内的其它设备、设施实施良好保护措施。

(二)验收

1、验收应在甲方和其委托的第三方、乙方共同参加下进行,依据制定的方案进行安装、

调试、确保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有短装、次品、损

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签

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

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

换货,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按设计图纸和安装规范施工,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做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

方承担。

6、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予支付货款。

(三)售后服务

1、保修期内乙方须对产品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免费提供产品维修所需的配件及服

务;保修期后维修及配件提供优惠价格。

2、质保期:货物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1年。质保期内如货物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

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若由于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在免费保修

服务内,甲方仍可与乙方协商解决。

3、产品出现故障,甲方通知后须及时到达现场检修。在48小时内无法修复的,须提

供相同价值的产品供甲方备用。

四、付款方式

(一)费用核算

项目任务根据项目要求由甲方具体安排,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完成的任务,由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核实工程量。送审的任务均需达到验收标准,即按要求完成任务并经验收合格。由乙方编制结算书向甲方申报结算。

(二)支付原则

采购人根据项目合同书、任务单、验收表、核实表、前后对比施工照片等复印件资料等相关资料,分期支付进度款。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前五个工作日内,提供等额的完税发票给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及时办理支付手续。

五、履约担保

(一)乙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提交项目预算金额的5%银行保

函作为履约担保,并将银行保函原件送交甲方备查和代为保管,合同期届满之日后银行保

函自动失效。对于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造成甲方受到较大损失的,或在合同期

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上报主管部门并认定属实后,依法进行处罚,同时,

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对乙方违反本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负有不享有先诉抗辩权的连带责任。

(二)乙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

1、乙方事前未告知或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的;

2、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职责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

3、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职导致责任事故或者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克扣人员工资或未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所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累计

提出达三次,乙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如在合同期内,乙方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甲方可直接从乙方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银行

直接提取违约金作为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

(三)逾期不退还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2、乙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合同期间,乙方违约,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受损,甲方有

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向乙方索偿;乙方拒绝赔偿的,履约保证金将用于冲抵甲方经济损失

后返还金额,如保证金不足以冲抵损失时,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讨。

六、违约责任

(一)项目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本项已经双方确认设计的方案要求

或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次下达任务单项总价3‰

违约金。

(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执行任务要求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

之日起每日按本项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本项总价的

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提供货物规格型号、质量等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退货处理;因质量问题甲

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

(四)乙方提供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

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

甲方向乙方偿付本项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项总价的3‰向乙方偿

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欠款总价的5%

七、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期间,除提起诉讼的事项外,合同其余事项照常执行。

八、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

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

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其它

(一)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

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

应承担相应责任。

  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 乙方须遵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细则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坐安全帽。罚款:100

