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应急使命2023”抗洪救灾综合演习导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盘锦市“应急使命2023”抗洪救灾综合演习采取实兵实装实导、现场实景实操、远程实景切播、实况实景连线、音视频录播等方式,全流程、全要素、全景式展示抗洪救灾行动。分指挥演习和综合演习两个阶段实施,共设21个演习科目。计划对演习导播项目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应急使命2023”抗洪救灾综合演习导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前期21个演习科目录制、剪辑,演习期间全流程画面导播、直播、演习片子制作、暖场片制作、导入片等动画效果制作(含观摩主会场和综合演习科目场地过渡主持人和男、女解说员各两名)
2.新闻媒体宣传、新闻稿发布等。
三、采购资金
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
四、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事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7.项目需求。(详见附件2)
8.需确保在2023年7月19日前完成项目安装调试任务。
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诚信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服务商资格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服务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六、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20万元,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
六、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三日内,我局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齐先生 电话:18009868789
附件:
附件1演练导播响应文件.doc
附件2演练导播采购参数.docx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一、项目名称
“应急使命2023”抗洪救灾综合演习导播项目
二、采购内容
1.前期21个演习科目录制、剪辑,演习期间全流程画面导播、直播、演习片子制作、暖场片制作、导入片等动画效果制作(含观摩主会场和综合演习科目场地过渡主持人和男、女解说员各两名)
2.新闻媒体宣传、新闻稿发布等。
三、采购资金
采购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
四、相关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事业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7.项目需求。(详见附件2)
8.需确保在2023年7月19日前完成项目安装调试任务。
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服务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3.诚信声明(按响应文件格式制作)。
4.服务商资格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服务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用信封密封)。
六、采购须知
1.响应文件必须按询价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送达,逾期不予受理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且供应商只能提供一个报价,价格一经报出,即不再变动。
3.响应文件的报价超过20万元,报价无效。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18日9:30。
六、成交通知
1.递交文件截止日期结束后三日内,我局将向最低报价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七、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采购合同。
2.询价采购公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齐先生 电话:18009868789
附件:
附件1演练导播响应文件.doc
附件2演练导播采购参数.docx
盘锦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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