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汉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宣传视频服务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100]FJHM[DY]2022001
2、项目名称: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宣传视频服务类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
1 |
|
150000 | 300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我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宣传视频 | 福州广播电视台 |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投标资格承诺函 |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财务状况报告 | 在采购文件中,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是指2020年度或2021年度,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若无法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3-11 18:5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3-16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3-17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702 - 福建汉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3-17 09:30,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楼702 - 福建汉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总工会联系人姓名:陈曦曦
地址:台江区817中路766号市工人文化宫综合楼
联系方法:15960029664
代理机构:福建汉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联系人:陈青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
联系方法:18705099628
福建汉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03-11
- 采购公告期 2022-03-11
- 开评标 2022-03-17
- 结果公告
- 合同