2、穿高限鞋、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棵背进入现场。罚款:50

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

4、随意移动、拆除、损坏安全设施或移做他用。罚款:200

5、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罚款:200

6、非电工接引电源。罚款:100

7、电源线直接插入座内使用或挂在刀闸使用,罚款:200

8、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未经漏电保护器,罚款:100

9、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做接地保护,不戴绝缘手套,罚款:100

10、夜间施工照明昏暗指出后仍不整改或照明管理混乱常明灯。罚款:200

11、现场配电箱、盘门未关闭(锁)。罚款:50

12、使用单项三孔插座代替三相四孔插座。罚款:100

13、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无可靠措施。罚款:200

14、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规范的熔丝,罚款:200

15、电焊机二次线,电源线、吊车电缆线过道路无可靠保护。罚款:200

16、流动电源箱、盘至固定配电盘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罚款:100

17、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罚款:100

18、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时无可靠接地,或带入行灯变压器。罚款:200

19、在电源盘、电缆周围2米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无可靠措施。罚款:200

20、电焊机二次线接头铜芯裸露,未包扎绝缘,罚款:100

21、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吹扫衣着。罚款:200

22、在搭设不规范、不合格的脚手架上作业,或不牢固的构件上作业。罚款:100

23、不按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高处抛扔材料或整体推倒。罚款:1000

24、在2米以上高度抛挪构件。罚款:200

25、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座栏杆,3人以上依靠栏杆。罚款:200

26、高处作业者装不符合要求。罚款:50

27、高处作业时材料,工具等放在临空面、孔洞附近。罚款:200

28、高处作业切割,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成落物。罚款:200

29、发生高处坠物不能确定责任人时,以是谁的施工材料设备确认(无人员伤害时)。罚款:3000

30、在高处危险区域内相互嬉戏追跑、打闹等。罚款:300

31、沿绳、脚手架立杆、栏杆等攀爬无防护措施。罚款:200

32、在无任何防坠措施的情况下行走独木桥、高处走单梁。罚款:200

33、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罚款:200

34、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虽经有关部门同意,但须35、完工后时恢复而没有恢复的。罚款:500元,

35、擅自搭设脚手架,自行采用单板。罚款:200

36、特殊脚手架搭拆,没经申报、审批就盲目开工的,罚款:5000

37、使用不规范梯子、“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子脚无防滑措施。罚款:200

38、两人站在一个梯子作业,或站在最高两档,罚款:200

39、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罚款:200

40、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罚款:200

41、无证操作起重机、卷扬机和其它车辆。罚款:300

42、擅自开门锁用电,操作机械。罚款:500

43、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罚款:500

44、氧乙块瓶子在一起混放,混吊。罚款:200

45、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作业时没戴手套。罚款:200

46、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罚款:100

47、运行、转动设备无防护罩、遮栏,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48、戴手套或用布、棉纱、擦试清扫转动设备或手摸旋转中工件,罚款:200

49、使用卷板机卷板作业时,板上站人。罚款:200

50、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无证动用明火。罚款:500

51、不及时关闭氧乙块或采用拧带的办法离开工作岗位。罚款:500

52、乙快瓶、氧气瓶间距小于5米,氧乙块带混用。罚款:100

53、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册处54、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罚款:200

54、作业时无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不报告。罚款:200

55、随便挪用消防器材。 罚款:200

56、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罚款:300

57、擅自点燃垃圾箱内的垃圾、拆箱包装物、明火取暖。罚款:200

58、 擅自在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上施焊而未采取措施。罚款:300

59、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留下火种。罚款:300

60、打锤作业带手套,挥锤方向对着人。罚款:200

61、夜间趁无人之机高处抛挪施工垃圾。罚款:200

62、随地大小便,罚款:200

63、机械车辆随意停放阻塞交通。罚款:200

64、用拆箱板当脚于架板使用,模板当脚手板使用。罚款:100

65、掉入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之前未及时清理,罚款:100

66、施工需要解开的安全网,施工后不及时恢复原状。罚款:300

67、用模板、脚手板铺略或堆放杂乱。罚款:200

68、文明施工责任区内脏乱差,失去控制。罚款:2000

69、盗接他人电源使用位置,强行在他人使用的开关处接线。罚款300

70、未经建设单位、监理部门同意,随意挖掘施工通道、排水通道、断电、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

71、擅自开启设备装置造成跑水、跑油、跑酸碱造成环境污染等,对责任单位罚款1-10万元,个人罚款2000元。

72、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防雨设施。罚款:100

73、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罚款:100

74、作业不使用安全电压、行灯超过36伏。罚款300

75、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罚款:100

76、电焊机地线与焊接体搭接不符合安全规定。罚款:100

77、电焊机外壳无接地线。罚款:100

78、施工电焊带、火焊带、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人行通道处无保护措施。罚款:200

79、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探露。罚款:200

80、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罚款:200

81、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电动设备。罚款:200

82、流动电流箱,无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罚款:200

83、现场使用不规范的电源箱、刀闸、电源板,罚款:200

84、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专人验收就开始使用,并未挂牌。罚款:200

85、脚手架上有浮板,单板且不绑扎牢固,探头板。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使用者200

