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南平高速公路2024-2025年度10KV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缺陷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管理的南平福银、南平浦南、南平松建、南平京台、南平宁武、浦建武邵、南平邵光、南平龙浦、南平延顺、南平联络线、南平顺邵等路段公司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南平高速公路2024-2025年度10KV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缺陷整改项目
2、招标编号:GSZ-2024-236
3、项目概况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现对所需南平高速公路2024-2025年度10KV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缺陷整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预算金额约3717034元(金额为暂估,以业主方下达的任务施工合同结算价金额为准)。
4、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4.1 本项目共设 1 个合同包为合同包一,招标内容为南平高速公路2024-2025年度10KV高压设备预防性试验及缺陷整改项目,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包含材料费、试验费、保险、税费、布控费用、安全措施费用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费用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按下列方式计费:预防性试验及缺陷整改项目实际结算单价=实际工程量预算审核单价*中标折扣率。
4.2 在预防性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应及时出具相关的缺陷整改报告。
4.3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024年度的预防性试验须于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缺陷整改须在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 。
2025年度的预防性试验须于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缺陷整改须在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
4.4 服务地点:福建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依法注册且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格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按时通过年检合格。若正在参加年检期间的,则需要附主管受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所需进场试验测试仪器需具有合格、有效的年检证明,且须附投标人购买证明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备查)
(4)操作队伍最低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专职安全员1名、继电保护作业员1名、电气试验作业员1名、高压电工作业员1名,且以上持证人员必须服务本项目。(以上人员需提供该人员投标前6个月内企业社保缴纳、工伤保险证明及在开标之日内(含开标当日)至少200万元及以上的意外险保单(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作业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近6个月是指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6个月及以上扫描件为准)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担过高压预防性试验方面的累计施工业绩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6)在由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最近发布的福建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评价登记情况通报中被评为C、D级的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7)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4项所列的任何一种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采用以下无记名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网络报名: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7 月 24日至2024年 7 月30 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任意方式汇款至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GSZ-2024-236),投标人并将付款凭证、经办人信息及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箱信息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电子信箱:fzgsglzbdl_zxx@163.com),招标代理机构以收到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
账户名: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4236
8.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潜在投标人应保存好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收款收据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邮寄,邮寄费自理,若因提供的邮寄地址等相关信息不符造成无法收件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不能出示收款收据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以及后期将无法换取正式发票。
9、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 8 月19 日上午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送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出席代表应携带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本项目收款收据、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等原件以供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fjgsgl.com/)、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ygcg.fjcqjy.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等媒体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平福银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滨溪东路9-1号
联 系 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599-50100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685008715
电子信箱:fzgsglzbdl_zxx@163.com
监督部门: 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纪检
地 址: 武夷山市滨溪东路9-1号
电 话: 0599-50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