86、使用腐蚀、断裂、强度不够、严重腐蚀的脚手材料搭设脚手架。罚款:1000

87、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安全立网。罚款:1000

88、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且无其它措施。罚款:200

防护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且安全网质量不合格,无认可证。罚款:500

89、高处水平梁上不设手扶安全绳。罚款:200

90、夜间作业作业照明不足。罚款:300

91、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罚款:500

92、作业时不慎损坏安全设施不组织修理、恢复。罚款:500

93、用完后的安全设施随意散放,不及时收回。罚款:100

94、在有粉尘、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作业未设通风装置。罚款:500

95、集中供应的氧乙快靶头无防护罩。有激漏点等。罚款:1000

96、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不符合消防规定要求,无警戒标志。罚款:1000

97、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超期不更换。罚款:1000

98、消防通道不畅通,被其它物品挤占。罚款:1000

99、安全用品未按期检查、更换。罚款:1000

100、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装置距火源不足1.5米,材料不防火。罚款:200

101、手拉萌芦吊挂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手拉链条未栓挂起重链上。罚款:200

102、施工材料不按规定存放,随意占领其他单位责任区、占道。罚款:200

103、拆除的材料、脚手架、钢模板等不及时运走堆放杂乱。罚款:500

104、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罚款:500

105、办公室、工具房、车间门前或周围杂乱,垃圾遍地。罚款:500

106、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罚款:1000

107、无视安监部门、监理部门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罚款:1000

108、对有关人员的合理化建议,反违章措施不闻不间,不组织消除隐患。罚款;1000

109、不认真吸取教训,不及时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罚款:5000

110、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本单位制度不健全,明显有缺陷。罚款:5000

111、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小包队伍。罚款:10000

112、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0

113、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罚款:500

114、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人员上岗,罚款:500

115、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作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正常赶工期加班加点除外)罚款:2000

116、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没有可靠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问款:2000

117、施工单位含管辖区内专业单位,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罚款:2000

施工单位含辖区内专业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118、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检查到辖区内专业单位)罚款:2000

119、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确认。罚款:2000

120、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彻底,拒绝整改。罚款:5000

121、根据内业检查,无法体现“五同时”原则。罚款:1000

122、班组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无交底记录。罚款:1000

123、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事先找出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未向施工人员交底、未办理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擅自进行施工。不认真编制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找不出此项施工的危险点,编写者、审批者负直接责任,每人各罚款300元。

124、施工负责人、审批人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工作单、操作单、安全施工作业单,有险情出现。罚款:500

125、劳动力组织不合理,小工大用,致使险情出现,罚款:200

126、默认六级大风或恶劣天气进行高处露天作业,或霜雪雨冻天气无防滑、防跌作业。罚款:200

127、辖区内没有及时划分文明施工责任区,且较混乱。罚款:200

128、默认机械设备超负荷运行,带病运行,不及时组织维修,罚款:300

129、发生事故后不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分析,罚款:300

130、见到下属违章作业不制止、不纠正、不处罚、不教育。罚款:300

131、消防设施器材满足不了需要经通知15日内不完善者。罚款:300

132、破坏总平面布局,擅自搭设违章建筑,经通报不按期消除者。罚款:300

133、物资库房各种材料堆放混乱、无标识。罚款:1000

134、施工现场全场(办公室内除外)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0/人次。

施工公共区域成品道路常规保洁由总包单位承担,但因施工单位造成的重度污染按谁污染谁清理原则执行,施工现场道路由建设单位划分各单位责任区,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内道路重度污染清理及防尘处理,如若责任单位未及时按要求完成责任区保洁工作,处罚款3000/次。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

自本合同约定的起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供应商名称:

日期:

1. 资格性 /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资格性审查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邀请函”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其他要求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符合性审查

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要求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的,且在预算范围内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其它

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供应商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响应文件在对应的□打“√”。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2. 技术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第( )页-第( )页




第( )页-第( )页




第( )页-第( )页




第( )页-第( )页


3. 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第( )页-第( )页




第( )页-第( )页




第( )页-第( )页




第( )页-第( )页




第( )页-第( )页


4. 其他证明材料

序号

其他证明材料

证明文件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第( )页


5.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四史馆”建设项目磋商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响应,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

(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6. 公平竞争承诺书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并将依法参与“四史馆”建设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7.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注意 : 非中小企业不用填写此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注意 : 非监狱企业不用提供 )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此项资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0. 响应函

响应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磋商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响应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磋商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天,成交人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

响应供应商: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公章):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11. 投标 报价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项目期限



注:

1此表的投标报价系所有需采购人支付的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2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总预算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此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装在唱标信封内。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明细报价表

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物品编号

使用区域

物品名称

尺寸规格

材质面料

数量

单位

单价(人民币)

合计(人民币)

Item NO.

Use location

Item name

Size

Finish

Quantity

Unit

Price

Total

1

青年公园

引导牌

L550*W100*H2000

铁艺

4



2

青年公园

铜板

L380*H380

铁艺

4



3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2920*H600

铁艺

9



4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3500*H1600

复合材质

12



5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600*W120*H2200

复合材质

3



6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600*W120*H2200

复合材质

5



7

青年公园

宣传雕塑

L1500*W600*H2200

铁艺

1



8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1075*H1700
L1045*H1700
L1035*H1700
L1035*1700

复合材质

2



9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540*H540
(
每一块双面图案)

复合材质

16



10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2150*H2700(x2)
L3300*H2950
X4

复合材质

6



11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3600*H2040
(屏幕尺寸)

复合材质

1



12

青年公园

宣传雕塑

L2000*W2000*H2000
(底座高度200*2500

铁艺

1



13

青年公园

宣传雕塑

L2000*W2000*H2000

铁艺

1



14

青年公园

宣传设施

L10000*W300*H2500
(鸽子雕塑1200开始镂空)

复合材质

1



15

西区长廊

宣传设施

W1500*H2200

复合材质

4



16

西区长廊

宣传设施

L4000*H2200

复合材质

8



17

西区长廊

宣传人物立牌

L3000*H2000

复合材质

8



18

西区长廊

党建宣传栏

L3000*H2000

复合材质

4



19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宣传设施

L11360*H3400

复合材质

1



20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宣传设施

L11360*H3400

复合材质

1



21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宣传设施

L1000*H1800
3副)

复合材质

1



22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钢字

L6300*H2400
(整体宽度及高度)

不锈钢

1



23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书柜

L2000*W400*H4000

实木多层板+烤漆+木饰面+灯带

2



24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多人创意休闲长椅

Φ4500*H750

实木多层板+烤漆+木饰面+金属

1



25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矮凳

L600*W400*H400

实木+优质布艺+高密度海绵

3



26

西区管委会中庭后厅

矮凳

Φ420*H450

实木+优质布艺+高密度海绵

12



27

管委会侧公园

宣传设施

12180*3210*H1190

复合材质

1



投标报价合计

大写:人民币

小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先生/小姐,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供应商务必提供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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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先生/小姐,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磋商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磋商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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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响应供应商综合概况



响应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地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务


邮编


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职工人数: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2020







注:如响应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类别

序号

姓名

拟担任职务

工作年限

学历

项目负责人

1





团队中其他人员

1





2





3










注:请根据评审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供应商名称(签章):

日期:


15. 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供应商须递交完整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知。

  2. 深化设计方案

  3. 项目实施方案。

  4. 应急处理方案。

  5. 售后服务。

  6. 其他。

16. 其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附:磋商细则




磋商细则




采购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评审程序

1磋商小组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1. 评审开始前,磋商小组应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

  2. 采购方根据项目的性质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其中专家成员在采购代理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3. 磋商小组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如发现磋商小组的工作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可会同监管部门解散磋商小组,重新组织磋商或评审,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 磋商期间,采购人、磋商小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

  5. 磋商小组应当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6.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8.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4.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5.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2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7.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1. 通过《评审细则》。《评审细则》的内容包括评审纪律、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表述一致的评审流程及方法等,磋商小组成员须统一严格按细则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进入下列评审程序。

  2.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3. 磋商响应文件评审。依据竞争性磋商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没有出现重大偏离。

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磋商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1. 初审结论。初审结论以记名方式独立表决,评审过程中对初步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或“不通过”者,磋商小组可通知供应商授权代表亲自到达现场,由当事人对被列举的事实加以核证和确认。对有过半数评委审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响应”或“不通过”者将不进入下列程序的评审。

  2. 磋商。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要求,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通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方案进行审核,集中整理出需质询和调整修正要点,磋商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后,确定一系列磋商共识与补充承诺。经授权代表签署后的补充承诺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 磋商小组如需调整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各成员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4. 若各供应商提供的方案均能够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且提供的方案清晰明确,经磋商小组一致同意后可不进行磋商,直接进入最终报价程序。

  5. 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一般情况下最终报价均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磋商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内容须现场公布。对成交供应商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

  6. 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对通过文件初审的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方案进行细化评审和综合比较,对照所公布的量化评分内容进行独立评分。

  7. 政策性价格折扣。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分,具体扣除比例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

  8. 综合汇总及推荐结果。

  1. 将各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进行汇总,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2. 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评标总得分次高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若未能区分优劣,则由评委投票决定排序,投票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时不得弃权。

  4.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打分表格及评审综合意见(授标建议),均须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名确认。

  1. 评审结果未公布前,供应商均不得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人、主办机构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

  2. 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携个人身份证亲自出席磋商全程,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同等效力。

  3. 除非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磋商小组判断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响应情况,仅基于供应商所递交一切文件资料的真实表述,而不凭借其它未经核实的外部证据或传言。

3无效响应行为的认定

    1.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 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格供应商的相关规定;

    3. 以假借、挂靠他人名义或用串谋勾结等形式参与响应,在独立供应商之间构成非法互惠利益和同盟关系;

    4. 同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以上磋商响应文件或同一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两个以上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名称;

    5. 产品或服务不符合法定和约定的合格性标准要求;出现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原则;

    6.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与内容严重不符合要求;无效的印章、签字和重要文件;未按时提供样板、重要的物证和资料;

    7. 未能有效通过初审检查,对约定必备的合格条件和重要关键内容出现实质性偏离;

    8. 磋商报价超过了项目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

    9. 评审期间没有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供补充文件,或调整补充内容及修正报价超出允许规定范围;

    10. 磋商报价表述不清晰或无法确定;

    11. 拒绝、对抗磋商小组所作的决定或合理要求;

    12.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会导致无效响应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4评审过程的质询与澄清

    1. 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将向供应商就磋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质询。供应商全权代表须按照被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应答,其一切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澄清补充,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后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在未征得磋商小组同意的前提下,补充文件不得对响应方案中一些重要的涉及竞争性和影响性内容进行修改。

    2. 评审结果未公示前,供应商均不得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人、主办机构联系以探取评审信息。

    5采购终止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除外)。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1.评分标准

    评委根据各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逐项列出响应文件的全部响应偏差。

    评分应考虑到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之间的细微偏差。细微偏差是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在详细评审时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量化。

    评委对响应文件的技术商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分。评分采用量化方法。

    技术商务价格评分应分别考虑下列因素:

    1)技术评分

    技术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1. 商务评分

    商务得分=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

    3)价格的开启、核准和评分

    3.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A.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6%),即:评标价=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C2的价格扣除(C2的取值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初审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1C2)(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C.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D.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E.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3.2)采用节能产品的,对报价中的节能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节能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10%-25%的(含10%,不含25%,下同),扣5%;达到2550%的,扣10%;达到50%-75%的,扣15%;达到75%以上的扣20%。(说明: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

    3.3)采用环境标志产品的,对报价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金额给予价格扣除,扣除方法如下: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占项目总金额的比重达到10%-25%的(含10%,不含25%,下同),扣1%;达到2550%的,扣2%;达到50%-75%的,扣3%;达到75%以上的扣4%。(说明:属于强制采购环保产品的,不作价格扣除。)

    3.4)磋商小组会详细分析、核准价格表,检查其是否存在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话,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

    对于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优惠,依据供应商填写(如有)的《政策适用性说明》。

    3.5)供货范围(包括设备和服务)缺漏项的调整,调整价格为该项目在其他有效投标中的最高报价。

    3.6)磋商小组将按照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价格评分:磋商小组将修正后的所有供应商的投标价格,取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8)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30%×100

    3.9)综合评分的计算

    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 权重分值

    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

    价格部分

    50

    20

    30

    、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确定成交供应商

    1.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2本项目推荐2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将各报价供应商按其评审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价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1)小型或微型企业;(2)节能产品;(3)环保产品。如都是(或都不是)小型或微型企业、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20%以上的,只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

    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如发现成交人存在重大问题造成其履约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

    或其磋商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情况的,取消其成交资格;报告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将成交资格授予第二备选单位为成交单位。

    、附件

    本评审细则包括以下评审过程中所需文件附件:

    附件1-1 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1-2 符合性审查表

    附件2-1 技术评分表

    附件2-2 商务评分表

    附件2-3 价格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 1 -1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日期:2021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








    资格证明文件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结论








    注:1.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表示无该项内容。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供应商投标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评委签名:

    附件1-2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日期:2021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供应商名称








    响应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投标方案是唯一确定的,且在预算范围内








    按要求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结论








    注:1.供应商分栏中填写“√”表示该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表示该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表示无该项内容。

    2.结论栏中填写“通过”表示该供应商投标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通过”表示该供应商投标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评委签名:

    附件 2- 1 技术 评分表

    技术评审表(50)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

    1

    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知

    10

    项目目标明确,对工作内容、项目背景的理解到位、准确,对项目服务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的阐述清晰,得 10分;

    项目目标较明确,对工作内容、项目背景的理解较到位、准确,对项目服务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的阐述较清晰,得 6 分;

    3、项目目标不明确,对工作内容、项目背景的理解差,可行性差,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2



    深化设计方案

    10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深化设计方案进行评分。

    优(10分):深化设计方案丰富完整、美观实用;能充分体现结构、材料、 环境及文化的和谐统一;非常切合当地地域特点和气候因素对设施的要求,充分满足项目需求,且有利于制作安装。

    中(6分):深化设计方案丰富完整程度一般、实用性一般;结构、材料、 环境及文化的融合度一般;与当地地域特点和气候因素切合度一般。

    (3分);方案不完善、完整性不够、实用性及切合度较差。

    3

    项目实施方案

    10

    依据投标人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

    优(10 分):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完善;团队规划合理优秀;服务进度计划具体详细,设计、生产、施工时间节点计划安排明确具体,可行性强;后期执行制作流程清晰合理;项目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成果提交内容与方式完整且明确。

    中(6 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善;服务进度计划较具体,设计、生产、 施工时间节点计划安排较明确,有可行性;后期执行制作流程较清晰,项目 保证措施有一定可行性,成果提交内容与方式较明确。

    差(3 分):项目实施方案一般 ,服务进度计划及设计、生产、施工时间节点计划安排不够具体,可行性差,后期执行制作流程混乱,项目保证措施可 行性差,成果提交内容与方式不明确。

    4

    应急处理方案

    10

    应急处理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高,得 10分;

    应急处理方案有针对性,具有一定可行性,得6分;

    应急处理方案有针对性,可行性一般,得 3分; 不提供不得分。

    5

    售后服务

    10

    售后服务方案详尽周全,可行性高,得 10分;

    售后服务方案较详尽,可行性较高,得 6分;

    售后服务方案简略,可行性低,得 3分; 不提供不得分。

    合计:50

    备注:同时满足多个分项得分按就高不就低计取;将每个评委的评分汇总,各个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附件 2- 2 商务评分表

    商务评审表(20)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内容

    1

    对不良信用记录的扣分

    10

    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对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每一条记录扣5分,最高扣10分;未列入则不扣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应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2

    人员配备

    10

    1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证书,得5

    2、投标人拟委派的团队其他成员中具有艺术类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证书,得5分;具有艺术类本科学历证书,得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学历证书,得2

    注:本项最高得10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合计:20




    附件 2- 3 价格响应性评审表

    项目名称:“四史馆”建设项目 日期:2021年 月 日

    项目

    分值

    价格计算

    有效供应商





    30

    是否小/微企业





    投标价





    评标价





    价格得分





    基准价格=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 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采购人确定本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评委签名:






    夏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四史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夏港街道办事处关于“四史馆”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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